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创业板创业板申请条件创业板风险创业板风险的防范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已经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创业板上市交易时间将于2009年10月23日举行开板仪式。随后中国的创业板成为国内外媒体纷纷关注的焦点,那么创业板到底是什么,与主板有什么关系,它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哪些地方,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等相关问题,本文会为你逐一解答。创业板GEM(GrowthEnterprisesMarket)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Tip(主板:主板市场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设立创业板作为一种体制创新,其根本目的在于为成长型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充分发展的舞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国民经济向新经济模式的转变。创业板市场满足了自主创新的融资需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建立起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资机制,可以缓解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瓶颈,可以引导风险投资的投向,可以调动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和担保,从而形成适应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创新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渠道、为风险投资提供规范的推出渠道和退出渠道、为非国有经济开辟资本市场,以及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资本市场带来全新机制等功能。创业板市场为自主创新建立了优胜劣汰机制,提高社会整体的创新效率,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事前甄别。就是通过风险投资的甄别与资本市场的门槛,建立预先选择机制,将真正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企业推向市场;二是事后甄别。就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持续上市标准,建立制度化的退出机制,将问题企业淘汰出市场。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Tip(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一)股票;(二)投资基金;(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四)债券回购;(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买卖规则:(一)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二)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三)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投资者申请参与创业板市场的流程大致分为四步:第一步,投资者应尽可能了解创业板的特点、风险,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第二步,投资者通过网上或到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第三步,投资者在提出开通申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告知投资者,作为投资者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参考。如果风险测评结果显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不适合参与创业板交易,投资者应当审慎考虑是否直接参与创业板交易或者选择通过购买投资基金等方式间接参与。第四步,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的见证下,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抄录“特别声明”)。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关于加强对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识是投资人的必修课。纵观国际证券市场,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失败的案例并不鲜见。以最为成功的美国NASDAQ市场为例,今年一季度有176家公司上市,但同时也有173家公司退出。NASDAQ设立至今,已有1500多家公司摘牌。其指数也已从5000多点降至近日的2700点左右。包括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在内的许多机构投资者都损失惨重。在欧洲,80年代主要证券市场都曾设立二板市场,但相继失败。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与许多证券研究成果都表明,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具有多种独特的市场风险特征,而有效地进行风险监控,特别是建立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机制,是能否成功地推出创业板并保证其顺利运行的关键。当前,我国推出创业板市场工作基本就绪,但一旦运转起来,可能还会出现种种问题。这正如美国NASDAQ总裁约翰·沃尔所说的:中国证券市场需要大力发展,其中首先需要发展完善的是市场规则,如信息披露等。有关企业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各个方面的资料,必须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这是第一位的。在经过很好的发展后,中国证券市场才可能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据目前分析,我国创业板市场主要将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风险问题:第一、创业板企业的自身风险。创业板企业的自身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其作为风险投资企业所固有的风险性。从国际经验来看,最成功的美国NASDAQ市场企业成功的概率也只有35%,而65%的企业则以失败而告终。而在我国企业现有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状况下所面临的失败风险可能会更大一些。另一方面的风险是指其管理层引发的道德风险。我们知道将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管理层往往持有大量的股权,对企业有很大的决定权,这非常容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全流通的制度也为许多管理人短期变现股权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此外,我们看到由于创业板资源短期的极度稀缺,势必造成欲上市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这种竞争不单纯是上市公司质量的竞争,往往表现为寻租现象的频繁发生和公司过度包装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的运用,极易为日后企业的失败埋下隐患。第二、创业板的市场风险。根据深交所《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首次发行后,创业板市场上单个企业流通股本最小只有500万元,即便是全流通,也才2000万股左右。如此之小的流通盘,其价格极易被市场所操纵。其结果只有两种:涨则一飞冲天,跌则一败涂地。流通盘较小的另一个问题是,《规则》规定创业板市场实行的67+交易制度,一日的成交量,每只能达到500万元至2000万元,如果按第一批上市50只算,2000×50也才100000万元,极易造成交易清淡。第三、承销商的发行风险。由于创业板企业发行定价的难度较高,再加上市场波动较大,因此很容易导致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定位上的偏差,这很可能导致承销商出现流动性危机。香港创业板市场企业发行价格从10几元到几角就是很好的证明。第四、上市企业面临恶意收购的风险。由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本规模小,尤其是在管理层持股禁售期内流通盘更小,极易给恶意收购者以可乘之机,而这种恶意收购对“创业”本身的限制又会扼杀创业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创业”拥有的种种有利条件,使上市公司失去到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意义。针对创业板市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对推出创业板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寻找对策,做到未雨绸缪,最大限度降低市场风险。首先,强化国际接轨、提高创业板设立起点。著名经济学家董辅礻乃认为:“要淡化中国特色”。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创业10年了,上市企业达1000多家却没有一个摘牌的,这是“奇迹”。美国纳期达克之所以有今天的模样,正是它具有严格的淘汰机制,目前已有1500多家企业从该市摘牌。因此,我国创业板市场一开始建立就应强调国际规则,就按照国际规则来建立与运作,这是创业板市场设计的一个重要理念。在设计中注重借鉴国际二板市场和香港创业板市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如保荐人制度、股权全流通、独立董事制度等。第二就是注重预选企业的内在素质。香港投资银行界知名人士、享有“红筹之父”之称的法国巴黎百富勤集团行政总裁梁伯韬说:大陆创业板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吸引到高增长的企业上市,以及对风险的控制。他还忠告国内的投资银行业同行,一定要挑选好的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市场规律,平衡企业与投资者的利益去定价。要避免主板市场的问题就必须使上市企业的筛选标准更具有市场化。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标准重点应该放在对上市企业质量的事前控制,即科技含量、人力资源、市场前景和法人治理结构四个方面。第三就是推行保荐人制度。保荐人对被保荐企业在发行上市前后的内部管理及各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与辅导,并对被保荐人的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保荐人是创业板市场的第一看门人,要求切实履行好保荐人的职责。首先要求保荐人有很高的专业知识。由于保荐人不一定了解创业板企业的技术优势,因此保荐人除了应具备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及较强的经济实力外,还要拥有一批既洞悉创业板运行规则,又了解行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其次保荐人要树立全新的企业价值判断标准,注重候选企业的内在素质,树立风险意识,做到事前慎选拟上市企业,把真正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强、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选上;事中要合理定价,客观推介,避免过度的粉饰和包装;事后做好持续辅导,提供咨询服务,保持服务的连续性。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将保荐人和上市企业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两者是共存共荣的关系。第四,提高信息披露的强度和透明度。目前,主板市场存在许多问题,信息披露是最主要的问题。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将迎接更加严峻的挑战,信息披露工作应更加全面、严格、细致,国际化程度更高。首先,“技术”是创业板企业披露的重要内容之一。创业板企业以技术含量为核心,决定了其对商业秘密之外的其他相关信息应作出极为细致、全面的披露。除规定应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外,对涉及技术的重大事件,也须随时发布临时公告予以披露,以帮助投资者对创业板企业的价值作出准确的判断。比如公司在出售、受让或自己研究获得生产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时须披露,说明该技术对公司的盈利和未来发展的影响,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对业绩或业务的影响程度。同时,公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财务如单项价值较大的无形资产评估入帐、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等也应及时披露,对技术风险,以及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背景、变动等各方面的情况,都应严格、细致地作出披露。其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披露。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一向是投资者关注的敏感问题。如创业板企业关联交易的成交金额或交易标的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以上的,应予披露;而当关联交易总额或涉及的资产总额高于1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时,创业板企业将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创业板企业对闲置募集资金的利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