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农村2023年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关于镇农村2023年危房改造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2021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1户,验收任务主要是核查全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否按农村危改操作规范实施、住房建设质量是否达标、所下达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档案资料及系统录入是否规范准确、补助资金是否按要求及时规范拨付等。二、验收内容(一)现场检查1.清点竣工数量。验收组对全镇2021年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户进行实地核验。2.核实危房改造对象。核查农村危房改造户贫困属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以旧代新,以他人顶替本人及是否存在第二次享受危房改造指标情况。3.房屋验收标准。1竣工标准。一是对以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竣工标准为房屋建设整体完成,施工质量合格,安装外围门窗,接通生活用水用电达到入住标准;二是对于维修加固的竣工标准为按照维修加固方案完成建设任务,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2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规定,按照村庄规划、当地制定的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管控,并确保符合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的管控要求。4.工程质量情况。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如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情况的均不予验收。(二)补助资金核查核实是否规范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是否按照工程进度通过惠农“一卡(折)通”方式按时足额拨付到户。三、验收步骤(一)听取村委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汇报(三)深入各村屯现场核验建房情况。四、时间安排(一)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我镇自检验收工作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三)验收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前,要认真分别填写验收相关表格,组长和成员对验收结果需签字确认,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五、验收组成员及安排组长:韦德佳镇人大主席副组长:各挂村领导成员:黄任侯危改办主任黄珩危改办业务员黄明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站干部各村主任、第一书记、挂村镇干验收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危改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的日常工作。六、工作要求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和验收组成员人员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认真、严格、细致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一)各村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积极配合镇危改办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及档案资料的建立,完整、真实地提供本村的验收档案资料。(二)各村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协助验收工作。(三)要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四)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公正严明,按要求验收。(五)验收实行组长成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坚决杜绝在验收中不讲原则、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重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如在验收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镇党政办公室要保障和支持验收工作用车。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为了顺利推进我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及《__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对于整村推进的村庄,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节能、节地、卫生、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我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促进危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目标任务2021年县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含分散户、五保户30户,生态核心区任务30户)。五、资金筹措与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扶助为辅,并着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制定贴息、担保、小额信贷等惠农政策措施,为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证。申请危房改造农户须将危房改造自筹资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并将卡上交镇危改办。镇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收缴登记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经危房改造农户确认和镇长签字后确认后方可拨付。六、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2021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农户,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建设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二)建设标准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及群众的自筹资金情况适当调整,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三)补助标准202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1、房屋建筑40000元/户;2、属于生态核心区的危改户另外每户补助10000元;3、场地平整1000元/户;4、房屋设计费200元/户;5、房屋监理费1000元/户;(四)整村推进改造中不需要拆除只维修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0元;(五)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标准下达,由县危改另行安排。七、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工作步骤(一)改造方式综合我镇实际情况,2021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以分散户为主,整村推进为辅。(二)工作步骤1、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危房农户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材料审核、缴纳农户自筹资金并上报县危改办。3、2021年6月初开始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八、职责分工为确保今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顺利完成,实行单位任务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一)镇危改办职责:1、制定镇危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危改日常工作;3、认真做好改造农户信息的整理、录入及归档工作;4、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申领、拨付、审核工作。(二)村委会职责1、宣传发动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2、负责做好危房信息材料的收集工作;3、统筹协调施工期间水、电、路等危改相关问题。(三)驻村工作组、农经、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1、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各项危改工作。2、协助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危改工作。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各驻片区工作组所有成员以及村委会所有人员要经常进入各片区的危房改造村庄进行督办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危房改造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镇农村2021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0〕4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巩固工作,继续精准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二、目标任务完成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边缘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三、改造标准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改造面积误差为5%;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的,不受上述建设面积标准限制。四、补助标准(一)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在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超标准建设的情况下,补助标准按脱贫前识别分数划分4个档次:30分以下(含30分)4万元/户,31分~45分(含45分)万元/户,46分~58分(含58分)万元/户,59分以上无识别分值的按万元/户进行补助。以上4档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奖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元;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8000元;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元。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户及边缘户。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万元/户;2.低保户万元/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万元/户;4.边缘户万元/户。以上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保证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7000元;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9000元。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一)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配套资金等;(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