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合同管理台账台账一般按功能需要进行设置,行政部门合同管理台账怎么建立?来看下面:行政部门合同管理台账1年末如何建立和归纳人力资源和行政工作台帐1、工资台帐,需要把每个人全年的工资进行罗列,这样既能看出全年总收入、平均收入,同时还为次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提供了依据。该台帐需要电子表格来设立。2、福利台帐。这里的福利是指社保台帐,在台帐中建要体现企业月缴费基数的形成(按照上月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员工绩效及其他收入组成),也要体现员工参保时间、参保缴费基数、停保时间,还有补缴月份等;3、劳动合同台帐:将历年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合同进行整理,内容包括员工首次签定时间、续期时间及到期时间。4、人事异动台帐:明确员工入司、离司时间、明确员工调动时间及调动前后岗位;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台帐:盘点一年的盈余,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用实相符。6、行政文件台帐:包括公司内部收文及公司外部收文。台帐中要标明来文时间、审批人及审批意见7、证照台帐:一年中执照、机构代码、登记证的内容及变更要登记在册行政部门合同管理台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第五条组织和职责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第二章具体实施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一、合同总账登记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名称;(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三)合同实质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六)合同签订时间;(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1、合同正本或副本;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6、有关的重要资料。第十条登记时间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第十一条资料补充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实施细则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解释修改废除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