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第一部分:《条例》的主要内容一《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对党员教育管理总体要求、遵循的原则作出规定。《条例》主要内容第二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章作出规定。——学习的内容方面。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学习的方式方面。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实践要求方面。强调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条例》主要内容第三章党员教育基本任务《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规定了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并分别明确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通过加强这7个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二个问题:全面准确理解《条例》关于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用8条篇幅,从5个方面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出规定(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二)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三)搞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条例》第21条对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作出原则规定。同时明确,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在联系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主动作为。——在关键时刻和完成重大任务中冲锋在前。(五)加强激励关怀帮扶。第二个问题:全面准确理解《条例》关于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党籍管理。(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三)党员档案管理。《条例》主要内容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依据党章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衔接,坚持党员政治标准和基本条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立足教育、区别对待,对在党员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规定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从严要求,又体现组织关怀。一是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明确进行提醒谈话的情形。三是明确开展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和要求。四是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和要求,为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条例》主要内容第七章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责任落实不够、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问题,着眼让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条例》从3个方面作了规定。(一)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应当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明确流入地党组织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三)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分别对农村流动党员、城市社区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管理提出要求。《条例》主要内容第八章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示要求,从指导基层工作实践出发,《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明确总的要求。就是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二)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要求。强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三)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出要求。强调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应用。(四)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要求。。《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第九章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一)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二)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三)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四)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一、关于党员党籍管理《条例》从取得党籍、停止党籍、恢复党籍和重新入党等方面,对党员党籍管理作出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一是把握好党员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以及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一般予以停止党籍的规定。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是把握好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的规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根据政策规定,党员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国外长期定居,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都按停止党籍处理。但是,对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曾有党员身份人员,回国后本人提出恢复党籍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恢复党籍;对加入过外国国籍、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人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重新入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方面,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另一方面,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处理党员党籍问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是将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扩大到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不适用此规定)二是实行网上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还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三是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第三个问题: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三、关于党员监督处置的4种方式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除名处置一是要辩证把握四种方式的侧重点、系统性。每个都有其适用对象、责任主体和预期效果,是相对完整的工作形态和相对独立的实施过程。党员监督处置方式适用对象实施主体预期效果提醒谈话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以及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批评教育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员。党组织改进提高限期改正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改正错误行为除名处置6类予以除名的情形党组织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第三个问题: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第三个问题: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是要把党员监督处置融入党的组织生活之中。三是要指导督促党支部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四是要把组织处置抓细抓实。这里还要说明的是,除《条例》规定的除名处置方式外,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确实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四、关于做好党费工作一是抓好基本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管理党费职责。三是严格选好管好党费工作人员。建立党费工作人员分级备案管理制度,今后党费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报备。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党费会计必须具备会计工作能力。今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级对党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到乡镇(街道)基层党委一级,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党费业务、财经纪律以及审计基础知识。四是严肃党费监管责任追究。五是继续做好补缴党费使用管理。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五、关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管理总的是要抓住出国(境)前、国(境)外期间、返回后等3个节点,立足国内党组织抓好联系和管理工作。行前教育谈话;按规定程序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每半年与党员联系1次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及时为其恢复组织生活或恢复党籍第二部分:贯彻《条例》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五、关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管理出国(境)前返回后国(境)外期间要特别注意,鉴于国外环境的特殊性,不在出国学习研究任教党员中建立党组织,不以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