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二、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10日。三、整治范围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化工、建筑、电力、矿山、建材、餐饮、食品加工、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四、整治内容(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四)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五、整治措施(一)开展风险辨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要悬挂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标明具体编号、位置、种类、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三)严格作业审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并经负责人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需经企业负责人或现场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作业。(四)加强安全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通讯报警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开展现场救援时,必须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六)强化监督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强化执法震慑力。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于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合力。(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将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7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