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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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社会主义企业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本章重点1、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2、产权明晰化的重要意义3、国有企业走向市场面临的主要难题4、法人资产制度的主要特征5、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6、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基本思路第一节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一、财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一)所有制的两层含义(二)两层含义之间的相互关系——财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1、作为经济关系——经济主体对客观生产条件的占有关系,通过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表现出来2、作为法律关系——一种意志关系和法权关系,表现为占有主体对占有对象具有一种任意支配的权利。(二)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一定的生产方式产生一定的占有方式,经济上的占有关系产生后,便会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与之相适应二、所有权的权能1、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确定物的最终归属,表明主体对确定物的独占和垄断的财产权利,是同一物上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独立存在的财产权利2、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1)占有权能:行为人对财产直接加以控制的可能性,是所有者与他人之间因对财产进行实际控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使用权能:不改变财产的所有和占有性质,依其用途而加以利用的可能性,是人与人之间因利用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收益权能:获取基于所有者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人们为获取追加财产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4)处分权能:为法律所保障的实施旨在改变财产的经济用途或状态的行为的可能性,它所反映的是人在变更财产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三、所有权各项权能的统一与分解——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集中于同一主体,是自然经济形态的一种表现,随着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所有权的各项权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分离,尤其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这种分离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资本的法律所有权与经济所有权的分离——借贷资本出现后: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分别是法律上所有权与经济上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股份制:股东与法人的委托代理关系第二种类型:资本职能与管理、监督职能的分离——经理革命:由于股份公司的成立,资本的管理权与所有权发生了分离补充第二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分析(一)公共产权的特点1、产权具有不可分性2、使用权的非排他性3、外部性4、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二)国家所有制的特征1、产权归属的唯一性2、以国家政权为依托,以行政权为基础的强制性代理关系3、国家作为代理人不仅拥有控制权,而且拥有剩余索取权4、政府代理是国有制的逻辑选择5、公共财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是按等级制界定的6、政府行使公共产权的目标函数是多元的7、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是维护国家代理制的必要条件(三)国有产权模糊的集中表现——国家在国有资产上的各种权利得不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国有产权屡受损害而得不到有效制止与国有产权的内在规定有关1、行政权对所有权的损害原因:追逐目标的差异后果:(1)政府常常凭借所有者身份,为企业设置体现社会偏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甚至不惜牺牲企业效率来实现政府目标(2)当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不一致时,行政干预不可避免(3)政府对陷入困境的企业不会坐视不救2、政府难以运用“退出权”来保护国有产权(1)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使其一旦解除与企业的合约将承担巨大的潜在退出成本(2)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使退出权的丧失具有双重含义:所有权主体的非人格化资本行为不可能通过剩余索取权的转让得到根本改变;政府无法通过转让企业产权或股权来解除与企业的和约关系(3)国家与企业之间的长期隐含合约关系就变为一种特殊的长期“保险”合约关系3、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使执行合约的监督成本很大二、传统国有产权的行政代理模式及其效率分析(一)行政代理——国家把国有产权的控制权依次授予各级行政机构,企业只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二)代理问题——政府官员在行使所有权职能时可能存在偷懒或搭便车行为(三)抑制代理问题的障碍——初始委托人的监督动机和能力以及由此引发的信息费用1、初始委托人的身份具有不确定性,即在或明或暗的合约中没有规定谁来监督政府的代理行为2、监督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性是导致初始委托人缺乏监督动机的重要原因3、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使初始委托人无法惩罚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4、初始委托人的直接监督能力也很弱(四)行政代理成本——行政代理固然有助于国家对剩余索取权的拥有,避免市场交易成本,但需支付高昂的组织成本和信息成本1、激励成本较高2、信息成本较高3、有可能降低约束效率4、难以避免影响力成本三、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必然性(一)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必然性1、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为体制模式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必要的微观基础——企业应该为真正的市场主体2、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为体制模式的转换创造必要的市场条件——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完善不仅依赖于放开价格,更重要的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培养3、只有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实现宏观控制方式的转轨——国有企业改革与政府职能的转变(二)产权关系明晰化的重要作用1、产权——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2、产权制度——对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3、产权关系明晰化的重要作用(1)明确交易界区(2)规范交易行为(3)稳定收益预期(4)提高合作效率(5)提高资源配置效率(1)明确交易界区——交换本质上是产权的交换,如果没有对财产权利本身的界定,就会模糊交易界区,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交易——排他性产权的确立是市场机制有效协调微观决策的必要条件(2)规范交易行为——保障收益和受损索赔原则可以有效抑制企业的不正当交易行为(3)稳定收益预期——权利义务关系的明晰化和对称性,可以使行为人在行使产权时具有稳定的预期(4)提高合作效率——大大减少谈判对象,降低交易费用(5)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可分离性和可转让性(三)现代产权制度的关键内容1、产权的排他性2、产权的可分割性或可分离性3、产权的可转让性4、产权的有效保护第三节国有产权的多级委托代理及其面临的问题一、国有产权与市场经济的冲突1、所有权主体的非人格化资本行为与要求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经营国有资产之间的冲突——政府行为目标的多元化、企业目标单一化2、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性与要求企业产权具有可交易性之间的冲突二、国有产权多级代理下的代理问题——当由政府扮演法人企业的委托人角色,且剩余索取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时,多级代理不仅将诱发更严重的道德风险,而且将使抑制道德风险的成本更高,难度更大,从而出现扩权步伐越快,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越严重的局面三、国有产权保护的两难选择1、国家在界定和保护产权时的两难选择——国家若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必须确立排他性产权。但若以产权明晰化思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必将遇到竞争约束和交易费用约束——当有效率的产权结构在双重约束下迟迟不能形成时,随着代理关系的引入,国有产权的保护就会遇到严重的制度障碍2、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条件下的国有产权保护的两难选择——在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条件下缺乏足够的激励约束手段抑制道德风险3、多级代理下所有权约束的两难选择——如果强化所有权约束,会抑制企业的活力导致企业效率的损失;如果弱化所有权约束,会因难以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而无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第四节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一、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一)公共产品的概念——消费不具有排他性但收费存在困难的产品(二)公共产品的分类1、纯公共物品——向全体公民免费提供2、准公共物品——向消费者收取一定费用(三)该类国有企业(主要是提供准公共物品的企业)的特征1、社会目标占据绝对支配地位2、垄断程度高3、信息不对称(四)国有国营企业模式的特征1、由政府筹资创设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企业2、政府直接任免企业负责人3、对进入或退出的企业实行控制4、对垄断企业进行有效的规制5、对收入分配的控制等6、控制价格与确定财政补贴数额二、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宜选择国有国控模式(一)基础产业——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二)处于基础产业的垄断性国有企业的特征1、经营目标的双重性——利润目标、社会目标2、规模效益3、需要适度超前4、投资规模巨大、周期长、凝固性5、不易直接进入市场(三)政府在国有国控模式中的作用1、明确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的约束方式2、兼顾社会目标和盈利目标3、对投资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4、对价格形成进行监督5、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三、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宜进行股份制改造(一)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点——由国家投资建成、基本上不存在进入与退出障碍、同一产业部门内存在众多企业、企业产品基本上具有同质性和可分性、以利润为盈利目标的企业(二)大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1、界定企业产权的归属主体2、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开展经营活动3、界定产权主体享有的权益及承担的责任4、企业产权具有排他性5、形成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相互制衡的机制6、通过制定法律对产权制度实施有效保护四、竞争性国有中小企业宜完全放开(一)竞争性国有中小企业的特点——规模小、竞争程度高、市场需求变化快、产业的重要程度低、传统上国家对其控制的力度低、国家对其承担的风险大于其上缴的收益(二)国有资本的退出机制1、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的评价,选择切合实际的企业改造方式2、发挥资本经营这一杠杆的作用,推动企业的兼并和重组3、把企业的债务重组与企业重组结合起来,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对经营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4、可在部分中小型国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5、对于那些重组成本过高而又能够卖出一个较好价钱的中小型企业予以出售6、对于那些既卖不出去、又无改造前景的亏损企业予以关闭,宣布破产第五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模式选择一、股份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一)股份公司的概念——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发起组织、全部资本被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票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发行和自由转让的公司(二)法人资产制度的基本特征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3、股票自由让渡4、界定经营者与公司之间的关系5、合理有效的所有权约束6、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7、必要的外部约束二、国有资产的第一层次授权经营:在政资分开的基础上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主体行为资本化(一)目标——通过在国家层面上把政府职能与资本职能分开来构造出政企分离的制度性条件,使代理国家行使国有企业所有权的主体行为资本化(二)具体设想1、政府职能分解2、授权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理国家履行所有者职能3、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能4、对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监控5、评估国有资产三、国有资产的第二层次授权经营:国有股股权分散化(一)目标——建立一批竞争性的控股公司,实现国有股的收益权与控股权相分离(二)具体内容1、控股公司的组建2、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责3、控股公司获取国有控股权的方式4、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控股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关系的界定5、控股公司的运作机理四、国有资产的第三层次授权经营:公司产权独立化(一)目标——在股权分散化的基础上,用公司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股份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国有股的收益权与控制权相分离后使国有股具有可转让性。公司产权独立化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从而可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创造出基本的条件(二)具体内容1、国有股的可转让性使股权分散化成为可能2、持股主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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