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整顿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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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整顿、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质量,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满足疫情快速处置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检测质量监管工作通知》以及最新版《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验收指标体系评分表》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监管长效机制,规范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检测质量,迅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补齐核酸检测短板弱项。2022年1月31日前,按照全市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各区、县(市)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标准,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全市酸检测总能力达到应达到40万管/日,其中可用于全员核酸检测的总能力(即日检测能力3000管以上的检测机构总能力)达到30万管/日。二、重点任务(一)“整顿”重点任务1.推动问题清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某某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质量检查的通报,各检测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销号,推动问题全部清零。(2022年1月7日前完成)2.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核酸检测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强对核酸检测机构特别是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问题反复整改不到位、有不良执业行为和违法违规记录的检测机构,加强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对采样检测不规范以及反复出现假阳性、假阴性的,将列入黑名单,不得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并依法严肃处理。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持续开展,其中“黑名单”制度在2022年1月7日前建立)3.开展核酸检测资质再梳理。对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増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疾控系统相关要求,对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资质、检验人员资质、参加室间质评情况、登记备案情况逐一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暂停核酸检测服务。无“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证明文件的,不得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2022年1月7日前完成)(二)“规范”重点任务1.严格实验室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市疾控中心要分别组织做好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核酸检测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室间质评管理,每家检测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或国家级室间质评并合格,其中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承担隔离点外送样本检测的机构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并合格,室间质评不合格或者不按要求参加室间质评的,立即暂停核酸检测服务。加强核酸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每年对辖区内采样机构、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特别要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持续开展)2.严格采样和检测人员管理。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分别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内容,组织建立培训管理档案,确保培训可追溯。科学测算人员需求,储备足够的采样和检测力量。同时加强辖区内核酸检测人员继续教育,确保每名检测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培训;加强采样师资培训,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采样人员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采样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采样エ作。(持续开展)3.严格外送样本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检测机构不得跨市接送样本检测,以确保检测质量和反馈时限。组织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与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签订协议,要提前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有关事项;启动检测工作时要派驻核酸检测专家、卫生健康监督员,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蹲点督导。(持续开展)4.严格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拟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的检测机构,在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后,经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开展审核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第三方实验室务必开展现场查验。原则上,我市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检测能力不得低于3000管/日。(持续开展)(三)“提升”重点任务1.提升常规核酸检测机构能力。要充分挖掘现有核酸检测机构潜力,通过增加检测设备等方式提升检测能力,其中3000管/日以上能力的检测机构至少占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数量的1/3。(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2.加强核酸城市检测基地建设。由某某市疾控中心、某某市第四人民医院、某某市传染病院、某某市第十人民医院、某某积水潭医院牵头建设城市核酸检测基地。由政府出资购置四台移动方舱实验室,每台日检测能力1万管,分别放置市疾控中心、市四院、市传染病院和市十院。某某积水潭医院联合某某迪安检验所配置移动气膜实验室,日检测能力10万管。(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3.加强机动检测力量建设。配置集成式移动气膜实验室1个,日检测能力5万管。发生新冠聚集性疫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3小时内安装完毕立即投入使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4.提升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成立由市委常委牵头、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宣传等多部门参与的核酸检测工作组,组建综合调度专班、物资保障专班、数据信息专班、阳性处置专班、采检动态匹配专班、采样质控专班、检测质控专班、样本转运专班、医疗废物处置专班、基层组织专班、对外联络专班等工作专班,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及社区、乡镇、村委会等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各区、县(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完善覆盖核酸检测全流程的指挥调度机制,建立精细到社区(村)的核酸筛查网格,动态掌握人口底数,提前布局采样点、采样人员、转运车辆、检测机构等资源,精准调配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发生疫情时,各区、县(市)要统筹多方力量,迅速调度相当于完成10%-15%实际管理人口单管检测的核酸检测力量。(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5.强化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部署应用。应用全场景疫情病原体检测信息系统,提前在系统内录入并及时更新本辖区内采样点、检测机构、采样人员、样本转运人员、检测人员等信息。日常采样检测、大规模核酸检测、定点医院和隔离场所等重点人员采样检测均要使用全场景信息系统,实现核酸检测采、送、检、报信息的快速准确和实时监测,做到全环节信息化、全程可追溯。(2022年1月7日前完成)6.建立核酸检测应急队伍。依托某某市疾控中心、某某医学院附属第ニ医院、某某市第四人民医院、某某市传染病院、某某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某某市第十人民医院建立6支核酸检测应急队伍,每支队伍配备仪器设备检测能力1万管,配备队员25人。依托单位负责队伍组建、物资准备、日常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每年全员培训不少于4次,演练不少于2次,发生疫情时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调派。听从省指挥部指挥,负责支援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盘锦、铁岭7个城市以及沈抚示范区,某个城市启动全员核酸检测时,某某市作为第一梯队支援力量,2小时内快速响应,同时明确联络机制,互通检测资源信息,确保具备支援的能力。(2022年1月7日前完成)7.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辖区内核酸采样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演练机制,每3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覆盖核酸采样、检测、全场景信息化系统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实战演练,持续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和疫情处置水平。(持续开展)8.加强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各区、县(市)要将核酸检测物资纳入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完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通过实物储备、合同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多种形式,保障大规模核酸检测中采样管、咽拭子(鼻咽、口咽)、检测试剂、耗材、防护用品等物资充足供应,实行统一调度。各区、县(市)实物储备物资至少满足辖区内1轮全域全员核酸检测需求。(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核酸检测是精准发现传染源、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手段,核酸检测能力和质量是制约疫情处置速度的关键因素。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高度重视核酸检测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专题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迅速完成能力和质量提升,要指定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工作。(二)加强资金保障。要加大保障力度,统筹多渠道资金保障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和移动检测方舱采购、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等相关工作。(三)发挥质控中心和专家作用。充分发挥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核酸采样检测、信息化、感控、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全程参与核酸检测机构“整顿、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四)建立调度、通报信息报送机制。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机制,按照时限推动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项任务完成时限后1周内向我组书面报送工作进展,2022年2月1日前向我组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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