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案例(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案例(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一篇】按照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安排,县司法局定于2021年3月至10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为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训词精神,筑牢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优质高效、周到贴心的法律服务,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效率、质量、公信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断用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的“民心”。二、总体要求1、从感情上贴近群众。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本职,积极回应基层和群众关切,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标准,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展示新时代司法行政人的良好风貌。2、从行动上贴近群众。要全面把握“五进五必访”的要求,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做到矛盾纠纷易发处必访、特殊群体必访、困难企业必访、治安隐患集中地必访、社区农村居民必访。三、活动内容1、开展“创先争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系统中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政治机关、枢纽机关、服务机关、参谋机关、督办机关”创建,引导和组织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创先争优当先锋,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进一步树好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开展“普法宣传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实现法律“七进”目标,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施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涉农法治文化品牌。3、开展“法律服务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将“互联网+”技术积极应用到公共法律服务领城。在公证、法律援助大厅等窗口单位,增加延时办理、上门办理、一窗办理、网上办理等功能,减少企业和群众远距离跑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组建“六新”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组织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访困难企业,问需于“企”,精准服务。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走访农村(社区)居民,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4、开展“矛盾调处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全县公调对接、诉调对接,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推进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平台建设,持续做好“多元化解纷平台”推广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婚烟家庭、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发挥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开展摸排工作,积极防范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化解已产生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不激化、不上交。5、开展“法律援助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依托,组织实施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继续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实现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两清零”目标,主动运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排忧解难。6、开展“行政执法为民”主题实践互动。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完善案卷评查常态化制度,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办案质量,重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7、开展“法治保障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依法健全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法提高教育帮扶质量,定期走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四、组织实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是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生动实践,必须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抓紧抓实抓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示范带动。局党组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认领任务,率先深入基层一线,各股室负责人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责任,要真正沉下去,实打实地帮助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完善政策,健全长效机制,以点带面,通过单个问题的解决推动面上相关问题的解决。(二)加强统筹兼顾,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上下“一盘棋”理念,调动县、乡两级司法行政资源和力量,增强合力,结合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治理等重点,解决基层急难愁盼,把着力点放在打通政策落实“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上,扎实推动服务行动落地见效。(三)坚持统筹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要与队伍教育整顿有关内容相结合,把为群众做好事作为检验政治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有力抓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活动参与度。要与推送选树先进典型相结合,真正地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先进典型选树起来,营造良好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氛围,各司法所、各股室要把好做法和经验及时组织整理上报。(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真正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坚决防止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工作纪律,不增加基层负担,不接受宴请馈赠,不参与无关工作的活动,不搞层层陪同和迎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塑造司法行政人的良好形象。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第二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xx字[2021]xx号)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现制定xx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二、时间安排2021年3月-12月。三、主要任务(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xx)(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组织实施2021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社联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联系单位: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区划管理工作,明确乡(镇)、村级界线,组织开展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地名“互联网+”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加大对地名管理和服务的培训;组织相关科研机构编制《xx市主城区地名规划》,组织地名专家编写《xx市历史地名考》二、三卷;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地名标示牌规范化设置,对市辖区建成区主干道门牌进行更新,安装标准地名标示牌。(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五)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现具有宁夏户籍的残疾人不受户籍地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联系单位: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关爱困难家庭老年人“暖春行动”,会同市卫健委,为市辖三区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以及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会同市网信局,为市辖三区部分困难家庭老年人安装烟感一键报警呼叫以及天然气泄漏检测等物联网装置;对三区部分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为期一年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纠纷调解、农村助老服务、心理慰藉、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成员培训等服务。(联系单位: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