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在“锚定百千万争当排头兵”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现场评比工作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提升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风文明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示范村,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的围绕推进“百千万工程”,定期举办XX市“锚定百千万争当排头兵”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现场评比活动,促使各县(市、区)以乡村振兴示范带、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规划先行,集中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通过成绩展示提振信心、树起标杆,在赛龙夺锦中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以期达到以练促学、以练促进的目的,建成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亮点,奋力推动XX市“百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二、组织单位(一)主办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二)承办单位: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乡村振兴专班(三)参与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联。三、参评单位评价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2023年6-12月,每月中旬和月底各组织一次现场评比活动,原则上每月分别对1个区和1个县(市)进行现场评比。每个月初,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乡村振兴专班综合评估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拟定参与评比各县(市、区)名单,经市指挥部领导审定后实施评价;其中示范村从各地报送的观摩点中抽取。四、评比内容围绕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挂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评比活动。(一)乡村振兴示范带1.党建引领。县镇两级党委和政府把落实“四个优先”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2.产业兴旺。镇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强,村集体和农户持续稳定增收。3.环境改善。完成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4.风貌提升。以提升农房风貌为主体,将美丽乡村与万里碧道、四好农村路、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有效衔接,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提升乡村风貌。5.乡风文明。制定并实施村规民约,倡导崇善向上、勤劳致富、邻里和谐、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文明乡风,按需建有综合性文体活动中心,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激发优秀乡土文化活动,农村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修复和利用。6.设施完善。完成党群服务中心、集中供水、村内道路、公共照明、卫生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群众需求建有幼儿园、养老设施、防灾减灾、治安防护、旅游咨询等设施。7.治理有效。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核心作用发挥明显,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镇村持续保持和谐稳定。(二)乡村振兴示范村1.规划设计合理。编制或完善村庄创建规划,明确村容村貌提升、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文化发展、风貌整饰等要求。2.提升村容村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治理,美丽庭院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因地制宜打造提升“四小园”,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空地闲地实现绿化美化;统一农房建设模式,全面完成现有农房微改造,达到农房风貌基本一致、外立面基本统一;村道养护、村庄保洁、垃圾污水处理长效管护机制比较健全。3.提升乡风文明。实现文明和谐,形成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革命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扬。4.发展乡村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特色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高素质农民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比重稳步提升。5.强化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公共设施管护、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态保护等重大任务,共建美好家园。按需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村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五、评比方式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现场评比工作将以现场会形式,每次对1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和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进行实地评比、现场评价。(一)分数构成现场评比总分100分,分别是指标评价80分(取示范带、示范村的评分平均值)和市领导评议评价20分。1.指标评价。由市直相关部门、除被评价县(市、区)以外其余9个县(市、区)和受邀专家学者以及人大、政协委员代表对照评比内容,对被评县(市、区)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示范村的创建情况、总体规划、工作思路、资金投入、前后对比等方面给予评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该项指标最终得分。2.市领导评议评价。参会市领导根据被评价县(市、区)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情况进行总体评分,取平均分为该项指标最终得分。(二)评比环节1.实地走访。对被评价县(市、区)1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和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乘车+步行”的形式进行实地走访,时间不超过60分钟,被评价县(市、区)作好点上介绍准备。2.召开评价工作会议。(1)被评价县(市、区)围绕评比内容以PPT形式汇报介绍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包括乡村振兴示范带和示范村的创建情况、总体规划、工作思路、资金投入、前后对比等方面。(2)市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找茬”考问。(3)现场评分。(4)市领导点评。(5)公布成绩并授牌。六、结果评定和运用(一)分数评定。根据现场评定时间安排先后,对评分结果实行差异化评定。现场评定结果85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一般、75分以下为较差。(二)分类授牌。对评定为优秀的县(市、区),授予“蓝牌”称号;对评定为一般的县(市、区),授予“黄牌”称号;对评定为较差的县(市、区),授予“红牌”称号。(三)结果运用。对授予“蓝牌”称号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在市“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并在相关专项财政资金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对授予“红牌”称号的县(市、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同时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挂牌督办,限期2个月整改并申请摘牌。此次评比结果将作为市“百千万工程”年度考核重要参考,逾期未能成功摘牌(“红牌”)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已评价的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对已授予“蓝牌”或“黄牌”的县(市、区)后期推进不力的,将更换授予“红牌”。七、工作要求(一)突出示范带动。以示范创建为主题,通过引领示范、典型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评比活动,在全市营造出“比学赶超”“赛龙夺锦”的浓厚氛围,推动各(市、区)立足全域、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县镇村“百千万工程”实施。(二)突出全要素投入。把推动乡村振兴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等方面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检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特别是县(市、区)委书记作为县级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政治责任。(三)突出公平公正。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展示工作,客观进行评分。评比工作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评比等次将直接定为较差等次并授予“红牌”,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