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整治方案(精选4篇)您是否在为撰写方案而苦恼呢?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而展开行动,经常需要提前制定计划。下述文章对于“占道经营整治方案(精选4篇)”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分析,供您收藏留用!占道经营整治方案篇【第一篇】当前地摊经济非常火热,经过合理规划的地摊经济在一定程度上的确缓解了因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但地摊经济不等同于随意占道经营。钟楼菜场周边随着夏季到来,季节性水果、专业性流动摊点陆续增多,街面上出现不少自产自销农户流动贩卖,部分外地水果行贩更是当街随意停车贩卖,不仅妨碍交通,更影响到了市容环境。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7月1日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夏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明确整治重点在路段网格队员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对群众投诉较多的流动摊贩区域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工作台账,制定专项方案进行集中整治。钟楼农贸市场、上礼泉农贸市场、东联菜场、茶市路附近乱设摊现象较为严重,列为本次整治重点区域。网格队员日常巡逻管理加强巡查,强化整治力度由于流动摊点存在不确定性,许多流动摊主和管理人员存在打游击现象,一定程度上增加管理难度。县综合执法局市容中队采取定人定岗网格管理与机动组错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队员在下上班高峰时段对钟楼农贸市场、上礼泉农贸市场、东联农贸市场、茶市路周边进行巡查,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针对市民举报投诉的流动摊点占道行为,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及时反馈。整治现场错时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根据流动摊点集散的时间和规律,市容中队在保证日间正常巡查力量的同时,组织队员在清晨和傍晚对整治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整治,确保了每个时段的市容保障力量,及时解决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反弹问题。疏导点夜间管理清晨菜场周边管理对于瓜果蔬菜类的自产自销农户,按照劝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人员对流动摊贩进行耐心地宣传教育,讲解有关市容管理法律规定,告知其占道经营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商贩去疏导点规范经营。对于个别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摊贩,坚决依法查处。占道经营整治方案篇【第二篇】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又进入到旺季。为规范经营秩序,严格进货渠道,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现将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收缴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及三无厂家生产产品,坚决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含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通过明确责任,控制源头,严打死防,齐抓共管的方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二、组织机构街道成立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长春副组长:孙锋、段智慧成员:何忠东、刘卫华、袁勇、刘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何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举报电话(0735-289147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意见。三、整治重点1.无照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有关证照的;2.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3.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4.销售非法、假冒、伪劣、超标产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5.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6.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四、工作步骤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月10日前)。街道办事处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第二阶段:排查治理(20xx年1月10日-1月21日)。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利用街道驻社区干部和派出所驻社区干警的力量,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前期宣传摸底工作,确保辖区无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大规模燃放行为。第三阶段: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月22日-2月5日)。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来开展工作,以铁的手腕从严从重打击烟花爆竹各种违法行为,街道安监站将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同时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同时总结通报整治情况,并研究上报区安委办。四、工作要求1.各社区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派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万无一失。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氛围。3.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户参加安全知识培训,规范进货渠道和门面存药量,制定出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对安全情况实行日登记及日报制。4.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必须取得相关证照,配备必要消防器材,张贴相关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将烟花爆竹摆在门外经营。5.此次整治过程,凡在各社区辖区内发现一起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的情况,安全生产当月月绩效考核扣1分。各社区凡因监督整改不力,各经营户没按相关安全要求经营,酿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占道经营整治方案篇【第三篇】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的规范查处取缔工作,为我市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吉工商个字[2010]273号)的要求,结合《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白山政办发[2010]24号)的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服务白山市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为手段,推进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坚决查处取缔部分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严格控制高危行业无照经营发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立足于为白山经济转型服务,着眼于白山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致力于白山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统一,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转化相结合,督促、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办证办照,合法经营,促进白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整治重点重点对象: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活动和破坏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无照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区域: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途、汽(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主要集市及无照经营易发的其他地区。重点行业: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生产经营,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网吧、房地产中介等。(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一年,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1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1月31日)各单位要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确定工作重点;同时要积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共享制度,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并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出动宣传车、制作、散发、张贴宣传标语等、开辟专栏、设立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主要领导以发表媒体讲话或答记者问等形式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要广泛深入地向广大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本着取缔不是目的,规范发展特别是快速发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的原则,在规范查处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四段式执法,除涉安、涉危行业外,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具备一定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照经营业户,通过教育、协调、引导其申领相关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要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工作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注意安全执法,严格杜绝粗暴执法、执法违法等现象,预防群体事件发生。3督导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6月和2011年11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市局将于2011年5月下旬和10月下旬对全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结果计入2011年工作考核总成绩。(三)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整治宣传。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单位要站在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和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白山红盾网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以达到教育广大经营者的目的,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营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2尊重地方实际情况,依法行政,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各单位对应当处罚和取缔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要求进行;对经整改后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要求、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要督促其限期办理证照;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教育为主,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在基层工商所已备案的农村流动商贩,不按无照经营查处;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3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注重和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此,白山市成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白山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共享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掌握行政许可审批法律法规,准确处理证、照互为前置的关系,狠抓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4加强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材料;需要收集的材料有:各地区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及综合治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相关文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文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情况。各地区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的影像资料(要制作成光盘形式)。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简报、专报等形式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个体科、企业科、审批办、法规科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