第二章增值税会计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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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增值税政策的回顾第二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第三节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第四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第五节增值税会计信息的披露教学内容第二章增值税会计□掌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方法。(重点)□掌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学习目标第一节增值税政策的回顾一、增值税的类型二、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三、征税范围(基本规定、视同销售、混合销售、兼营销售)四、税率五、优惠政策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区分纳税人类型)计算举例政策变化举例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概述——涉及行业:制造业、流通业、生产性劳务——进口环节——单位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与管理(重点)类型认定标准(年销售额、会计核算)征管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或提供应税劳务:50万元(含)以下,商业性企业:80万元(含)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简易办法,普通发票,征收率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界定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税款抵扣专用发票税率(17%、13%、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成品油的所有加油站三、增值税纳税范围(重点)(一)一般规定(二)纳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三)特殊行为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4、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1、视同销售行为定义:一般是指未通过货币结算或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货物移送行为。8种情况后5种情况归纳为:外购自制或委托加工对外移送(如投资、分配、赠送等),视同销售对内移送(如:福利、在建工程等),不征税对外移送,视同销售对内移送,视同销售2、混合销售行为定义: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一项销售行为。两个条件条件1: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两个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条件2:收入从一个受让方取得销售方受让方货物非应税劳务•纳税一般原则:按“经营主业”划分,只交一种税金——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交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交营业税)•特殊规定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时,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交增值税)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交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销售额。3、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方受让方A货物非应税劳务受让方B属于两项销售行为纳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3、兼营非应税劳务判断下列哪些情况应征增值税?分别属于何种行为?将外购货物用于基建工程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某服装厂向一服装店销售衬衫100件,并送货上门,收取劳务费30元。音乐茶座销售饮料的收入某企业将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将自产的货物分给职工做福利某家具厂既销售家具,又对外承揽室内装修业务税率4、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经营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原则:根据会计核算情况确定分别核算,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缴增值税合并核算——从高税率计缴增值税四、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13%;0%——用来计算销项税额扣除率:13%(收购免税产品时);7%(运费)——用来计算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五、增值税的减免税免税减半征收即征即退先征后返起征点财税[2009]9号(关于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减半征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简易征税办法的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举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包装物(增值税已抵扣)原值10万元,已摊销6万元,销售价5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9年购进的设备(增值税已抵扣)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售价98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7年购进设备(增值税未抵扣),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售价8万元开出普通发票。计算税额。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包装物,原值10万元,已摊销6万元,销售价5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边角废料,售价2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7年购进设备,原值10万元,已提折旧4万元,售价7万元开出普通发票。计算税额。(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三)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四)增值税的申报缴纳六、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会计处理(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购进扣税法(间接计税法)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实行税款抵扣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转出)(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1、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关键在销售额的计算归属期P93(实际:开票时间)组成内容计算方法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A产品100件,开出专用发票注明单价1万元,发票注明折扣1%,支票代垫运费8万元,款项尚未收到;销售B产品400件,开出普通发票注明单价1万元,送货上门收取运费5万元,另外收取集资费2万元,代行政部门收取公用事业附加费开出行政事业专用收据10万元(已上缴财政);销售C产品200件,开出专用发票注明单价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为尽快收到款项,规定折扣1/10、n/20;销售D产品200件,10天内收到货款40万元(含税),给予购货方折扣2万元,另外收取包装费0.3万元、返还利润1万元;赠送北京奥组委A产品20件;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E产品不含税单价200万元,合同规定分4个月平均收取,本月收到了59万元款项(其中延期付款利息0.5万元)。要求:计算销项税额。2、进项税额的确定与计算严格把握增值税法规中进项税抵扣的规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发生、上期留抵)——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间条件、空间范围空间范围时间条件特殊规定基本规定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财税[2008]170号)有扣税凭证用于应税项目①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3%)②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7%)③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进项税额的确定删除废旧物资扣除的有关规定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特殊规定不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①无抵扣凭证②有抵扣凭证但不得抵扣的项目P3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新规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包括原来的“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举例举例:某企业因管理不善毁损原材料一批,帐面价值4350元,系上月购入的免税农产品;毁损产成品一批,价值50000元。该产品外购项目(税率17%)占产品成本的比重为70%。要求:(1)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企业发生的毁损金额。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6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2)接受某单位投资转入生产用材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3)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100元;支付运费800元,取得运费发票。上述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4)将上月购进的生产用材料无偿赠送给某单位,账面成本为20000元;在建工程(机器设备)领用30000元(成本)。上述材料已在上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5)向某公司销售自制产品10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为500元,共获销售额500000元。(6)本月销售货物发生运输费用3200元,其中运费2900元、建设基金100元、装卸费和保险费2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7)经营设备修理、修配业务,取得修理、修配收入(含税)5850元。已知该企业各类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均为17%。要求:根据税法规定,分析计算该企业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例2、某电器专卖店(一般纳税人、消费型)2009年3月发生下列购销业务:(1)销售空调机300台,每台3000元(含增值税),商场派人负责安装,每台收取安装费200元;(2)采取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电冰箱100台,每台2800元(含增值税);奖品为电子石英手表,市场零售价格200元,共计送出50只电子石英手表;(3)将本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一辆,账面原价160000元,已提折旧30000元,以140000元的价格售出;(4)销售给某使用单位空调机10台,已开具普通发票金额31590元,同时支付该单位采购员回扣1000元;(5)购进空调机20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20000元,货款已支付;另支付运输费20000元,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票上注明运费15000元,建设基金1000元,装卸费2000元,保险费2000元;(6)购进电冰箱150台,取得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0元,因资金周转困难只支付厂商70%的货款,余款在下月初支付;(7)因质量问题,退回从某冰箱厂上期购进电冰箱20台,每台出厂单价2340元(含税),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和税务机关的证明单。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电器专卖店应缴纳的增值税。(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3%)•举例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水泥混泥土、建筑用沙、土、石等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6%)特定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寄售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等(1)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4%的税率简易征收;(2)应纳税额=销售额*4%例:某乡镇食品厂为小规模纳税人。某月购进面粉价款10000元,增值税1300元;生产方便面1000箱,每箱含税单价35元,当月售出800箱,捐赠给幼儿园10箱,发给职工40箱。要求:计算该食品厂当月应交增值税。(三)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货物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根据消费税率的形式,为比例税率时(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不征消费税征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申报与缴纳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举例:环球贸易公司从进口日本摩托车200台,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每台2500元,关税税率为20%,摩托车的消费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要求计算该公司应交增值税额。例: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料,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30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进口原料入库后,有10%用于非应税项目;有80%企业生产领用,制成产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为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开具普通发票上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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