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XX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91号)要求,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文旅综执发〔202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政执法职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执法权责,健全执法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争当XX建设革命之城、英雄之城、幸福之城、未来之城的主力军,为XX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奠定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过度执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三)坚持为民服务价值取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梳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厘清层级权责,分级设置目录清单,整合行政执法职能。(五)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有机衔接、统筹实施、有序推进。三、重点工作(一)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XX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1年版)》为基础,依据XX市委编办《关于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唐机编办〔2019〕122号)赋予的执法职责,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全面梳理XX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领域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行政执法事项,编制《XX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1年版)》,由XX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于2021年10月底前印发。《指导清单》应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执法事项名称原则上根据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条款内容进行概括提炼;实施依据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列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各县(市、区)依据国家和省、市执法事项指导清单,结合本地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并于2021年11月底前制定完善本级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2.明确执法事项责任主体。依据简政放权要求,划清各级执法权力边界,明确执法第一责任层级,压实市、县、乡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执法清单范围开展执法,不得超范围执法,重大案件按照跨区域管辖、分级分层负责查处。市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主要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关于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唐机编办〔2019〕122号)赋予的执法职责,并按该文件要求对部分县级执法机构实施执法委托,同时监督指导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关于组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赋予的执法职责,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日常执法检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行政区域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县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受委托执法机构主要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和跨乡镇案件查处。日常执法检查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且市、县都能够实施的事项,除明确下放乡镇实施的外,原则上由县级实施,防止不必要的层层检查、交叉检查和重复检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承担下放乡镇和街道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事项,并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对执法事项指导清单中明确第一责任层级为市级的,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3.建立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建立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向本级政府备案,同时径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并在政府或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减权要求,加强清单源头治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虽有法定依据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要大力清理,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建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二)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示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时,应亮证执法、主动告知,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并及时公开执法决定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及制作规范,梳理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做到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互佐证,前后衔接,存档可查;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职尽责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2.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和《XX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结合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于2021年11月底前修订出台《XX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限制自由裁量情形和幅度,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量化,于2021年12月底前制定本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本级政府备案(径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有关程序规定明确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规定,做到合法、客观、全面、有效。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落实《XX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对涉嫌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执法人员凡严格依据监管责任清单和相关监管履职标准,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履职行为之间不存在直接关系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依法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职责履行、责任落实等监督责任。执法机构要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确保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和司法监督,出现行政败诉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和考核评议,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等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市场主体、群众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工作的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结合文化市场形势任务和执法特点,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履职量化评估,发挥好评估结果作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三)提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1.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推动举报、检查、行政处罚等日常执法工作全过程不断迈向智能化,实现行政执法活动全流程数字化。继续加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应用力度,实现业务和人员全覆盖,将移动执法系统作为日常监督执法基本工具和主要手段,推动由传统化执法向数字化执法的全面转变。[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2.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严格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专家库、执法培训师资库,完善学习培训机制,拓宽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坚持分类分级,面向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岗位培训和专业化培训,定期组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以案施训等活动,推动教育培训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健全。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案例评析,加大随机抽取案卷比例,提高案卷评审公正性和专业性。[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3.加强执法保障。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确保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管能力与执法工作实际相匹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经费及能力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相关经费保障。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按照不同层级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办公设备、调查取证设备及应急防护装备。按照国家和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规定,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编制范围内配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执勤用车。[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4.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厘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审批服务部门、公益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边界,不搞一般粗,不留空档,做到权责清晰、协作配合有力、信息共享顺畅。完善跨区域执法联动机制,实现区域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支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工作,加强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和业务培训机制,做到同步征询工作意见、同步布置相关工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协作制度,细化目标任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