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人:罗小艳13933034437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2“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纳税,其他都不是必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3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贫穷者欠税;狡猾者骗税;傻子冤缴税;精明者筹税。4案例:公司A(房地产开发)公司B(商贸集团)拟购买大楼将资金打入A公司建楼,销售给B公司5两年后大楼建成,市值约12亿元人民币。当初的不正确决策引发的后果:1、大楼如果转入B公司账上,按现行税法规定A企业必须按转让不动产交纳6000多万的营业税(5%);2、以及按营业税的10%缴纳600多万的地方附加税费。科学合理的决策:考虑其中的税务问题,B企业与A企业间签订一份委托建房合同。6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税法常识税务筹划基础各类税的会计处理确认计量报告关于课程7本课程主要内容-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增值税会计与筹划-第三章:消费税会计与筹划-第四章:营业税会计与筹划-第五章:关税会计与筹划-第六章:个人所得税会计与筹划-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筹划-第八章:其他税种会计与筹划8关于教材《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第六版盖地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税务会计与筹划》张立主编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9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第十版南开大学出版社,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七版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第八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第二版立信会计出版社,第九版10经济科学出版社,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大连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四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第三版11第一章总论学习重点税务会计概述税务筹划概述学习目标通过学习,了解税务会计的基本理论,通过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比较,使学生进一步熟悉税务会计的特征;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方法手段,为后续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12第一节税务会计概述一、税务会计的产生二、税务会计的概念三、税务会计的特征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异同五、税务会计的对象六、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13一、税务会计的产生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税务会计被人们当作一门学科加以研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共同构成现代企业会计的三大分支。国家产生并征税所得税、增值税,税收法制化税务会计逐渐独立出来14二、税务会计(纳税会计)的概念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法为依据,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是一门介于税收学和会计学之间的新兴边缘学科,是融税法和会计学知识于一体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可以说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财务会计税收学税务会计15三、企业税务会计的特征税法导向性(法定性)税务筹划性协调(互调)性广泛性16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和区别(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税务会计资料大多来源于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并不要求纳税人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之外再设一套会计账表。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相符的会计事项,或处于税务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的方法计算、调整,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财务会计报告之中。17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纳税凭证税务会计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验证18(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区别核算的依据不同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核算的对象不同目标不同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191、二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标: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债权人、投资者、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内部经营者等)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税务会计的目标:依法纳税,履行纳税人的义务;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合理选择纳税方案,科学进行税务筹划。202、二者核算的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货币计量的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税务资金运动)。3、二者核算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为主,会计准则为辅。214、核算基础、处理方法不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必须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企业税务会计则不同。因为根据税收规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所以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是实施会计处理的“联合基础”。如,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25、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不同企业税务会计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应税所得会计所得≠23五、税务会计的对象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交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主要包括:1、计税基础和计税依据(1)流转额:销售额(量)、购进额(量)、营业额(2)成本费用额(3)利润额与收益额:应税利润、应税收益(4)财产额(5)行为计税额2、税款的计算与核算3、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4、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24六、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1、纳税主体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注意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中的“会计主体”(会计实体)的区别。凡是会计主体都是纳税主体,但纳税主体不一定都是会计主体。作为税务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252、持续经营持续经营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将实现它现在的承诺。如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尽管事项发生期内各个时间的应纳税额不尽相同,但会随着该事项的递延消失而达到总量(金额)上的一致。所以税法也支持企业可以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263、纳税年度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1.日历年制(1.1-12.31)中、德、俄、法、韩、瑞士2.非日历年制4月制(4.1-3.31)加、英、新加坡7月制(7.1-6.30)美、瑞典、澳大利亚、菲律宾10月制(10.1-9.30)泰国对于在纳税年度中间开始营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是12个月的,应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以清算时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274、货币时间价值货币(资金)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时间价值。这一基本前提已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和纳税人选择会计方法的立足点。它深刻地揭示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内在原因,从而,在纳税筹划实践中,逐步地自觉运用最轻税负原则。采用何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使企业税负最轻?28第二节税务筹划概述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和特点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三、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四、税务筹划的技术手段29一、税务筹划的概念和特点税务筹划是否合法?关于税务筹划的两点争论税务筹划是否合乎道义?广义的税务筹划:节税+避税+税负转嫁狭义的税务筹划:节税30(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税,这个过程就是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亦称纳税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在尊重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比较完备)31合法性:以遵守国家法律或者说至少不违反为前提;筹划性: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就对自己的纳税方式、规模做出了安排;整体性:不能只盯着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而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目的性: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专业性:筹划人员及机构向专业化发展;风险性:是否能达到预期目的,存在风险。(二)税务筹划的特点321、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三)偷税、骗税、抗税、欠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332、骗税骗税是指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骗税所采取的是假报出口货物数量、虚报出口货物价格、伪造涂改报关单等手段。骗税行为与偷税行为的区别在于:骗税行为人是把已缴到国库的税款骗归自己所有;偷税则是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税款还没有缴到国库。343、抗税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如拒不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拒不执行税法规定缴纳税款,采取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等行为,均属抗税行为;唆使、包庇上述违法行为的,也属于抗税行为。354、欠税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和偷税的重要区别在于欠税是无力缴纳,而偷税是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36税务筹划与偷、逃、抗、欠、骗税的区别图:是否合法违法不违法合法减税形式节避税偷、逃、抗、欠、骗税税税负转嫁37避税与逃税的区别就是监狱围墙的厚度。——丹尼斯.黑勒38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税务筹划绝对收益筹划原理税率筹划原理税基筹划原理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按收益效应分按筹划着力点分税额筹划原理39(一)绝对收益筹划原理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1、绝对收益(少纳税)绝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使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绝对减少,从而取得绝对收益大多数税务筹划都是基于绝对收益筹划原理又可分为直接节税原理和间接节税原理。直接减少某一纳税人应纳税收绝对额的节税原理。某一个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没有减少,间接减少了另一个或另一些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的节税原理。40案例某企业为商业企业,下设A、B两个批发部,预计A批发部年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不含税购货成本45万元。B批发部年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不含税购货成本20万元。如果将两个批发部由企业统一核算,则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如果将两个批发部分别注册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则A、B分别为小规模纳税人。41企业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有:方案一:统一核算(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65)×17%=4.25(万元)方案二:独立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90×3%=2.7(万元)纳税分析:两个方案相比较,方案二比方案一节减税收:4.25-2.7=1.55万元,因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两个批发部分别核算,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直接减少应纳增值税税额1.55万元。42案例某一老人有财产2000万元,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子。这个国家的遗产税税率是50%。如果老人的儿子继承遗产后,没有减少也没有增加财产价值,然后遗赠给老人的孙子,孙子继承后也没有增加或减少财产的价值,在其去世时再转赠给老人的曾孙子。43纳税分析:方案一:按正常继承(老人--儿子--孙子--曾孙子)。应纳遗产税:2000×50%+1000×50%+500×50%=1750(万元)方案二:老人将财产直接赠给孙子(老人--孙子--曾孙子)。应纳遗产税:2000×50%+1000×50%=1500(万元)方案二因老人将财产直接遗赠给孙子,减少了先遗赠给儿子的这一纳税环节,因此可节税250万元。间接节税原理是在某种税采用多环节课征的情况下,通过减少纳税环节,来达到绝对节税的目的。442、相对收益(晚纳税)相对收益筹划原理是指一定时期内纳税总额并没有减少,但是某些纳税义务递延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