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合同【范例5篇】随着人们对法律意识的提升,我们接触合同的次数越来越多。当面签署合同时,我们需要注明合同的背景信息,然后才能书写符合规范的合同内容。本文旨在为您提供相关指导,请参考下载。租赁土地合同【第一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房屋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位于荔堡镇南李村贾趟社村,总面积约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第二条房屋用途和承包形式房屋用途:办公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自20____年10月20日起至20____年10月20日止,租赁期限内房屋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房屋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该房屋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五百元),分一次支付清,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所租房屋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房屋承包经营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房屋使用进行监督,保证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房屋。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房屋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房屋。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房屋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房屋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房屋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房屋。第六条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房屋承包经营权流转。房屋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盖):签订时间:年月乙方(签盖):签订时间:年月日日国有土地租赁合同5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出租土地的面积、四址及用途:甲方将位于面积为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年,从公历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租金数额及付款办法:土地租金每年按元计付。土地先租后用,每年月日前结清下年度租赁费。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甲方将土地租给乙方后,有义务协调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涉。。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甲方对所出租土地享有使用的监督权。有权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或农业资源的行为4、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乙方有按合同规定进行合法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在承租期间按照约定交纳土地租金。3、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按照合同约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合法生产,不得用于非农业活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4、乙方在使用土地中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种植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物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若需进行生产建设或改建,应事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必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拆除。6、承租期内,不得擅自转包土地或变更使用范围,如有需要,需在不影响下期种植的情况下,提前三个月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包或变更实施。7、乙方的建筑施工、劳动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土地一方的村组的群众。8、保持地貌完整不受破坏,合同期满后恢复原有地貌。六、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2、乙方不按期支付土地租金的,甲方有权按所欠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或进行违法经营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七、免责条件:合同期间如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龙卷风等)和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无法正常生产,其规定的经济责任可酌情减免。八、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2、合同到期乙方将土地移交甲方,地面附属物谁投资归谁所有,可拆除也可作价转让。3、合同履约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乙方:(盖章)代表人:年月日租赁土地合同【第二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土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每亩人民币。租赁给乙方的人民币合计..二、租赁时间为年,即每年。三、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一年的租金,此后每年的该日支付。四、地上有杨树,每棵树人民币,共计人民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五、鸭棚在陆地上多少钱?总共是人民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六、土地租赁期内,乙方可自由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七、甲方应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八、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土地规划建设等原因,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九、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上述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由此产生的一方负责。十、双方经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与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但租赁期不得超过协议期。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合同签订日期租赁土地合同【第三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碧龙村民小组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转让土地概况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为年。第三条转让用途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第四条转让价格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租赁土地合同【第四篇】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五、甲方的权利义务: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七、特别约定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