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宝贵经验,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方案,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共卫生管理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爱国卫生运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防控举措,切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围绕解决重点问题,找准阻碍深化公共卫生管理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科学方法,采取可靠、精准的具体措施,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二)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战略上打持久战,战术上打攻坚战、歼灭战,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既要有完成整治任务的路线图,也要有近期可以实现的阶段性目标。(三)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通过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完善,不断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四)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原动力,汇集重点问题涉及的各部门力量,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在实现重点问题各个击破的同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健康XX建设目标培育发展新动能。(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的作用,强化常规监测和依法报告疫情,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迅速采取措施救治病人、隔离密切接触者,切实做到“四早”。(六)坚持积极防御,快速反应。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证通讯渠道畅通,加强专业队伍培训和技术演练,强化应急意识,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措施果断。(七)坚持依靠科学,依法防治。坚持科学决策、科学防控,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报告疫情,依法采取措施,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三、重点任务(一)强化疫情预防控制机制建设以及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织密织牢第一道防线;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参与协商、会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规划及政策措施。对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组织实施监测和干预。依法监测传染病,强化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牵头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以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加强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对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控与救治工作;按规定程序通报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发生重大传染病时,依法做好传染病疫点、疫区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控与管理。落实并指导对符合救济条件的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等病人的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工作,将因患以上疾病致贫的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生活困难户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四)在发生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调用县级医药储备物资,积极做好公共卫生应急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的生产、储备和调度。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视情况可在全县范围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负责安排落实公共卫生经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建设投入机制,将公共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资金保障工作。参与制定并审核我县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六)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防病制度,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等单位的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预防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建立新生入学、入托查验免疫规划接种证制度,预防学校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制定学校健康教育计划,设置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师资参加相关健康教育课程培训;组织开展学校重点疾病防治知识和青少年卫生保健知识健康教育工作;按规定做好健康教育评价。普及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学生应对各类心理应激的能力,为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咨询和帮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七)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定工作,进行选址和评价工作,规划并组织农村规模水厂建设,扩大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的覆盖面,防止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积极发展供水事业,加强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城乡区域集中供水卫生安全管理,保证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卫生。(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八)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的鼠害与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制订畜间人畜共患病的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在家畜家禽出售、运输之前,负责落实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家畜家禽检疫措施。(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工作总站、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九)负责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业“三废”、噪声污染等的监督管理;积极创建城镇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院污水、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查处医疗、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商标违法行为,定期向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通报。对食品及化妆品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卫生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测和评价工作;对农贸市场出售的家禽、家畜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卫生监督,对违反控制人畜共患疾病的产品按规定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宠物市场、中药材市场、野生动物交易集散地以及快递物流、网购平台的监管检查,深入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提高打击实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工作总站、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一)在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组织落实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传染病疫情控制处置措施。当重大传染病发生或流行时,依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建立交通检疫机制,协助设立留验站,配合开展交通检疫和查验工作。利用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等场所,对旅客进行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和预防重大疾病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配合)(十二)加大对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村村通大喇叭、集市、庙会、宣传栏、宣传页、明白纸等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全县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对全县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普及应急救援和自救知识,提升全民健康思想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习惯,减少各类传染病和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增强全县居民防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最在程度地减少对生命健康的危害和经济损失。(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三)以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重点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市场、车站、家庭等开展“清脏治乱”行动。结合“三创四建”活动,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共场所、七小行业、流动摊贩等卫生管理薄弱环节逐项梳理,及时整改,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背景、发展历程及显著成效,扩大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习惯,革除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特别是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科学自我防护,保持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良好的心理健康。(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十四)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现代化信息系统。健全覆盖全县的疫情报告监测预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构建公共卫生云平台及疾病控制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疾病动态监测预警处置、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健康危机因素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妇幼保健、综合监督服务等业务应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四、实施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0日--30日)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整改完善。同时向社会公开承诺重点问题整改目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检查评估阶段(2020年5月11日-7月30日)县组织检查组,采取多种工作方式,对各级各重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量化评分。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评议、满意度调查,推进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检查评估、量化评分。(三)目标考核阶段(2020年8月1日-20日)组织考核组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各级各部门进行考核。将重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重点整治行动成效计入对乡镇、县直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四)巩固成果阶段(2020年8月21日-10月30日)巩固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完善优化固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和管理。五、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畜牧工作总站、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对外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三)加强督办,从严考核。县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