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宗教工作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力量之一,是贯彻党中央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保障。特别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对于社会稳定有着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引导好教育好信教群众,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党在宗教工作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应该说当前宗教工作的形势总的是好的,宗教领域是基本稳定的。但是基层宗教工作的难点问题依然存在:一、少数的基层宗教工作人员思想认识难到位。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然而少数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还存在不少模糊的认识,致使工作推进缓慢、成效难以凸显。二、宗教领域的一些违规违法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治理。宗教活动场所在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一些场所甚至未经审批。三、宗教活动监管不到位。部分宗教活动向校园及未成年人传教现象仍然存在。四、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偏低,宗教团体作用发挥薄弱。对宗教界培训形式单一,培训的规划性、针对性不强。有些教职人员不同意甚至抵抗基层工作人员的宗教日常巡查工作和平常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对当地的宗教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一定阻力。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难点问题,重点在于如何面对新问题,研究新措施,采取新对策,正视困难,对症下药,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宗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首先应当是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对我们宗教工作相关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并提高宗教人士、信教群众、教职人员的政治意识,更加自觉地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其次,要不断规范化宗教聚会场所,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检查、处置聚会场所,依法取缔、拆除违法违规聚会场所,促使宗教活动在法治下进行。而且要建立抵御境外渗透工作机制,防范校园传教活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宗教活动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消除影响。宗教工作影响着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步调,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二篇】蜀山区三届人大代表、井岗镇人大主席李远桥通过调研反映,近年来,基层乡镇的宗教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关系复杂。基层基督教派别严重,有内地会和地方教会两大派别;基督教徒良莠混杂,内部互相倾轧,教会内部或为教义见解不同而唇枪舌战,或为教务意见不合而大打出手,或为争夺教堂负责人而拉帮结派。二是教职人员身份复杂。尽管基层乡镇已按要求对教职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登记备案,但不管是已登记备案还是未登记备案的教职人员都有不守教规现象,有的入教动机不纯,还有更多的从业人员则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有的甚至从未接受过宗教教育,依法管理难度很大。三是民间信仰场所关系复杂。民间信仰是相对于佛、道、天、基、伊等五大宗教之外的各类信仰,目前还不属于宗教范畴,但民间信仰有广泛的基础,而且民间信仰场所产权主体不明晰,财务管理不规范,信众关系极为复杂。为此,建议:一要加大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基层党委政府必须从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要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宗教工作机构势单力薄问题,为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经费等条件。建立乡镇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把宗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顺应形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宗教政策法规。加强调查研究,适时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扰乱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和从事非法违法宗教活动以及干扰政府公务等行为,要加大惩治的力度,体现法律的权威。四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促使他们顾大局、识大体、懂政策、讲法律。乡镇人民政府要开拓创新、与时惧进,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教规和法规的衔接、协调。切实帮助宗教团体和场所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宗教界的自养能力,抵御境外宗教组织的渗透。基层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三篇】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次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民委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下面,我代表市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请予评议。市民委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助县(市)区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努力维护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稳定和宗教和睦。目前全市有4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万人,其中回族约12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数的90%;有一个民族区和一个民族乡,即管城回族区和荥阳市金寨回族乡;有民族中小学22所。全市五教俱全,有宗教活动场所454个,分布在全市16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信教群众万人,宗教教职人员990人,市县两级宗教团体31个,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市民委坚持邓小平的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突出两个主题(团结进步、发展繁荣)。贯穿两条主线(以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抓好三个载体(“两创一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标准化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工作进入社区),加强两种意识(提高法律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工作,开拓创新,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郑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总体形势良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事业进一步发展。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总体形势良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日益深入人心,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事业进一步发展。虽然个别地方不同民族成员之间存在一些小事矛盾和纠纷,但民族团结、友谊、和谐、共同进步、维护稳定是主流,已成为各民族和信徒的共同愿望和自觉行动。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努力完成目标任务(一)采取得力措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近两年来,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并取得切实成效。一是20xx年在全市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对集中5个月时间,重点在70多个民族村展开,带动周边汉族村,覆盖人口达100多万人,效果很好。荥阳市探索实践的“三比三争”活动经验,得到省委书记徐光春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推广。根据领导指示精神,我市召开了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全省各级干部共1300多人到荥阳参观学习。二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两年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轮训一遍,采取专职专训、基层普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培训效果。去年市县两级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16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20xx年对《条例》的宣传贯彻着重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同时注重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二)夯实工作基础,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推出新举措。近两年来,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的特点,我们狠下功夫加强基层工作,夯实了维护稳定的基础。第一,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建立完善了维护民族团结的五项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培训教育机制、表彰惩戒机制、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机制、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第二,创新工作载体,开展“两创一进”活动。去年以来,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两项创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力争三年内把全市少数民族500口人以上的30多个民族村创建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把全市40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经依照标准严格检查验收,20xx年首批完成了1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和100个“规范化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任务,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无人管的突出问题,我们20xx年又启动“民族宗教工作进社区”活动,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实了基础。第三,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方面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深入基层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把一大批涉及少数民族的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中牟、新郑等地因经济纠纷、治安事件等小事引发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突发事件,我们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对平息事态、解决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落实优惠政策,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再上新台阶。市民委高度重视发展民族经济工作。为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郑发〔20xx〕1号),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我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制定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市、县两级认真贯彻落实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共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0万元,民族宗教部门队伍得到了加强,办公条件有所改善。近两年来我委始终把发展民族经济、为少数民族办实事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多渠道争取扶持项目和资金。20xx年以来,市、县两级民族部门共协调资金439万元(其中市民委协调386万元),扶持了一批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民族企业协调贷款2724万元,帮助769户少数民族农户协调贷款1890万元,为他们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提供资金支持。为少数民族群众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36期,培训5800多人次。帮助全市80%少数民族养殖和种植专业户与科研部门签订技术指导合同,引导他们走科技致富之路。筹集资金203万元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使全市22所民族中小学面貌焕然一新。为荥阳金寨回族乡争取资金45万元建设敬老院和卫生院,这些都体现了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的关怀,有力地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四)坚持依法行政,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迈出新步伐。各级民族宗教部门依照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依法实施对清真食品的管理。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宗教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澳门基督教“迦南圣经学院”对我市的渗透活动,取缔了韩国人在我市非法设立的“黄河神学校”,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寺庙、乱塑宗教造像行为。做好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工作,遏制了零散朝觐活动。加强了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圆满完成了市基督教“两会”、伊斯兰教协会和天主教“两会”的换届工作。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实施审批。(五)注重培养推荐,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市民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抓基础、抓培养、抓选拔、抓配备,不断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20xx年,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民委联合举办了郑州市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培训班。今年,协助市委组织部推荐10名少数民族优秀科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举办的党政干部培训班,推荐县处级干部参加国家民委举办的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民族干部的综合素质,壮大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