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同工同酬聘任的工作方案为真正使同工同酬的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职称聘任待遇,根据《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同工同酬聘用人员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如下:1.健全领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及聘任办法,坚持标准,因事设岗,公平竞争,全面衡量,综合考虑,择优聘任。2.实行评聘分开,申报和推荐晋升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数量控制不再受指标、岗位限制,按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经考核合格者,单位予以推荐。3.实行评聘分开,聘任不得突破岗位指标限额,聘任通过一定程序,按岗位择优聘任,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未聘任人员不与工资挂钩。4.根据省卫生厅闽卫人[1995]942号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随时予以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不参加聘任考核:1当年违反计划生育、综治等涉及单位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的;2不服从院部工作安排,恶意失职的;3当年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等行政处分的;4工作失职或因个人责任心的原因引起医疗差错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5缺乏工作能力,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又拒绝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经批评教育无效的;7拒收病人被举报查实的,介绍患者到院外并收取好处费的;8未达到个人目的,无端贬低他人的;9散步消息、谣言等影响本院形象和声誉的;10恶意跨科收病人一年累计达5人次的;5.聘期为1年,聘任时间与在编人员同步,聘任考核结束后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本年度将不再补考核聘任,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聘任考核。6.在开展聘任考核时,按职称级别分正高级(分3、4级、副高级(分5、6、7级、中级(分8、9、10级、初级(分11、12、13级。各岗位的分配比例如下图,每年根据同工同酬的聘用人员数进行核定岗位数。7.原则上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需聘任正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需聘任副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需聘用副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需聘任中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需聘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8.原则上初级职称采用直接聘任的办法,中级以上职称聘任需参加院部组织的考评(考评办法与在编人员考评办法一致,如岗位无需竞聘,考评分数需达80分及以上方可聘任。9.未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聘用人员不参与岗位聘任。10.本方案自2014年元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