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延市监发〔2020〕25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智慧管理”为突破,“分类监管”为先导,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监管、务实管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着力破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餐饮消费需求,防风险、保安全、建机制、强效能,以规范助发展、以发展促转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重点任务(一)以人员培训为重点,强化检查和抽考,着力解决从业人员规范操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能力提升问题;(二)以餐饮后厨为重点,突出加工操作、就餐等重点区域整治,着力解决餐饮环境脏乱差问题;(三)以进货查验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四)以餐饮具清洗消毒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检测和执法办案,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制度执行问题;(五)以推动“明厨亮灶”为重点,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提高举报投诉处理效率,着力解决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1.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格执行XX省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2.规范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经营门店(包括加盟店)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鼓励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对各门店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3.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积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云监管”系统升级改造,鼓励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施智慧管理;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主动向消费者作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并在经营场所、菜单、外卖餐食的包装上提供有关“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内容。鼓励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二)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4.加强审查登记管理。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新入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平台上存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及时下线无证店铺。5.加强线上信息公示管理。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及相关经营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及时更新。6.加强配送过程管理。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督促配送人员保持配送容器清洁。加快实行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大力推行无接触配送。7.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的管理。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督促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主动向监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定期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三)加大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8.从严执法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食品安全自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法规知识的掌握情况。9.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业态、经营方式、规模大小及出现问题类型等因素,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检查,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10.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以“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洁”为标准,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动“小餐饮”管理水平提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创造条件,推动“小餐饮”集中经营,推动原料配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统一管理,促进“小餐饮”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11.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管理和线上监测。逐步完善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台账。省局将建立线上监测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公示的证照、地址等信息开展监测,重点筛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公示菜品主要原料、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研究建立线上监测信息通报、推送机制,及时将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推送至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同步查处。12.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检查。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下检查与无证餐饮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无牌匾标识餐饮店为重点对象开展无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及时规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消除线上无证经营源头。(四)强化社会共治13.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结合餐饮服务环节消费者的关注热点,突出重点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可邀请媒体、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实地监督检查。14.持续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市场监管总局已指导中国烹饪协会制定《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评定规范》),行业协会可直接参照《评定规范》开展量化分级评定,将量化分级评定打造为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载体。鼓励行业协会结合量化分级评定,开展“放心餐厅”“餐饮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1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餐饮行业“懂行者”、企业员工进行内部举报,曝光行业潜规则。四、时间安排(一)2021年作为“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省局将结合餐饮服务监管实际,建立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简称“两库一平台”)。要聚焦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力推广“两库一平台”的使用,将其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及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全面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解决从业人员“不懂法、难整改”等突出问题。(二)2022年作为“餐饮服务规范年”。要聚焦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通过线上培训、直播教学等方式,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配送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外卖食品安全管理等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鼓励公勺公筷、聚餐分餐、外卖餐食封签、无接触配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餐安全。(三)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要聚焦餐饮环境卫生水平提升,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打造“清洁厨房”,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解决餐饮门店卫生间难看、难闻、难用等突出问题,实现卫生间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餐饮服务环境,有效改善餐饮消费体验。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将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地方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充分发挥监管部门作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同时,要积极建立与商务、旅游、住建、交通、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政策、资源等优势,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二)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所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于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年初报送工作部署情况,每年6月6日、11月6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2023年11月1日前,报送3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