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篇】一、加强办案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1、严格办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规定,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办案保密工作纪律及其职责制。加强对涉案材料、办案用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U盘、软盘、移动硬盘等)、密码传真机、手机的管理。2、对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实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3、切实加强对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管理,个人不得保存领导同志的批示件。4、严格遵守“四不准”。不准打听、了解不属于自我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情景和案件情景;不准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涉案人员及其亲友传递消息;不准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私自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景和举报材料的资料;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在新闻媒体上披露正在查处的案件情景。二、加强秘密文件印制、传递、借阅、归档管理1、所有秘密文件、有关汇报材料的打印,都必须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计算印刷份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打印过程中构成的清样、废纸,应及时销毁。复印、翻印、摘录秘密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将复印、翻印件同正本文件一样保管。2、对各个渠道收到的密件,由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签收、传阅、借阅、销毁,无关人员不得拆封。由领导亲启的信访件只能由领导本人拆阅。3、秘密文件传阅由专人传递,并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扩大。文件传阅夹内的文件不得拆散、取出。传递人员要随时掌握其流向,传阅完毕后及时清点收存。4、严格秘密文件借阅登记,规定借阅时间,控制“密级”文件阅知范围,异常是对标有“密级”文件的外借,须经分管机关的副书记批准。5、下发、批转秘密文件和涉案材料(领导批示件、批转信访件等),要严格登记制度,集中管理。三、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1、根据“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各室用于文字处理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与其他机关网、国际互联网连接。非本委局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使用本单位计算机。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制作、传递、使用涉密文件、信息、数据以及内部资料。2、便携式计算机必须专人保管,不得横传或将其放置在未加保密措施的地方。使用人更换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3、不得在计算机硬盘中存贮机密级以上文件,秘密级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4、在处理涉密文件、信息时,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5、处理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密码,涉密文件必须在文中标明密级,密级与正文不得分离。6、存贮有涉密文件、信息的移动存贮设备(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标明密级,并按同级密件属性进行保管和传输,同一移动存贮设备中存有不一样密级文件的,按其存贮最高密级文件标密级;存贮过涉密文件的移动存贮设备,即使已删除文件或格式化,仍需按其密级进行保管和传输,严禁将其带出机关或办案点。7、信息网的公文传输(邮件)仅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传输信息、文件、通知、报表、材料和数据等。8、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的维护、更换、维修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必须进行消磁处理,严禁私自拿出单位维修。请外单位技术人员到机关维修或维护涉密计算机或网络,必须登记并有专人监督。9、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或配件(计算机、软盘等)的报废,需书面报请委局保密领导小组批准,由办公室处理,不得随意处置或丢弃。涉密存贮设备的销毁由办公室实施,在委局保密领导小组监督下实行不可恢复性销毁。四、加强密码设备的管理1、文印室属委局机关保密重地,应控制进入文印室人员。室内工作人员要谨慎处理各类文件、材料,注意保存原件和安全保密工作。计算机、复印机、激光打印机、轻印刷设备维修人员进入文印室要进行严格监督。2、密码机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分管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总控室报告,由省纪委负责解决;与密码机相接的计算机出现故障需维修时,必须要将密码机取下,移出另存并删除带有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后,单独请人维修。3、非工作时间或机房内无人时,报警器要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密码设备操作人员每一天下班、节假日要做好密码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的完好、到位。五、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委局所有印章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要求登记备案。纪委、监察局印章、纪委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办公室保管,使用由分管机关副书记审批。纠风办印章由纠风室保管。县纪委、监察局(含纠风办)印章使用涉及重大事项的报书记签批。各室印章使用管理由各室驻室负责。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第二篇】一、把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保密工作,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私人交流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不通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电报、邮政、电子设备传递、擅自翻印、复印秘密文件;不准任意携带密件外出,避免丢失、被窃。工作人员调动时,要及时办理密件移交手续,做好防范工作,堵塞失、泄密漏洞。三、召开具有一定密级内容的会议,会前要对会场的录音、扩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代替有线扩音设备。四、会议中使用的秘密文件、资料严禁乱发,会议上的讲话未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得随便印发,召开带秘级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管理处理秘件,需要发文的要通过机要发送。五、秘书在起草文件时,如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文件不论是草稿,还是正式文稿,应标明秘密字样,不得擅自抄录和摘记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电、资料。六、在印刷秘件时要进行登记,严禁个人保留和抄录外传。七、在机要科室、部位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八、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收发涉密文件有登记,查阅涉密文件档案有手续,妥善保存涉密公文和档案,涉密公文办完或档案查阅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九、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要符合保密要求,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措施。十、没有存档价值和保存必要的涉密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才可定期销毁。十一、一旦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认真查处并采取补救措施,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第三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三、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四、职责与处罚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所以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保密工作。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第四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第五条密级划分。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一)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二)机密级。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三)秘密级。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六条上级机关及其它各单位的来文按文件所标密级管理。凡未列入保密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第七条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一)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部分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的材料;(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