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范例【范例8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范例【范例8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一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议,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20xx年度重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的通知要求,x月xx日,武陵源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现场指导喻家嘴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喻家嘴社区,民宗局分管民族宗教的负责人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主旋律与喻家嘴社区就如何提高我区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需求,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如何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社区标识牌,如何制作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墙和横幅提出要求和建议。希望喻家嘴社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表率,成为全区文化氛围浓,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二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更加坚定自觉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学习进步的良好局面。二、主要内容1、大力开展辉煌成就的宣传教育,宣传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为民族群众大办好事实事的举措,使师生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喀什市、我乡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看到当前全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难得历史机遇和美好发展前景,引导师生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倍加珍惜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为加快发展、增进团结、维护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2、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深刻认识党的民族理论是做好我校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指南,党的民族政策是民族团结的生命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3、大力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全体师生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增强师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4、大力开展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宣传教育,宣传新疆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共同艰苦奋斗、共同开发建设的历史,引导各族师生深刻认识到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只有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亲如一家,才能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牢固的向心力;只有各民族相互交流、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5、大力开展以“三个离不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开展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教育,开展各民族共同认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和谐的良好局面。6、大力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传社会法制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是各民族共同团结稳定、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以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为反面教材,深入揭批“三股势力”的滔天罪行,深入揭批“三股势力”的反动图谋,深刻揭露其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分裂国家的险恶用心,引导各族师生深刻认识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自觉做知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三、具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坚持在环境中浸润、在体验中升华、在活动中培养、在网络中传递、在各项工作中渗透,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要贡献。一是抓学习教育。4月底,校级领导召开民族团结工作专题讨论会,全校教职工“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学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张春贤书记、孙春兰部长和艾尔肯·吐尼亚孜常委的讲话的学习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学习。把“三个讲话”“一个条例”作为我们学习的重点,要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特别要注意学习的形式、方式,增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学习,让广大师生领会有关领导讲话精神、法律法规,把各族师生的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抓主题宣讲。张春贤书记强调:“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讲团特别是草根宣讲员的作用,讲透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学校要大力宣讲党和国家的援疆政策;理直气壮地宣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宣讲自治区成立60年来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宣讲身边民族团结典型事迹;宣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强化新疆“三史”、“一反两讲”、防范抵御“双泛”等专题宣讲;三是抓阵地建设。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使民族理论、民族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首课五分钟民族团结教育制度。要根据学生成长特点和认知规律,因地制宜,拓宽方法途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要聘请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担任政治辅导员和义务宣讲员,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有效性,增强民族团结实效。四是抓融情实践。要大力开展城市与农村、新疆与内地学校结对子活动,开展班与班、老师与学生、老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结对子活动。继续抓好我校与喀什市第十二小学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与深圳学校小朋友民族团结书信往来方式,促进民族团结活动深入开展。五是抓微小行动。张春贤书记指出:“要善于将热爱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要以一个个“微行动”汇聚成巨大正能量。一要解决“微问题”。致力于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要讲“微故事”。教育系统将举办民族团结“微故事”征文和讲“微故事”大赛,以各族师生身边点滴小事为题材,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民族团结事;三要践行“微言行”。使民族团结微观化、生活化,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成为各族师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六是抓重点工程。以“四好老师”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使广大各族教师牢记“三重身份”,增强教书育人使命感责任感;七是抓脱贫攻坚。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要坚持教育精准扶贫,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治区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完成好教育脱贫任务。八是抓教育质量。教育教学质量始终是国家发展的核心问题,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是每一个孩子父母的期盼,是老百姓期待和关注最多的问题。教育部、新疆教育厅年度工作会议和南疆教育质量推进工作会议都已经召开了,重点是抓好落实,要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抓质量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双语教育,要坚持积极、稳妥、有效原则和“四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推进双语教育改革发展。九是抓文化引领。张春贤书记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学校要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体活动和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演活动,着力增强对中华文化的内心认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从小抓起,从幼儿园抓起,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幼小心灵生根发芽。十是抓创建工作。民族团结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实践的活力在于创新。要不断创新机制,改善方式,开拓更多民族团结渠道和载体。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带动和形成人人讲民族团结话,人人做民族团结事,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四、工作措施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浩罕乡巴西苏扎克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校党支部书记吐逊姑丽.阿布都克力木任组长,校长艾孜买提江.艾尼瓦尔任副组长。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根据教育工委和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迅速掀起活动的热潮;要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统筹规划统一部署;要及时掌握活动开展的进度和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引导,确保活动的健康发展。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民族团结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加强对师生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4、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这次活动扎扎实实的向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第三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在新形势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做出应有贡献。二创建范围与目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单位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经营户开展。(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市和农村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三考核验收与奖励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此前已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民宗委,11月份省民宗委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