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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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某某区“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工作方案为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发展理念,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践行“两邻”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依据《沈阳市城建城管系统“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制度创新、系统推进,聚焦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把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作为着力点,把群众满意、百姓认可作为衡量标准,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作为奋斗目标,着力在群众最盼的地方赢民心、在群众最急的地方见真情、在群众最怨的地方改作风,用心用情用力让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更舒心、更顺心、更悦心、更暖心。二、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解决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入手,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民生难题、创新一批便民举措、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彻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构建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落实有力的协同工作格局,群策群力打造“整洁、有序、舒适、愉悦”的城市环境。三、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区政府各部门对以下21方面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一)水体达标管控1.加强省及国考断面的监测、巩固断面达标成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受理、转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交办时限,单污染因子10个工作日,多污染因子20个工作日,应急及突发事件24小时内办理完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受理、转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交办时限,单污染因子10个工作日,多污染因子20个工作日,应急及突发事件24小时内办理完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二)城市噪声污染治理3.噪声扰民、餐饮业油烟异味等扰民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受理、转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交办时限,单污染因子10个工作日,多污染因子20个工作日,应急及突发事件24小时内办理完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三)空气质量提升4.生产异味、生产粉尘等污染环境的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受理、转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交办时限,单污染因子10个工作日,多污染因子20个工作日,应急及突发事件24小时内办理完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四)道路维修养护5.道路维修养护精细化程度不高,存在道路坑槽、网纹、龟裂等问题。按照车行道平顺、人行道平整、路沿石整齐、附属设施整洁有序的目标,由维修养护实施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治,2日内完成修复并开放交通。(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五)道路挖掘管理6.道路挖掘围挡、钢板设置不规范,围挡设置不连续、不整洁,钢板铺设不顺直、翘边翘脚。按照《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导则》等规章,实行“四段式”工作管理模式,对施工入场起挖掘施工问题限期一日内整改,对已恢复路面的道路问题,限期三日内整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六)排水设施维护养护7.路面井盖管缺失、破损未及时补修问题。按照《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产权单位,建立检查井管理体系,确保检查井缺失8小时内处理完成、其它检查井问题5日内处理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局)8.维修管道、检查井、井篦子等排水设施破损问题。由区城管局、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排水管道等设施相关标准,开展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区城管局)9.排水管道、清掏窨检查井未定期清掏垃圾杂物。由区城管局、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排水管道等设施相关标准,开展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区城管局)10.易积水点位积水问题。由区城管局、区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排水管道等设施相关标准,开展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七)停车场建设11.停车难,停车资源未充分盘活,车位使用率不够高。以示范项目带动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土地和拆迁地块打造临时停车场、推广“错时共享”停车机制等方式满足基本车位需求、提高出行车位利用。(责任单位:区城建局)(八)建筑工地管理12.工地围挡设置不规范、出入口夹带泥沙、施工现场扬尘。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要求,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发现问题及时采用手机APP上传督办,对现场能解决的问题,立整立改;限期整改的问题,7日内完成;需立案的问题,15-30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九)共享单车管理13.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掌握企业运维人员的工作状态和配备情况,监督单车运营企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一环内运维服务处置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二环内运维服务处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二环外运维服务处置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十)违建拆除14.市容、房产、建筑市场等领域中的违建问题。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划认定后2个工作日内,遵循“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原则分类处置。(责任单位: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十一)占道经营15.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举止得当,语言文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即时整改。(责任单位: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十二)市容治理16.非法小广告等乱贴乱喷影响市容问题。对擅自喷涂、刻画和张贴小招贴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一查、二呼、三清、四罚”措施,在2个工作日内立即清除并处罚。(责任单位: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中心、属地街道办事处)(十三)供暖问题17.供暖温度不达标,投诉处理不及时,问题解决不彻底。要实现办理时间控制在一天之内、办结率要达到100%、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走基层、优化客服、加强维修等工作,力争在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接件、回访、反馈工作。(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十四)小区生活垃圾清运18.小区物业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分类不规范。要按照相关标准,制定包保巡查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一般类问题自发现或受理后1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重大类问题自发现或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十五)住宅区道路挖掘恢复19.住宅区道路挖掘未备案,施工单位未及时恢复路面。要建立登记备案记录、问题转办、反馈机制,建立抽查巡检制度。具体时限由街道办事处和执法部门依据实际条件执行。(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十六)挡光政策解读20.做好群众对新建楼盘对原有楼房造成挡光等规划政策投诉的解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到投诉有接待、处理有程序、结果有反馈、责任有落实。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办理的诉求,应即时协调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诉求,沟通后解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十七)冬季除雪21.冬季除雪不及时、不到位。按照等级划分和相应工作标准,分级处理,建立记录、转办、处理、反馈机制,作为统计、分析和考核的依据,统筹分析每一场降雪的管理问题点,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般类除运雪问题自发现或受理后应在30分钟内处理完毕。(责任单位:区城管中心)(十八)环卫清扫保洁22.环卫清扫保洁不彻底,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箱损坏、更换不及时,有渗出液污染环境等问题。按照清扫等级划分和工作标准进行管理,开展“五位一体”作业,建立记录、转办、处理、反馈机制。一般类问题30分钟内处理完毕。难点类问题2日内处理完毕。(责任单位:区城管中心)(十九)城市公厕管理23.城市公厕脏污。要明确工作标准,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记录、转办、处理、反馈机制,作为统计、分析和考核的依据,统筹分析每一时期、每一季节公厕管理问题点,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一般类问题30分钟内处理完毕,故障类问题最迟1周内处理完毕。(责任单位:区城管中心)(二十)城市交通管理24.交通设施出现的破损、脱落、缺失等相关问题。对交通设施要根据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小街小路车流量特点设定固定巡查周期,开展养护维修,对无法修复的老旧设施进行更换。接到投诉、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置在规定时间内修复。(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25.违停车辆查处问题。及时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二十一)自来水管理26.自来水管道破裂出现的返、滴、漏水,自来水井塌陷,路面挖掘恢复等问题。自来水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巡视工作,建立网格化巡视管理体系,巡视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现场看护,等待相关部门到达,进行解决。(责任单位:自来水一公司、自来水二公司)四、组织机构成立“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工作专班:组长:某某副组长:某某成员:区政府督查室、区城市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执法局、区房产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区城建事务服务中心、区城管事务服务中心、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区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城市建设局,12319城建二级平台设在区城市管理局。专班具体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某某;投诉受理平台联系人:某某,联系电话:某某职责分工:1.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照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逐项跟踪、逐项督办、逐项回复,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要通报批评、表态发言、约谈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倒查追责。2.生态环境局分局(3类):负责水体达标管控、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等方面问题。3.区城管局(1项职责,3类问题):负责二级平台运行收发件等工作,以及道路维修养护、道路挖掘管理、排水设施维护养护等方面问题。4.区城建局(1类):负责停车场建设等方面问题。5.区城建中心(1类):负责建筑工地管理等方面问题。6.区执法局(4类):负责共享单车管理、占道经营、违建拆除、市容治理等方面问题。7.区房产局(3类):负责供暖、小区生活垃圾清运、住宅区道路挖掘恢复问题等方面问题。8.自然资源沈河分局(1类):负责挡光政策解读等方面问题。9.区城管中心(3类):负责冬季除雪、环卫清扫保洁、城市公厕管理等方面问题。10.交警大队(2类):负责机动车到上的交通设施、违停车辆查处等方面问题。11.区自来水一、二公司(1类):负责自来水管道破裂出现的返、滴、漏水,自来水井塌陷,路面挖掘恢复等方面问题。12.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管理。五、投诉受理平台管理(一)平台责任分工“解纾暖”专项行动平台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会同12319城建服务热线,搭建投诉受理信息平台,针对平台投诉问题着力专项整治,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难心事,让市民感到更舒心、有温度、有暖度。二级平台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负责系统平台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指导、机制建设;负责业务培训、指令派发、督导考核等工作。三级平台设在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平台责任人和平台值守人员,按照平台受理要求,接收、办理相关投诉信息,打通距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平台受理工作要求1.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平台案件受理、回复工作。2.按照投诉案件的承办要求,容易类1-3个工作日,一般类3-7个工作日,较困难类7-15个工作日,困难类15-20个工作日。各承办单位接到派发投诉案件后,要求及时签收,并按规定时限处理并反馈,反馈内容写明调查情况、处理情况或定性结论、回访情况(诉求人对处理意见及其落实情况的意见)。3.对责任主体涉及其它单位的投诉案件,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完成案件办理。4.各承办单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案件,要在收到派发投诉案件之日起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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