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研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出明确要求,给予了诸多扶持政策,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的问题,亟需重视解决。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合作社运行不规范。近年来,国家对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农村种植养殖大户为得到政策、资金支持,以亲属或关系较好的农民群众为社员,采取土地入股等方式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得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就由合作社负责人自己安排使用,其他成员基本不参与管理、经营和利益分配,产生出很多“挂名社”“空壳社”。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僵化”,缺乏科学合理运行机制,内部组织结构松散、管理粗放,代表会、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成员对权、责、利意识观念淡漠;有的只是登记注册,并没有开展实质性的生产联合服务;有的仍然按照农村经纪人模式运作,盈亏属于自己,与成员无关。二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涉及合作社的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对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运营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制度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合作社内部运营情况的综合评价机制,对补助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健全,虽然有章程、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纸质”约束机制,但实际运营流于形式,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社内管理缺乏民主化,对社员的二次分配比例较小,严重制约了专业合作社带动功能发挥。三是经营管理人才比较少。近年来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就业,大部分农民合作社成员是传统型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经营管理能力难以掌控产前、产后的服务。由于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一些合作社仍处于家庭作坊式经营,在标准化生产、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品牌打造、网点营销、市场开拓等方面还比较欠缺,不能为成员及周边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综合效益难以发挥。四是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大多数合作社生产经营资金短缺,融资渠道狭窄,对财政资金扶助依赖比较严重,有的仅靠部分成员个人贷款维持,难于满足长远发展需要,造成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整体实力薄弱、合作层次不高。受资金、人才、机制等因素制约,合作社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合作社之间、社员之间、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缺乏多形式、深层次的联结,在发挥带动作用、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不强。二、对策建议一要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规范高效运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专业合作社组织章程,完善并规范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晰利润分配、产销权益和风险承担责任,充分保障成员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规范合作社经营管理行为,组织专业合作社认真开展规范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检查评比,推动合作社发展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企业化管理制度和规模化管理模式,动员科研人员以科技、技术入股,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建设管理,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金流入合作社,激发合作社的运行活力。二要畅通融资渠道,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成立资金互助社,逐步加大金融信贷投入,为合作社规范运营提供资金保障。联合金融、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加强合作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积极开展合作社贷款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管理,搭建融资优质服务平台,架起金融部门与农民合作社之间的桥梁。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合作社带头人,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实践,开展科技对接、产销对接,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三要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研究制定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奖励、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政策,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品牌创建、产品展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合理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紧紧依托优势产业和产品,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思路,组织农技指导员队伍,加强技术指导、营销服务和法律咨询等方面指导和服务,拓宽合作社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四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采取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专题培训等方式,聘请技术专家、种养殖能手、农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种养殖实用技术、农业科技知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新型经营管理理念等教育培训,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五要突出示范带动,发挥综合带动效益。树牢市场意识,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和引导企业、种养殖大户、经营能人、技术能手等群体,发挥其生产、营销、种养殖技术、品牌、流通等方面的优势,牵头组建合作社,以创办主体的多元化实现生产经营模式的多元化,引导形成企业带动创办型、产业大户牵头型、农村能人领办型、农民自愿联合型等多种发展模式,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样板合作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四链”模式,把党组织及时融入产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分红、返利等形式与合作社联结,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推动党建强社、合作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