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报告今年以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生活各个方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联系乡镇和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落实坚持带头学党章党规党纪、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接受监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和引领者。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法规,系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业务知识。通过深入学习,提高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从严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带头以党章党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始终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自觉净化社交圈,八小时以外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严格要求家属和亲友等。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决服从县委领导和安排,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利用各种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人和组织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动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联系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建立了由我负总责,各分管联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的责任机制。按照县委要求,认真与分管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到分管联系单位讲授廉政党课,督促分管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二是细化任务分解。推动分管联系单位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及时把将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有机地融入业务工作中,根据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解,采取月汇报、季总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强力推进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如:督促分管联系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县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重大节日前及时申明廉政纪律,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点明,指导帮助分管联系单位及早制定措施,予以防范,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三、强化学习教育,引导主动落实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系列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一是狠抓日常教育。以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为每位同志配发《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书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二是注重警示教育。始终将警示教育常抓不懈,通过反面案例告诫干部自觉守好廉政红线。今年初,督促指导分管联系单位认真剖析XX案件,坚持以案示警,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为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另外,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干部持续增强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意识。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持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将廉政谈话作为重要内容。对重点单位由我主持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对其他分管联系单位我主动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同志谈,做到廉政谈话全覆盖。同时针对新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从政教育。今年以来,我虽然在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将严格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落实。一是不断加强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二是认真梳理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