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的分离与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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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的分离与合并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判实践中的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在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又要求抚养子女,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将该数个诉讼标的合并于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诉讼法上叫做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诉的主体的合并与诉的客体的合并,离婚案件诉的合并诉讼的客体合并,即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对几个各自独立的诉讼标的合并进行审理。诉讼的合并是追求诉讼效率价值的结果,如有的学者认为,把两个或多个诉讼活动简化为一次进行,既节省办案时间和人力,也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免予诉讼。诉的合并的目的就在于简化诉讼程序,方便当事人诉讼,防止人民法院在同一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同时,若是和并审理使得诉讼程序复杂化,造成审判上的不便,影响案件的及时公正的审理,又可以从合并的审理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审理,实行诉的分离。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对诉的合并与分离作出强行性的规定,而仅在第126条中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离婚案件实践惯例实行诉的合并,除了从诉讼效率方面考虑外,更多的与我国婚姻家庭的实体法的立法体例有关,我国修订的婚姻法仍然是以婚姻、家庭、财产于一体的立法例,婚姻、家庭捆绑于一体的历史观念影响很大,造成实践处理离婚案件中,必须一并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请求。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诉讼程序,同时也一并解决了当事人离婚后的后顾之忧。但随着我国社会的改革与进步,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个性的张扬,婚姻质量的重视,离婚自由得追求,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也越来越暴露出合并审理的弊端:首先,离婚案件实行诉的合并,增加了法院多余的劳动,也加重了当事人的诉累。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及不同的权属争议,要对其进行合并审理,必须调查核实各个诉讼标的法律事实,考察各个请求的理由根据。所以说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各个诉讼请求,不像共同当事人诉讼那样具有共同的诉讼标的或同类诉讼标的,也不同于有些基于同一法律事实而提出的不同诉讼请求的客体合并,该些案件的合并审理能够适用同一证据、同一诉讼资料、同一审判组织、一次查明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案情、可以提高办案效率,避免重复劳动,节省费用;而离婚案件的合并,充其量只是省略了起诉、受理的程序,审理程序丝毫没有简化,相反还在很多情况下增加了法院多余的劳动、加重了当事人的诉累。因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是以离婚请求成立为前提,离婚请求不成立,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就不存在争议,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审理下去。而当事人在起诉离婚之后,其请求是否成立,只有等待案件审理完毕才可确定,但合并审理却又要求离婚之诉确定之前一并审理,这就造成法院有时审理离婚案件时,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查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情况、夫妻各自经济能力及小孩成长状况,最后却依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的结果使得前面劳动全属徒劳,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法院多余的劳动,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同时,当事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离婚之诉是否成立更不清楚,为了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一旦进入离婚诉讼,就必需得为离婚之诉、子女抚养之诉及财产分割之诉多方搜集证据、准备材料,聘请律师等,这显然无端地加重了离婚不成立时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其次,离婚案件实行诉的合并,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离婚案件离婚之诉、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之诉合并审理,必然造成该几项各自独立之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影响法院真正从各项诉讼请求的法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律事实及其理由出发,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出公正的裁判。比如有时法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考虑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特别是赔偿问题的争议比较大,处理比较棘手,处理不当更加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为了省事,也就没有认真审查夫妻感情状况、没有以法定标准衡量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而是简单行事,判决不准离婚。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准离婚,导致夫妻双方自己也精疲力竭,有失法律公正地排纷解忧的审判功能。此外,实践中也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另一方则坚决不同意离婚,除非在经济上给予相当高的赔偿。这些当事人其实对自己的婚姻状况了解得很清楚,他们也知道,感情已经无法挽回,共同生活在一起也没什么意义,但他们害怕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对自己不利,于是宁愿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也不同意解除这种婚姻关系,最终还是造成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但法官为了缓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往往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在判准予离婚的同时,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方面向着一方倾斜,这也就造成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诉讼处理得不公。其次,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的审理将会影响离婚之诉的及时审理。比如有的夫妻财产与大家庭的财产混合在一起,或者夫妻财产需要专门部门进行评估鉴定,对夫妻财产的分家析产或评估鉴定,将会严重拖延离婚之诉的审理,在这同时,也加剧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离婚案件实行诉的合并,不利于充分保障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相对于每一个诉讼标的,当事人都享有充分的陈述、申辩、举证、貭证的权利。离婚案件中,合并审理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使得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附属于离婚之诉,其诉讼权利无法独立体现,也使得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得独立诉讼制度得不到充分的应用与发展,也无法保障当事人充分享有诉讼权利。第二位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的成立与否取决于第一位离婚之诉的成立与否,当一方当事人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理所当然不会就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陈述、申辩及举证、质证,这对于那些感情尚未破裂,有望搞好夫妻关系的案件,可以成为夫妻感情尚好的一种外在表现,但对于那些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搞好夫妻关系的离婚案件,一方执意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拒绝陈述、申辩举证、质证的话,那就不是明智之举了,这将导致当事人有违本意地放弃了自己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有碍法院公正审理案件。离婚案件几个诉讼标的合并审理,不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且还存在诸多弊端,但实践中又难以打破以往合并审理的习惯做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具体明确离婚之诉原则上应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分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案审理,并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出具体可行的制度方案。第一,离婚之诉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分别提出,分案受理,实行诉的分离。离婚诉讼的分离审理,可充分体现该诉讼的特性,也使得诉讼参与人能够严格依照婚姻基础、婚姻状况及婚姻前景等标准来衡量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减少子女问题、财产问题对婚姻之诉的制约与影响,实现法律的公正审理。特别是增加了夫妻双方对婚姻问题的理性思考,有利于法院的调解,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第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一并提出,合并审理。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存在,并且它们具有同质性,可以合并审理,且其审理应与离婚之诉具有连续性和补充性,连续性表现在离婚案件中已经查明的与合并审理相关的法律事实可直接引用,这当然是从节约司法资源考虑;补充性表现在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之诉是离婚之诉所产生的诉诉讼,也就是婚姻关系解除后必需处理好的纠纷,所以说当事人大可不必担心婚姻关系解除后,其财产问题、子女问题得不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与离婚之诉分离,充分体现了其诉讼制度的独立性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与完整性,也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的独立体现,有利于法院的公正审理。此外,由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可以与离婚之诉分离而单独提出,这就为扩大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的范围,推行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提供了前提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8条第二项规定,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得条件一是双方确实自愿;二是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笔者认为,第二个条件的设立只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协议的履行很容易产生纠纷,该限制性条款的规定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与离婚之诉分离并单独提出,这为婚姻登记机关取消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条件限制,扩大受理离婚登记得申请范围提供了前提条件,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就无法协商的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处理了离婚问题,相应的就减少依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压力.特别是在当前,离婚案件不断上升,但随着离婚自由的观念被人们所理解、接受,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现象所占的比例将越来越大,推行依行政程序处理双方自愿离婚的问题是有必要的,程序也更简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便。离婚案件实行诉的分离,不但不会使诉讼程序复杂化,反而会简化诉讼程序。分案审理离婚之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之诉,公是在立案用审理程序方面分案进行,针对每个具体的诉讼请求的繁简情况,推行审判程序的简易审,更有利于简化各个分案审理的诉讼程序。当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也就不用再花费精力去审查子女抚养用财产分害虫的问题;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子女抚养用财产分割。上述这些情况都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另外,若是取消了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限制条件,扩大依行政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则减少了依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更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离婚案件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实行诉的合并审理。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这时,夫妻关系的解除,基本上可以确定,当事人就可以在该离婚诉讼程序中,增加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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