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XX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函〔2020〕2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水质改善为核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优化饮用水水源,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口和违法建筑,防范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二、基本原则坚持水源保护优先,让百姓喝上放心的水;强化问题导向,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全民共治,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三、工作目标1.确保辖区内已划定的红庄水库、孙台水库及乡镇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全面有效保护。10月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解决镇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环境问题和管理问题。2.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通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综合整治,确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0%,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80%。四、重点任务(一)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督促红庄水库、孙台水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河庄坪镇政府、蟠龙镇政府2.科学合理划定和调整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的相关规定,未划定保护区或保护区划定现状不利于水源保护的,结合各水源实际,科学合理划定和调整水源保护区。2020年年底前,完成甘谷驿镇、冯庄乡、万花山镇、麻洞川镇、临镇镇等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线的调整及划定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自然资源XX分局、区卫健局、甘谷驿镇政府、冯庄乡政府、万花山镇政府、麻洞川镇政府、临镇镇政府3.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生态保护。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围网隔离。10月底前,完成红庄水库、孙台水库一级保护区围网封闭工作;落实饮用水源监控能力建设要求,完成水库实时视频监控及预警监控建设。其他饮用水水源由所在镇乡政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结合实际情况推进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区水务局、自然资源XX分局、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河庄坪镇政府、蟠龙镇政府、甘谷驿镇政府、冯庄乡政府、万花山镇政府、麻洞川镇政府、临镇镇政府(二)全面清理整顿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违法排污等问题。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清理工作。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33-2015)予以清理整顿,并坚持分类整治、分策实施,坚决依法拆除或者关闭保护区内排污口,严禁违法排污。生态环境XX分局负责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的整治工作;定期通报饮用水源污染整治情况;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全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区水务局牵头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饮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配合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牵头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整治工作;督促供水企业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相关(乡)镇政府牵头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污染处置以及违法建筑物的排查整治工作;区健计局负责对自来水厂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负责制定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田退耕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推进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科学种植,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辖区水务集团要加强日常监管,消除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放牧、耕种、垂钓、游泳等违法行为。(三)实现饮用水水源全过程监管1.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水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取水口、出厂水、管网水的监测工作,卫健部门做好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对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至少每月监测1次,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至少每季度监测1次;对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源至少每年监测1次。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责任单位:河庄坪镇政府、蟠龙镇政府、甘谷驿镇政府、冯庄乡政府、万花山镇政府、麻洞川镇政府、临镇镇政府2.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10月起,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至少每月向社会公开1次;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1次。水源专项行动期间,开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定期更新,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责任单位:河庄坪镇政府、蟠龙镇政府、甘谷驿镇政府、冯庄乡政府、万花山镇政府、麻洞川镇政府、临镇镇政府(四)完善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各饮用水源地主管部门要定期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红庄水库、孙台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一源一案)的修订工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整治工作。有公路穿越水源保护区的,要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对穿越水源保护区及上游道路桥梁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同时,完善上下游环境风险及污染治理协同防控和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定期联合检查和通报制度。牵头单位:生态环境XX分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局、河庄坪镇政府、蟠龙镇政府、甘谷驿镇政府、冯庄乡政府、万花山镇政府、麻洞川镇政府、临镇镇政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依据省、市、区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合理安排,重点治理,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何延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XX分局,由汪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饮用水源保护日常工作。(二)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考核通报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饮用水水源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运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导致饮用水水源水质出现恶化的,及时向区政府汇报,予以全区通报。(三)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引导。公开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化建设、违法项目、排污口清理和水质状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办理公众举报投诉的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报生态环境XX分局。12月5日-12月10日,由区政府会同生态环境XX分局等部门对全区饮用水源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并将整治情况进行报告报区政府及市级部门。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