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号:300094证券简称:国联水产公告编号: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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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号:300094证券简称:国联水产公告编号:2010-5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公司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3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0,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7,321,5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3,078,460.00元,其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金额为788,244,360.00元。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7月1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23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制订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一)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3,7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0年7月19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贷款6,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贷款7,700万元。公司拟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上述贷款共13,700万元,具体还款情况如下:借款方贷款方金额(万元)借款期限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9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9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2,0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9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9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湛江开发区支行4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湛江分行3,00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建设银行湛江分行1,530一年  发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湛江分行770一年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湛江分行2,400一年合计13,700公司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4.77%-5.84%,预计上述贷款于2010年需支付利息费用约为698万元,而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利率1年期为2.25%,7天通知存款利率为1.35%,银行贷款利率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差异。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3,7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后,将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直接提升经营利润。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二)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国联水产拟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如下: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迅速扩展,收入规模达到了十一亿元,资产规模达近十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规模近三亿元,流动资产占用资金约七亿元,由于公司发展迅速,公司自有资金不够充足,较多的使用融资以满足经营资金需求,资金筹集影响运营效率,财务费用开支较大。为把握有利时机,尽快拓展市  场,扩大市场份额,强化已有优势,在保持现有收入水平的情况下,需要投入更多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预计下半年生产旺季公司的订单量会随着上市后品牌和知名度的提升以及行业内影响力的扩大而增多,流动资金将会显得愈为紧张,出现缺口。如果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将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而且贷款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等程序,也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同时,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102万元。因此,公司计划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000万元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和短期内公司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在闲置情况,为提高“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用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保证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拟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如下:由于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对虾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1-5月为对虾产出的淡季,6-12月为对虾产出的旺季,因此公司经营也表现出很强的季节性,公司近70%的销量集中在下半年,全年资金使用极不均衡,淡季出现部分资金闲置,而旺季时由于采购量激增,采购资金严重不足。由于淡季时市场上基本没有新鲜原料,严重制约了公司的生产经营,使固定费用及人工成本在单位生产成本中所  占比例升高,毛利降低。为平衡生产季节性,公司近年来多采取存货质押融资形式,取储备一定库存来解决淡季生产原料不足问题。目前已经是对虾产出旺季,商机稍纵即逝,为使募集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率,使经营稳定均衡增长,该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为2011年上半年淡季储备原材料。储备计划如下:储备时间储备数量(吨)预计金额(万元)资金来源8月份3000100009月份30001000010月份300010000合计900030000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各半使用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的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保证公司在淡季正常的生产经营,因此,用使用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四、公司说明与承诺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五、董事会审议情况2010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六、监事会审议情况2010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闲置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对  湛江骏美水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对上述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在《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书》中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的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上述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八、保荐机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事项。保荐机构认为:国联水产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能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国联水产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国联水产以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获得了国联水产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国联水产使用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了全体董事和监事的表决同意,获得了全部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出具了专项意见。但由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超过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国联水产此次以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及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九、备查文件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特此公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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