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某某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障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值班工作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值班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确保全国政府系统联络畅通、运转高效。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四条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值班工作负总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开展值班工作,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二)坚持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制定完善工作标准,构建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三)坚持快速响应,及时调度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升信息时效和质量;(四)坚持专业规范,建设专业化值班队伍,强化信息化支撑,夯实值班工作基础。第五条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并指导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总值班室承担。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或负责值班工作的内设机构统筹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值班工作,具体工作由值班室或履行值班职责的处(科)室(以下统称值班室)承担。值班室设置的形式和规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值班室主要职责包括:(一)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二)及时报送值班信息;(三)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四)负责值班平台使用管理工作;(五)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值班工作;(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二章值班值守第七条实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值班带班分类要求安排带班,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工作日夜间、周休息日,要安排领导在单位带班或电话带班;领导电话带班期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期间,相关地方和部门要安排领导在单位带班。第八条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安排值班室人员值班。工作日夜间、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统筹安排本单位正式干部值班,其中省级人民政府要安排2人及以上同时在岗,且至少有1人为值班室人员;值守应急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安排值班室人员专职值班。值班人员月均值班一般不少于2次、每班不少于8小时。严禁安排雇员、临聘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等顶岗值班,严禁安排同一人同时承担值班、带班工作。值班、带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无法承担值班、带班工作的要及时调班,严禁擅离职守或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第九条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值班通信网络,并加强日常更新维护。国务院总值班室要建立覆盖省、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全国政府系统值班通讯录。第十条认真受理值班电话,接打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表述精准,重要来电要详细做好电话记录。值班电话应为专用固定座机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响铃3声之内接听,严禁呼叫转移、设置彩铃或用于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务。第十一条全面准确记录值班期间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使用统一规范的值班记录本或电子值班记录单,手工记录要字迹工整,电子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值班记录应定期编号归档,以备查考。第十二条严格落实值班交接制度。交班人员要交清当班重要事项,移交需继续办理事项。接班人员要迅速掌握值班情况,接续办理未完成事项。交接班应在值班场所进行,当面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第三章信息报告第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负责向国务院报送值班信息,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值班信息,具体工作由值班室承担。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直接向国务院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在现场指挥处置的负责同志要及时接听国务院总值班室电话,如实全面报告情况。第十四条值班信息主要包括以下类别:(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信息;(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信息;(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预测预警、风险隐患信息;(四)外交、经济、金融、安全等方面的值班工作信息;(五)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落实反馈信息;(六)出差出访信息;(七)讣告信息;(八)其他需要报送的信息。第十五条提升信息报告时效,及时报送各类值班信息。其中,突发事件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报送,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落实反馈信息要按照要求时限报送,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出差出访信息要提前3天报送;讣告信息至少要在遗体告别仪式前2天报送。第十六条畅通全国政府系统值班信息主渠道,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建立覆盖新闻媒体单位、基层信息员队伍、信息直报点以及研究机构、专家智库等方面的信息收集网络,提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信息线索的能力。第十七条加强重要情况和信息线索调度核实,情况突出的要尽快组织编报信息。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启动直达一线的调度核实机制,与现场保持密切沟通联络,随时掌握、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对上级人民政府要求调度核实的应在30分钟内电话反馈,明确要求报送信息的应在1小时内书面反馈。第十八条做好领导同志有关批示办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值班室接到国务院总值班室转送的领导同志批示后,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同志报告,做好批示传达、督促落实、跟踪反馈等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落实反馈信息。第十九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值班信息,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传真、机要交换等方式报送。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及时补报书面信息。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信息报送要求和相关技能。涉密信息报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第四章值班平台第二十条加强值班平台使用和管理,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互联网,推动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平台互联互通,发挥值班信息报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图像接入系统、信息资源调用系统等作用,实现信息接报、视频调度、情况研判等值班业务线上、线下协同。第二十一条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健全完善便捷高效的值班信息报送系统,提升信息编辑、传输、处理效率,有条件的要实现音视频、图片等多媒体信息同步报送。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值班信息报送系统向基层延伸。第二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建立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值班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满足会议、会商、点名、培训等需要。推动图像信号高清化升级、场所标准化建设。接到临时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调试上线。第二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值班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值班室要建立向国务院总值班室常态化推送视频图像工作机制。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推送现场视频图像。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要持续推送重点部位视频图像。接到临时调取视频图像要求后,要在5分钟内完成推送。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建立本地区视频图像推送工作机制,扩大接入覆盖范围,持续提升视频图像质量。第二十四条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聚合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行业信息资源,实现融合共享、可视化展示,构建值班信息资源“一张图”。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加强本部门本系统信息资源整合,探索将有关应用系统接入国务院值班平台并提供数据、音视频、图片等信息资源。第五章督促指导第二十五条定期组织开展值班视频点名,传达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总结点评、安排部署值班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和值守应急任务较重的部门要每周开展值班视频点名,有条件的要将值班视频点名工作向基层延伸。第二十六条建立值班会商制度。逢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活动以及重要时间节点,提前组织有关方面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提醒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第二十七条加强值班检查工作,采取电话、实地、视频等方式,加大节假日、工作日夜间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检查力度。国务院总值班室不定期对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进行抽查。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度对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值班检查要实现全覆盖。第二十八条完善值班工作通报机制,采取书面形式及时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值班工作情况。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纳入通报范围。省级人民政府要每月通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毎季度至少通报1次。第二十九条研究建立可量化的评价体系,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度要对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进行评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按程序建议问责追责。第六章工作保障第三十条加强专业化值班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过硬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优先选派年轻干部到值班岗位锻炼。推动值班人员合理有序轮岗交流,为干部成长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十一条强化值班业务培训,利用交接班、工作例会、交流研讨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日常培训,做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培训;通过专题讲座、视频会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每年度至少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值班人员开展1次专项培训;对首次参与值班的人员要开展岗前培训。第三十二条设置独立的值班场所,悬挂铭牌标识,合理划分工作区、休息区(含卫生间)等,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严禁用传达室、保卫室等充当值班场所。第三十三条加强值班人员生活保障,解决好值班期间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配备必要的值班食品。统筹安排值班人员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值班补助。第三十四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严禁使用非保密设备处理涉密事项,严禁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信息、设备等带出值班场所。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规范由某某办公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1 / 9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