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台州学院本科招生网台州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参考3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台州学院本科招生网台州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参考3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台州学院本科招生网台州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1第四条学校全称:台州学院第五条学校部委码:10350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台州学院,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台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台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士学位。第九条临海校区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邮编:317000椒江校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邮编:318000台州学院本科招生网台州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21.联系电话(传真):0576-851371022.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70003.学校网址:http://第二十一条台州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和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公布。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台州学院本科招生网台州学院招生网录取查询3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四条录取要求1.学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修读外语语种为英语。参考资料,少熬夜!3.性别比例:各专业对考生性别、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普通类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提档,其它省(市、自治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提档。(2)浙江省外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安排考生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浙江省内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3)录取过程中以投档高考成绩为主要根据,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参照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4)浙江省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我校已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范围为3门的,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5)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要求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05分。其余专业录取时,与该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6)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不超过20分。2.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规则(1)艺术类录取办法艺术类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2)体育类录取办法体育类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台州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4)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录取办法录取前考生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按志愿优先原则审定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录取。(5)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参考资料,少熬夜!学校面向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选拔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录取政策按照《浙江省2017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关于限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6)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要求实行特别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3.其他材料工程类(含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与分子工程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土建类(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在浙江省外录取的上述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按上述对应的大类培养,一学年之后由学生自主选择类内专业就读。第十六条新生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第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二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十八条设新生奖学金,奖金为10000元/人,具体办法按照《台州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