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任务分工方案为推进《某某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加强“十四五”时期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提出任务分工方案如下:一、主要目标责任分工(一)应急管理法规和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的相关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协同机制更趋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能、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区县(市)级以上应急部门装备配备达标率达到100%。(市应急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二)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城市老旧燃气管网改造率达到100%,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90%。(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三)应急综合保障和支撑能力全面加强。各类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规模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初步形成,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达到0.4%o,航空应急力量实现2小时内到达重大灾害事故风险地域,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10小时以内,区县(市)级以上应急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四)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基层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新増10个以上,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市应急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二、主要任务责任分工(一)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应急管理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修改和清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与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制度建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巩固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制度,细化执法裁量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监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二)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好应急部门的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加强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和联合指挥处置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不断完善风险评估、情景构建、预案编制、实战演练、总结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送、现场指挥与处置、协调联动、善后处理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灾害事故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进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不断完善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办法。强化区域协同,健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协调联动机制,编制区域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区域综合应急演练,加强化工园区等区域重大风险的联防联控,推动统一应急管理工作标准,推进开展区域风险隐患普查。强化军地协同机制,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开展军地常态化的联演联训,推进军地指挥协同、灾情动态通报、兵力需求对接和应急资源保障,形成部门、地区、军地之间顺畅的应急指挥衔接机制。(市应急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三)健全应急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协调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应急部门准军事化管理要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市、区县(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实施“局队合一”体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理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和执法权配置,健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市应急局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持续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与防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实际相适应的消防力量、训练和保障体系,加强实地实战综合演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在现有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强专业队伍,配齐配全各类专业人员,车辆装备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基地化模拟训练,充分挖掘内外部资源打造师资团队和示范示教队伍,组织指挥能力培训,定期选送初、中级指挥员、业务骨干赴外交流学习,参加各类救援技术培训,建立一支符合“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的消防救援队伍。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联动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机制。(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2.加快推进高危、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单独建立或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建立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给予适当的资金和装备支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城市管网设施运行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障、建筑工程事故、通信保障、非煤矿山、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与有资质的航空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航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以租赁、包租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森林火灾及其他紧急应急救援任务。(市应急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3.推进军地联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依托驻沈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及民兵应急力量组建军地联合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地方政府紧急抢险救援工作。(市应急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4.推进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鼓励和协调专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参与风险辨识管控、应急演练及能力评估等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及学术交流合作,提升应急救援科学水平和理论水平。(市应急局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5.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依托辖区内救援能力的社会力量组建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健全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应急调用、与专业应急队伍共训共练等机制。积极引导和培育发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行动,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团市委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6.推进社区灾害事故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社区安全培训机制,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居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市应急局负责,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7.加强应急救援“战区化”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战区应急救援作战”模式,根据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力量分布,将某某市划分为东部战区、西部战区、南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就近调配应急救援力量,强化五大战区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联动联处效能。(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五)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构建科学有效、层次分明、覆盖全面、互相衔接、相互支撑的应急预案系统,推进和规范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健全演练常态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同步督导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和企业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全面、互相衔接、相互支撑、齐全配套的立体预案网络格局。进一步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构建,用情景构建指导预案完善,指导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要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的经常性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涉灾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健全工作规程,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提升城市抵御风险的韧性。(市应急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六)积极推进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1.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完善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制定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分解储备任务,落实储备责任。加快推进市应急物资储备核心库建设,指导各地区建立符合标准的区县(市)级储备库,进一步完善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布局。同时,积极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网络纵向发展,在部分地区建立街道(乡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三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市应急局、各区县(市)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2.建立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各地区根据本辖区灾害特点、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结合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制定本地区储备规划与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落实地区储备责任,建立健全库房管理、经费保障、动态监管、调拨使用等工作制度,高效开展应急物资采购、调拨、补充等工作。(市应急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3.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设施。各地区按标准加快推进储备库建设,着重解决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在储备库前预留足够的场地面积,用于运输车辆停靠和物资装载。各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库根据物资储备、业务管理等功能需求,配备供电、给排水、通风、物资装卸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备设施。(市应急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作为应急物资的政府储备责任主体,重点加强防汛抗洪物资、生活类救灾物资、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地震应急救灾物资等应急物资的实物储备,购置储备一批精良适用的空中救援、水上救援、抽水机、供电供暖、大型运输、扫雪铲冰等方面的装备,形成应对本地区较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同时,组织和依托各社区(村)采取多种形式,储备、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提倡全市各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根据当地实际和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储备基本的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市应急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