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202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年以来,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环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环境执法,规范环保行政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环境保护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环境法治宣讲培训,提高环境法治意识,推进环境保护依法治市建设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全市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制定了《简阳市环保局依法治市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市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依法治市工作。二是认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本局行政执法依法治市工作,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等均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局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及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环境行政和司法移送等工作。三是汇总编制了《市地方性法规选编》。将环境法制培训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我局年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达余人次;同时在局行政办公会和职工会议上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门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同时,配合市局开展行政执法证的年底考试,将考核成绩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积极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年月至月,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安排下,我局结合年环境宣传活动的实际,开展依法治市宣传,全市共出动余人次,悬挂依法治市宣传标语和环保法规知识标语共余面,播放环保公益广告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余份、环保购物袋和环保围裙个,布设展板块,接受群众咨询人次,受理举报投诉件。五是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单位”活动。共计出动人员余人次,到个乡镇、余家企业、所学校、个社区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今年,我市每个乡镇还发放农村环保宣传手册余本,全市共发放余本;每个乡镇、余户重点企业还组织开展了环保政策知识培训。同时,将环保法规知识纳入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市委中心组学习请省厅专家进行专门授课。在市委党校的干部培训中,环保是必须学习的授课内容。今年,我市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邀请市环境保护局巡视员陶宏志到简阳开展“汇蓉大课堂”讲座。二、加强信息公开,公开透明执法我局行政管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都依法在政府的公共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示,以确保行政执法能够对社会和老百姓都能够公开透明,确保公平透明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依照程序,并在政府的网站公开公示。环评审批文件、环保竣工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等都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坚持统一在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在政府的网站公开公示,年共办理件行政许可、件行政处罚,件行政确认、件行政征收。三、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程序合法环境行政、环境监察等现场执法,都必须按照《简阳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严格遵守有关程序的规定,必须两人以上,亮证执法;行政许可在政务中心,严格按照程序坚持政务中心按照流程办理;行政许可、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等都依法按照程序办理,按照公示程序要求,予以公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都按照程序,坚持按照程序在平台运行;建设项目的受理、验收、审批等都按照程序,依法办理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法制机构严格审查,案件具体审议,处罚结果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限使用统一文书完成。四、依法治市建设不足及下步打算年,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法制机构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离广大群众要求还不够等问题,我们将环境行政工作作为一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不断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加强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逐步分阶段解决环境执法存在的不足: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简阳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加强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执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培训,落实学法培训制度,开展对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掌握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文明素养。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四是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坚持环保监督员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