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行业影映我国工业经济结构doc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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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行业影映我国工业经济结构中国工业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无论是过剩还是短缺,很多现象后面都存在着结构矛盾的影子。这里以焦炭行业为分析对象,从可度量的几个方面,如总量结构、出口情况、企业规模、数量、地区分布、集中度等角度来观察一个行业的结构情况,这不仅可以加深对该行业内在运行机制与矛盾的认识,同时对焦炭行业的行业进入,以及银行信贷、行业投资,乃至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组合选择等都有实实在在的影响,不可小视。焦炭行业是钢铁工业重要的辅助产业。经过多年发展,焦炭工业规模不断壮大,但仍存在着布局不合理、竞争无序、集中度低等问题。小焦炭仍然占据很大市场,具备规模优势的企业发展缓慢,制约了我国焦炭工业的健康发展。而焦化生产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严重,能源回收率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的要求,坚持“控制焦炭产能、淘汰落后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联合重组”的基本原则,相信焦炭工业经过5年努力,在优化行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行业竞争力方面会有明显进步。焦炭企业平均生产规模分析1.总体平均规模及不同规模水平分析。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焦炭及机焦的企业平均生产规模,分别从1995年的12.6、25.8万吨扩张到2005年的23.4、27.1万吨。从1995-2005年产品的平均规模变化情况来看,尽管焦炭企业平均生产规模有所提高,但幅度仍低于生产总量的增幅,而机焦企业平均生产规模1995-2005年基本上没有变化,这说明焦炭及机焦这十年来主要是靠数量扩张而取胜。2005年,997家焦炭企业中,10万吨以下企业占53.5%,产量仅占9.4%;10至50万吨企业占35.4%,产量占34.5%;50至100万吨企业占6.3%,产量占17.7%;100至200万吨企业占3.2%,产量占18.2%;200至400万吨企业占1.3%,产量占14.0%;400万吨以上企业只有3家,产量占近6.4%。焦炭生产规模为10至50、100至200、200至400、400万吨以上企业数量分别比1995年增加了3.3、3.0、2.3、2.0倍,10万吨以下企业数量增幅较低,为11%。10至50、100至200、200至400、400万吨以上的企业产量比1995年分别增加了3.5、2.4、2.0、2.2倍,10万吨以下的企业产量增幅为30%,产量增长最快的的是10至50万吨的小型焦炭企业。2005年,762家机焦企业中,10万吨以下企业占46.6%,产量仅占8.1%;10至50万吨企业占40%,产量占33%;50至100万吨企业占7.2%,产量占17.4%;100至200万吨企业占3.9%,产量占近2成;200至400万吨以上企业仅占1.6%,产量占14.7%,400万吨以上企业只有3家,产量占7.2%。10至50、100至200、200至400、400万吨以上企业比1995年分别增加了3.5、2.8、2.0、2.0倍,10万吨以下企业数量增幅较低,为1.3倍。2005年,从不同规模机焦企业产量扩张幅度来看,10至50、100至200、200至400、400万吨以上的企业产量比1995年分别增加了3.5、2.1、1.8、2.2倍,10万吨以下的企业产量比1995年增加了1.4倍,低于总体产量增幅。2、分地区企业平均规模、不同规模水平分析。分地区看,焦炭企业平均规模水平差异很大,有些地区尽管总量居前,但由于生产厂商数量过多,平均规模水平并不高。2005年,从各地区焦炭企业平均生产规模来看,上海、广西、北京分别以254.1、223.5、114.8万吨名列三甲,而全国焦炭产量第一大省山西的平均规模只有21万吨,名列第17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5年,焦炭企业生产规模进入400万吨以上的地区有上海、辽宁和湖北,分别占各地区产量的70.3%、41.6%、63.8%;进入200至400万吨水平的地区有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安徽、山东、广西、四川、甘肃,分别占各地产量的67.4%、19.2%、6.6%、31.9%、40.6%、51.8%、15.9%、100.0%、25.1%、95.4%。焦炭企业生产集中度分析1、集中程度的几种类型。根据中国学者魏后凯对1995年中国制造业的市场结构(521个行业)的划分结果,采用H指数,将市场结构分为六种基本类型,同时结合对大量产品的计算结果,这里将产业结构划分为七种类型,包括高度垄断型(H≥5000)、中度寡占型(2000≤H5000)、低度寡占型(1000≤H2000)、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分散竞争型(200≤H500)、高度分散型(100≤H200)和极端分散型(H100)。2、总体集中度分析。这里针对CRn(n=4,8,20,50,100),分别计算了2种集中率指数,一种是按1995年前N位企业进入规模的CRn指数,这一指数每年涉及的企业数量不是一定的,但规模的下限是一定的;另一种是固定的前N位集中率指数,这一指数每年的进入的企业数量是固定的,但进入的条件是不同的。由于不同时期的总体情况是不同的,涉及的企业数量也不同,所以固定的前N位集中率指数是有缺陷的,在进行数据分析时,对于优势企业的扩张情况的把握有可能带来一定的偏差。为了确定各地区优势企业的发展状况,这里引入领先企业发展弹性系数的概念。领先企业发展弹性系数=如果该系数大于100,则表明优势企业的发展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否则就落后于总体经济的扩张,表示总体经济的发展由非优势企业来推动。下面分别来研究我国焦炭工业的集中率指数的变化情况。先考虑CR4-CR100的情形。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焦炭的CR4、CR8、CR20集中率指数分别由1995年的17.7%、28.2%、45.6%降低到2005年的7.7%、12.4%、23.4%,分别降低了56.8%、56.2%、48.6%,以前4、8位集中率降低幅度最大。前50、100位企业集中率参见图表。2002年已经开始改变1999年以来的比较稳定的平台,集中率指数开始快速降低。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的焦炭生产总量为1995年的3.1倍,前4、8、20位企业的规模分别为1995年的1.3、1.4、1.6倍,领先的规模扩张弹性系数分别为43.2%、43.8%、51.4%。焦炭工业的分散化趋势在2002年以后进一步强化,优势企业的扩张幅度大大低于总体的扩张速度。焦炭的集中度水平由高度分散型(100≤H200)降低到极端分散型(H100),且有继续加大的趋势。经过回归分析,可以发现焦炭工业集中度H指数1995-2005年呈线性方式降低。1995-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机焦的CR4、CR8、CR20集中率分别由1995年的20.2%、32.2%、52.0%降低到2005年的8.6%、13.9%、26.1%,降低幅度分别为57.3%、56.7%、49.8%。2002年已经开始改变1999年以来的比较稳定的平台,集中率指数开始快速降低,尤其以CR4、CR8集中率最为明显。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机焦生产总量是1995年的3.2倍,前4、8、20、50、100位企业的规模扩张指数分别为1.33、1.35、1.57、1.80、2.01,领先的规模扩张弹性系数分别为42.71%、43.28%、50.18%、57.71%、65.69%。机焦工业的分散化趋势在2002年以后进一步强化,优势企业的扩张幅度大大低于总体的扩张速度。经过回归分析,可以发现机焦工业集中度H指数1995-2005年呈线性方式降低。从1995年的分散竞争型(200≤H500)降低到2005年的极端分散型(H100)。造成焦炭及机焦集中度指数不断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总量不断扩大,即便要保持同样的市场份额,代价也会加大,同时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优势企业的扩张严重缺位,这一点通过计算领先企业发展弹性系数已经得到充分的体现。3、地区集中度分析。分地区看,集中度差异较大。不同的集中率指数对于同一地区的评价结果可能有些差异,这主要是由于评价对象的差异造成的。前N位集中率指数主要反映的是优势企业的生产水平,H指数则反映每个企业的贡献。由于前8位集中率用于分析地区差异涉及的企业数量众多(全国可能有几百家),因而在这里不用来评估地区优势企业的差距,而只使用前1、4位企业规模对比来评估地区优势企业的差距。山西、河北、山东等地区产能扩大不是优势企业扩张的结果。山西、河北1995-2005年前4位企业增长速度均低于总体增长速度。山西前4位企业扩张速度仅为1.7倍,而总量则扩张了5.5倍,河北前4位企业扩张了2.1倍,总量增加了3.7倍,其它地区的情况也基本类似。1995-2005年,焦炭H指数集中度水平整体上处于下降趋势。2005年,上海、辽宁、湖北、甘肃、广西、天津、北京、安徽集中度水平高于全国,其中上海为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与1995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在2002-2003年曾经达到低度寡占型(1000≤H2000))。辽宁则从1995年的低度寡占型(1000≤H2000))退化为分散竞争型(200≤H500)。湖北则从1995年的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降低到分散竞争型(200≤H500)。甘肃、广西、天津则从1995年的极端分散型(H100)上升为高度分散型(100≤H200)。北京则从1995年的分散竞争型(200≤H500)降级为高度分散型(100≤H200)。集中度水平较高的上海、辽宁、湖北近2年来集中度水平基本上处于下降趋势当中。而我国焦炭产量第一大省山西的集中度水平名列全国第20位,处于第二位的河北则集中度指数则位于第12位,这是多么的尴尬。导致焦炭生产集中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在部分生产大省,如山西、河北地区,生产分散化趋势进一步强化,拉低了全国的集中度水平。这可以从未加权的本地区H指数的变化得到进一步印证。山西、河北未加权的H指数1995年分别为1205和262,2005年分别为374和85,均大幅缩减。1995-2005年,机焦H指数集中度水平整体上处于下降趋势。2005年,上海、湖北、辽宁、甘肃、天津、北京、安徽、山东集中度水平高于全国,其中上海为低集中竞争型(500≤H1000),与1995年相比,基本保持不变,在2002-2003年曾经达到低度寡占型(1000≤H2000)。近十年来我国焦炭行业发展及分布情况焦炭属于二次能源,是重要的固体燃料,是钢铁工业的基础原材料产品,随着国民经济对钢铁产品需求不断增长,我国焦炭工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1995年,全部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共生产焦炭13510万吨,其中机焦产量为(械化焦炉生产的焦炭)6743万吨,机焦比为49.9%;规模以上工业焦炭产量为7534万吨,占全部工业的55.6%,其中机焦产量为6602万吨,占全部工业的97.9%,代表性很好,规模以上工业机焦比为87.6%。可以认为,对于机焦,规模以上工业有足够的代表性;而焦炭的统计缺口则较大,这是使用月度焦炭产量数据时必须注意的问题。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月度统计焦炭的产量为23282万吨,其中机焦产量为20645万吨,均比1995年增长了2.1倍。1995-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焦炭年均增长11.9%,其中机焦年均增长12.1%。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有焦炭企业997家,比1995年增加了67.3%,近8成的焦炭企业分布在山西、贵州、河北、四川、内蒙、河南、云南、山东。其中山西共有焦炭企业346家,占全国的比例超过1/3,企业数量比1995年增加了62.4%;贵州有89家,河北有75家,厂商数量位于47至70家的地区有四川、云南、山东、河南、内蒙;20至40家的地区有湖南、黑龙江、陕西,其余地区厂商数量低于17家。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共有机焦企业762家,比1995年增加了197.7%,机焦厂家增长的最快。企业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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