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所有者权益第一节所有者权益的性质与分类第二节独资与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第一节所有者权益的性质与分类•一、所有者权益的性质•二、所有者权益的分类3一、所有者权益的性质•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所谓净资产,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这可以通过对会计恒等式的变形来表示,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4•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均是企业资金的提供者,因而所有者权益和负债(债权人权益)二者均是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但二者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性质不同。•(二)权利不同•(三)偿还期限不同。•(四)风险不同。•(五)计量不同。5二、所有者权益的分类•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一)投入资本•(二)资本公积•(三)留存收益6(一)投入资本•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所谓注册资本,是指企业在设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总额,也就是全部出资者设定的出资额之和。企业对资本的筹集,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及时进行。如果是一次筹集的,投入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如果是分期筹集的,在所有者最后一次缴入资本以后,投入资本应等于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的法定资本,是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财力保证。7•投入资本按照所有者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投入资本、法人投入资本、个人投入资本和外方投入资本。国家投入资本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法人投入资本是指我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个人投入资本是指我国公民以其合法财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外方投入资本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将资产投入企业所形成的资本。8(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三)留存收益•留存收益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由收益转化而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9第二节独资与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一、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二、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10一、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其所有者权益也有所不同。•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独立出资而建立的企业。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2、业主对企业的债务单独负有无限的清偿责任。•3、独资企业不是纳税主体。•4、业主对企业的财产和赚取的利润具有完全的支配权。•5、开办手续简便。11二、合伙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按照协议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基本相同,不是法律主体,负有无限责任,取得的收益由出资人(习惯上称之为合伙人)按个人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为了明确各合伙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伙契约,以契约形式规定企业收益的分配方法、合伙人出资额的转让方法以及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的程序等。12•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之间存在的契约关系,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1、各合伙人之间互为代理•2、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责任•3、财产共有13第三节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二、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三、投入资本•四、资本公积•五、留存收益14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二)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15(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建立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主体•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是纳税主体•4.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抽回但可以转让16(二)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国有独资企业是指由国家独立出资建立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的性质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同,而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国有独资企业与前述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出资人为国家,而非个人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17二、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特点•鉴于上述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的特点,其所有者权益应划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部分。投入资本是指股东和国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实缴数额,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则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如转增资本以及弥补亏损等。18三、投入资本•股东和国家投入资本,应通过“实收资本”科目进行核算。在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科目应按股东设置明细账,反映各股东实缴注册资本的数额。股东和国家投入的资本,从其形态上看,可以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一)接受货币投资(二)接受实物投资1.接受原材料投资。2.接受固定资产投资。(三)接受无形资产投资19四、资本公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国有独资企业除了一般不存在资本溢价以外,其他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一)资本溢价•(二)其他资本公积20(一)资本溢价•资本溢价是指股东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差额。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初创时,股东按照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出资,不会出现资本溢价。•但在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新股东的出资额往往会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主要原因:21•(1)原股东出资时与新股东出资时的资本利润率不同。企业初创时,资本利润率一般较低,而在企业经营一段时间以后,资本利润率会有所提高,这表明企业的原有资本已经增值。因而新股东加入时,应以高于原股东的出资额占有与原股东等量的股份•(2)原股东的出资额与其实际占有的资本不同。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以后,可能会形成一部分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这部分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虽未转入实收资本,但归原股东所共有。因而新股东加入时,如与原股东共享这部分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也应付出高于原股东的出资额而占有与原股东等量的股份。企业收到新股东的出资额时,应根据其实际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根据其在注册资本中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根据两者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2(二)其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享有的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变动的份额•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3.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资本公积主要用于转增资本。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增资时,应按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3五、留存收益•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留存收益相同,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一)法定盈余公积•(二)任意盈余公积金•(三)未分配利润24(一)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转增资本。企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时,应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按规定,企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超过注册资本25%以上的部分,可以用于转增资本。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25(二)任意盈余公积金•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根据企业需要,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企业在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一般先使用任意盈余公积,在任意盈余公积用完以后,再按规定使用法定盈余公积。26(三)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用于以后年度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企业应于年度终了,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其他二级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经过上述结算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如果在贷方,即为未分配利润;如果在借方,则为未弥补亏损。未弥补亏损为所有者权益的抵减项目。27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特点•三、公司股票类别•四、公司股票发行•五、认股权证•六、库存股•七、股份支付•八、股利分派•九、股票分割28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注册资本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公司是法律主体和纳税主体,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等。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司的设立方式与股东持有股份的转让方式不同。•(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东持有股份的转让29(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不论采取发起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均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普通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管理,而是先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然后再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30(二)股东持有股份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可流通股份,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而不受其他股东的制约。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定期限之内不得转让。如需转让,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31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基本相同,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部分。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投入资本为发行股票的面值,一般称为股本;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为股东认购股票实际出资额大于面值的差额,称为股本溢价。32三、公司股票类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按其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大类。•(一)普通股•(二)优先股33(一)普通股•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股份。普通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1.投票表决权。•2.优先认股权。•3.收益分配权。•4.剩余财产权。34(二)优先股•优先股股票是一种处于公司债券和普通股股票之间的混合性证券。优先股股票规定有固定的股利率,这方面与公司债券相似;但其又没有固定的偿还日期,这方面又与普通股股票相似。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相比,一般不具有投票表决权和优先认股权。其之所以“优先”,主要是在收益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方面具有优先权。就优先分配股利而言,优先股可以:•1.按公司当年未分配或分配不足的优先股股利以后是否补付分类,可以分为累积分派35•优先股和非累积分派优先股。•2、按在分配优先股股利后是否参与剩余股利的分配,可以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累积分派优先股。累积分派优先股是指公司当年未分配或分配不足的优先股股利,将累积到以后年度予以补付。•非累积分派优先股。非累积分派优先股是指公司当年未分配或分配不足的优先股股利,以后年度将不再补付。36•参与优先股。参与优先股是指在按规定的股利率优先分得当期股利以外,还将按一定的方法同普通股一起再次参与剩余股利的分配。•非参与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是指在按规定的股利率优先分得当期股利以后,不再参与剩余股利的分配。•此外,公司还可能发行可转换优先股,即可以按一定条件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的优先股。37四、公司股票发行•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溢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公司溢价发行股票,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股票面值的部分,应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