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申請人(借款人)向貴行申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並邀同連帶保證人,簽立「台北富邦銀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借據」在案。茲檢具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請將本次請撥金額,撥交予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就讀學校為荷。申請人特此聲明:上開證明文件,如係依主管機關規定,免於每學期請撥款項時檢附戶籍謄本,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相關資料即為戶籍現況;前開戶籍現況及其他各項資料全部屬實正確無誤,如有虛偽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此致申貸學期:___學年度___學期填寫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申請人(借款人)借款人親自簽章出生日期戶籍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E-MAIL注意:前開「戶籍地址」為就學貸款到期還款通知書寄送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為繳款單寄送之通訊地址。繳款期間,若戶籍或通訊地址變更,請檢附借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至本行全省各分行或以書面郵寄通知本行消金台北作業管理中心就學貸款科。已開辦本行網路銀行者,可直接作線上更改通訊地址。年 月 日婚姻狀況性別連絡電話(1)連絡電話(2)行動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就讀學校:科 系: 班 級: 年 班申請人(借款人)是否申請教育補助費或享有公費?□是,NT$______元□否。申貸額度新臺幣(大寫)萬元整。本次請撥金額新臺幣(大寫)萬 仟佰 拾 元整。(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借款用途:繳交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音樂指導費、海外研修費及生活費。稱謂父親姓 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聯絡電話行動電話、E-mail是否兼任連帶保證人備註□是□否□離□歿關係人學號:入學年月:___年___月應畢業年月:___年___月□公□日□私□夜□高中職□五專□二專□二技□大學、大專技院校□大學醫學〈牙醫〉系□博士班,修業年限以四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碩士班,修業年限以二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研究生班〔〕母親□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離□歿□歿配偶□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關係:關係:監護人其他連帶保證人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填表須知:1.本表於借款人每一學程第一次辦理時,作為貸款申請書暨撥款通知之用,其後於該學程內各學期貸款時,僅作為撥款通知之用。2.關係人欄(1)父母未離婚,或父母雖已離婚但未協議擔任子女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者,父母欄均須填寫。(2)父母離婚,由單方(父或母)任監護人,得僅填父親或母親欄。(3)學生已婚,填配偶欄。(4)父母雙亡或不能行使監護權,由父母以外之第三人擔任監護人者,填監護人欄。對保日期:對保分行:學校代碼:簽立借據:對保編號:排序編號:客服專線:0800-007-889按9第一聯 由銀行存執核對本人身分證及簽章無誤核對人分行17--1008(98.12.10本)廣興申 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申請人(借款人)向貴行申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並邀同連帶保證人,簽立「台北富邦銀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借據」在案。茲檢具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請將本次請撥金額,撥交予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就讀學校為荷。申請人特此聲明:上開證明文件,如係依主管機關規定,免於每學期請撥款項時檢附戶籍謄本,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相關資料即為戶籍現況;前開戶籍現況及其他各項資料全部屬實正確無誤,如有虛偽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此致申貸學期:___學年度___學期填寫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填表須知:1.本表於借款人每一學程第一次辦理時,作為貸款申請書暨撥款通知之用,其後於該學程內各學期貸款時,僅作為撥款通知之用。2.關係人欄(1)父母未離婚,或父母雖已離婚但未協議擔任子女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者,父母欄均須填寫。(2)父母離婚,由單方(父或母)任監護人,得僅填父親或母親欄。(3)學生已婚,填配偶欄。(4)父母雙亡或不能行使監護權,由父母以外之第三人擔任監護人者,填監護人欄。對保日期:對保分行:學校代碼:簽立借據:對保編號:排序編號:客服專線:0800-007-889按9第二聯 由學校存執︵由學生轉交學校︶核對本人身分證及簽章無誤核對人分行17--1008(98.7.10本)廣興申 請申請人(借款人)借款人親自簽章出生日期戶籍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E-MAIL注意:前開「戶籍地址」為就學貸款到期還款通知書寄送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為繳款單寄送之通訊地址。繳款期間,若戶籍或通訊地址變更,請檢附借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至本行全省各分行或以書面郵寄通知本行消金台北作業管理中心就學貸款科。已開辦本行網路銀行者,可直接作線上更改通訊地址。年 月 日婚姻狀況性別連絡電話(1)連絡電話(2)行動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就讀學校:科 系: 班 級: 年 班申請人(借款人)是否申請教育補助費或享有公費?□是,NT$______元□否。申貸額度新臺幣(大寫)萬元整。本次請撥金額新臺幣(大寫)萬 仟佰 拾 元整。(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借款用途:繳交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音樂指導費、海外研修費及生活費。稱謂父親姓 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聯絡電話行動電話、E-mail是否兼任連帶保證人備註□是□否□離□歿關係人學號:入學年月:___年___月應畢業年月:___年___月□公□日□私□夜□高中職□五專□二專□二技□大學、大專技院校□大學醫學〈牙醫〉系□博士班,修業年限以四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碩士班,修業年限以二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研究生班〔〕母親□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離□歿□歿配偶□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關係:關係:監護人其他連帶保證人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申請人(借款人)向貴行申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並邀同連帶保證人,簽立「台北富邦銀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借據」在案。茲檢具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請將本次請撥金額,撥交予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就讀學校為荷。申請人特此聲明:上開證明文件,如係依主管機關規定,免於每學期請撥款項時檢附戶籍謄本,本申請暨撥款通知書所載相關資料即為戶籍現況;前開戶籍現況及其他各項資料全部屬實正確無誤,如有虛偽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此致申貸學期:___學年度___學期填寫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填表須知:1.本表於借款人每一學程第一次辦理時,作為貸款申請書暨撥款通知之用,其後於該學程內各學期貸款時,僅作為撥款通知之用。2.關係人欄(1)父母未離婚,或父母雖已離婚但未協議擔任子女監護人,法定代理人由父母雙方共同擔任者,父母欄均須填寫。(2)父母離婚,由單方(父或母)任監護人,得僅填父親或母親欄。(3)學生已婚,填配偶欄。(4)父母雙亡或不能行使監護權,由父母以外之第三人擔任監護人者,填監護人欄。對保日期:對保分行:學校代碼:簽立借據:對保編號:排序編號:客服專線:0800-007-889按9本單請妥善保存每學期對保時須攜帶本聯核驗第三聯 學生存執︵請注意背面應注意事項︶核對本人身分證及簽章無誤核對人分行17--1008(98.7.10本)廣興申 請申請人(借款人)借款人親自簽章出生日期戶籍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E-MAIL注意:前開「戶籍地址」為就學貸款到期還款通知書寄送地址,「繳款單寄送地址」為繳款單寄送之通訊地址。繳款期間,若戶籍或通訊地址變更,請檢附借款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親至本行全省各分行或以書面郵寄通知本行消金台北作業管理中心就學貸款科。已開辦本行網路銀行者,可直接作線上更改通訊地址。年 月 日婚姻狀況性別連絡電話(1)連絡電話(2)行動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就讀學校:科 系: 班 級: 年 班申請人(借款人)是否申請教育補助費或享有公費?□是,NT$______元□否。申貸額度新臺幣(大寫)萬元整。本次請撥金額新臺幣(大寫)萬 仟佰 拾 元整。(零、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借款用途:繳交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音樂指導費、海外研修費及生活費。稱謂父親姓 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聯絡電話行動電話、E-mail是否兼任連帶保證人備註□是□否□離□歿關係人學號:入學年月:___年___月應畢業年月:___年___月□公□日□私□夜□高中職□五專□二專□二技□大學、大專技院校□大學醫學〈牙醫〉系□博士班,修業年限以四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碩士班,修業年限以二年計,若未畢業應每學期辦理延期□研究生班〔〕母親□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離□歿□歿配偶□同借款人地址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關係:關係:監護人其他連帶保證人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縣市路街段 巷 弄 號 樓市鄉區鎮村里鄰□是□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及還款應注意事項一、申請本貸款應備文件及申請方式(一)應備文件:1.每一教育階段學程或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不同學校第一次申請時:(1)經「線上申請」後列印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三份(請申貸學生自行列印)。(2)註冊繳費單據(或其他經學校簽章填註可貸金額之證明文件)。(3)學生之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4)連帶保證人之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印章。(5)全戶戶籍謄本【距申貸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記事欄需詳載),包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連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6)若由父母(或監護人)、配偶以外之人擔任連帶保證人者,需另檢附連帶保證人之所得稅扣繳憑單或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或在職證明(或薪資證明或提供最近三個月薪資轉帳之存摺影本)。2.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且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時:(1)前款(1)~(3)所列文件。(2)已有簽立總額度「借據」之學生,倘屬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且同一學校且原連帶保證人不變者,須另檢附前次申辦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學生存執聯)」。(二)申請方式: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申請方式分為「線上申請」及「對保手續」二個步驟1.「線上申請」:(1)請申貸學生上網登入本行網路銀行(),依網頁畫面詳實填寫並確認個人基本資料及其他申貸相關資料。(2)申貸學生自行列印三份「就學貸款申請兼撥款通知書」後完成線上申請作業。(3)申貸學生檢附上開第(一)項所列相關文件,持至本行指定之對保分行辦理對保。(4)相關對保手續費用由申貸學生負擔【目前為新臺幣(以下同)100元】。2.「對保手續」:(1)對保時間:上學期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下學期為每年1月15日至2月底(例假日除外)。(2)每一教育階段學程或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不同學校第一次申請時:均須由申貸學生及連帶保證人備齊文件,親自前往本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手續,並簽立總額度「借據」及「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3)同一教育階段學程且同一學校第二次(含)以後申請時:如各學期之連帶保證人不變者,僅須由申貸學生持前次「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學生存執聯)」及應備文件至本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並簽立當學期「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即可,連帶保證人無需一同前來本行。(4)若無簽立總額度「借據」、或非同一教育階段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