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详细解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八大环节2007年07月05日16:24■国家助学新政策特别报道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上大学和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资助体系,并在政策设计上做到以人为本,方便办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只要了解相关政策并采取积极态度,就会发现,获得国家政策资助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详解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八大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不用交任何费用就可办理入学手续,并得到学校发放的2000元困难补助款。(本报记者修伯明摄)1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一些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拿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家长由于不知道向谁求助而发愁。从今年起,所有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同时会收到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措施的小册子。这个调查表和小册子非常重要,应该认真仔细阅读。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2“绿色通道”: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3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具体的申请程序是:由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责任;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校期间获得贷款的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4国家助学金:向特殊学科专业倾斜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国家助学金由高校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5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到所属各高校。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6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7勤工助学:规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为主;学校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与学生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必须经学校授权,代表学校与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8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群体特殊照顾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2009年专业介绍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领域相关的工程设计、生产制造、系统运行、系统分析、技术开发、教育科研、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综合素质高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开设课程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工程数学、大学物理、电路理论、工程电磁场、电机学、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理论、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分析基础、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原理、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与控制等。此外,还有许多反映电力工业科学技术发展的选修课程以及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方面的课程。学生毕业后,主要到发电厂、电力系统和其它相关领域从事电气工程的设计、运行、安装、调试、科研、技术开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胜任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专业工作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该专业针对我国地方电力系统的发展而设置的综合培养方案,为使本专业毕业生成长为地方电力系统的高级经营管理者奠定了良好基础。主要开设课程有:电路理论、电机学、自动控制理论、电子技术基础、微机原理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与控制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电力工程、电网规划、供电技术、用电技术、配电自动化、电气控制技术、高电压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供用电管理,等。学生在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以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开发能力。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国家、省、市、县的各级地方电力系统管理部门;地方电力系统的各个企事业单位;各级供电系统;大型企业内的供用电系统等领域从事有关的科研、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工作。3、热能与动力工程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力工程及热物理的基础理论,学习各种能量转换及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技术,接受现代动力工程师、制冷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动力机械、热工设备或制冷工程、制冷机械和设备的设计、运行、试验研究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培养掌握热工基础、热力设备及运行、热工过程自动控制、热工测试、计算机应用、工业设计、施工等知识,具有一定科研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开设课程有: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传热学、工程力学、工程图学、汽轮机原理、锅炉原理、大机组启停及运行、热力发电厂、泵与风机、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理论、热工控制系统、单元机组运行原理、单元机组协调控制、机械设计基础、电工技术基础、电路理论、电机学、制冷与低温原理、制冷装置设计、制冷自动化与测试技术、电厂高温金属材料等。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发电厂、电力科学研究院、电力设计院等电力企业从事热力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科研开发以及热力系统的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航天、机械、化工、船舶、核能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也可以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教学、管理和培训工作。4、测控技术与仪器本专业培养能在检测与自动化仪表、信息处理、计量测试、自动控制等技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系统设计、技术保障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能适应现代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