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筹备会上的讲话发言材料同志们: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是中央、省、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作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我们要高度重视评价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是通过完善制度,使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真正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硬指标”,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设计奠定基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作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高。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评价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通过评价考核,真实准确反映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找准问题,对症下药;要完善工作措施,夯实基础,重点关注年度间变化情况,督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要以生态保护为基础,扎实做好日常环保工作。二、我县考核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生态环境质量良好,考核结果基本稳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植被覆盖率高,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等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年,县考核为轻微变差,经过总结经验教训,我县20年开始提前召开了工作筹备会,各部门全力配合,20年、20年、20年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稳定。(二)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国家完善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并且不断增大资金支持力度,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很大作用。基于我县五年来的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的比例较高,而且扣减要持续两年,奖惩金额基本都是上百万资金,甚至上千万,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域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争取更多的奖励资金,坚决避免扣减转移支付。(三)考核联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当前我县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了以政府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林草、水务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同推动的工作机制。考核工作实施专人负责,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断加大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为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组织工作基础。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考核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到位。一些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全、贯彻不彻底,没有认识到县域生态考核既是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这一保护结果的考核,同时也是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个保护过程的考核。考核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一些部门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和保障工作不到位,不能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自身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还未形成与其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和相关制度保障。如果没有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环境状况保持或提高,也会在考核中面临被动。三是自查报告不认真,部门支撑材料存在特色不突出。自查材料没有把我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亮点工作反映出来,同时对考核指标体系及数据报送要求解读不到位,还存在逻辑有错误、数据有错误、证明材料缺失等等问题,甚至出现同样的指标,上报的数据与上报给其他省州部门的数据不一致;具体经办人对指标的理解和要反馈的信息掌握不准确等问题。三、全力做好2020年的考核工作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展开,国家对县域生态考核工作也在不停优化调整,下步县域生态考核将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加强点位(断面)规范管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加强考核结果应用,省考也将紧跟国家步伐进行调整优化。为做好今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工作,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县域生态考核工作是体现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我们要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履行好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基本职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全省各县市的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资金总额,同时,考核结果也直接影响到省级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结果,直接影响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工资业绩考核,还将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依据,切不可掉以轻心。二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全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生态环境局作为考核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部署和精心组织监测、数据填报和自查报告的编写工作,统筹好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水务、住建、生态环境分局等各部门的基础数据,要统一口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细致研究考核要求,深入理解指标的内涵,客观、规范、准确、及时上报考核数据,同时要考虑数据收集、整理、报送的延续性,尽量保证稳定的、专职的工作人员,专门的领导负责,建立稳定长期的工作机制。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规范,做好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的统计和整理工作。由于考核工作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每一个流程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个环节出问题,就影响考核结果。因此,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局)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定内容。凡不按时限要求上报的,影响全县考核的,将进行追责问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