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汇报(6篇)第1篇: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实施方案新版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实施方案值班工作是各级政府联络畅通、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发挥着承上启下、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值班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岗位责任,不断完善值班工作体系,有力促进了政务服务平稳高效有序运转。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值班力量配备薄弱、在岗带班制度执行不严、信息报告不及时、值班信息质量不高以及值班室机构职能弱化等问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追赶超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妥善应对各种重要紧急情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当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值班队伍,加强值班力量,不断提高值班效能和服务水平,当好政府科学决策和施政的参谋助手。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和问题,及时、准确向市政府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含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要认真落实《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X市办字〔X〕21号)精神,按照各级、各部门值班带班分类要求,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确保值班值守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县级政府是向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市政府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向市政府报告发生在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紧急情况。对值班工作问题突出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三、积极推动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及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统筹安排,确保值班队伍相对稳定,值班机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逐步建立健全全市政府系统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各级政府系统值班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根据改革后职责调整及新任务新职责,明确值班工作机构、编制和职责,加强值班队伍建设,重点是值班人员的业务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值班专业化要求,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视频会议等方式,强化岗前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值班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要建立干部交流和成长的长效机制,保持值班队伍活力,弘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谨细致、奉献担当的优良作风。二是强化值班工作标准化建设。要细化值班工作标准、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健全量化指标评价体系。及时制修订领导带班、专人值班、请示报告、信息接报、督促检查、考核通报等有关制度规定,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流程,理顺工作关系,做好工作衔接。要进一步强化值班环境建设,树立良好的服务对象。三是推进值班信息化建设。要改善值班工作软硬件条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畅通高效的值班信息网络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值班大数据的积累、分析、挖掘,发挥辅助决策支撑作用,提升值班信息化水平。X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及相关单位要完成X省政务值班综合应用系统的部署,实现四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市政府总值班室已完成各县(市、区)视频会议部署,将逐步建立完善视频点名制度。四是不断完善值班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值班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值班工作有序平稳进行。要关心爱护一线值班、带班人员,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的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加强生活保障,解决实际困难。四、着力提高值班信息报告质量切实强化值班信息报告的时效性,确保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接到市政府总值班室核实、约稿等要求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反馈。特殊情况下乡镇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在向上级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要切实加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畅通和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对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要切实把好值班信息的质量关,重点把好内容关、数字关、文字关,并从严控制信息篇幅,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五、不断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值班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值班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经常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分管,落实专人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要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值班纪律不严、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第2篇:印发广东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印发广东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按照执行;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广东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紧急事务处理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45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省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参照执行。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值班室,要切实履行值守应急、综合协调等职责,实行专人专职24小时值班,敏感特殊时期,实行双人专职24小时值班。工作日和公休日,按有关规定由有关负责人带班;法定节假日和调休后的公休日、特殊敏感时期增加实行“双带班”制度,政府领导在驻地带班,办公室(厅)领导在岗带班。第四条建立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实现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工作职责第五条值班工作主要职责:(一)负责政府24小时值班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三)及时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批示(指示),及时督办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落实情况。(四)督促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工作。(五)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制度第六条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每一个来电,文明、准确、精练应答。重要来电,要详细、准确做好记录,并视情况要求来电方尽快书面报送有关事项。第七条首接责任制度。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要全程负责跟踪,及时办理,及时回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第八条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要如实记录值班期间接报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第九条信息报告制度。(一)信息接报。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认真研判,积极、主动、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后报告;情况紧急的,边报告、边核实。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报告方式:通过传真、网络报告信息,有条件的同时报告音视频信息。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二)信息上报。达到上报标准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其中,一般以上突发事件,县级人民政府要在1小时内向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两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省人民政府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发生在敏感时期或敏感地区的突发事件信息、有关重要预测预警信息,以及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不受分级限制,及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三)信息核报。接到上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室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在15分钟内反馈。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要求时间核报,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解释原因,并按上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室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第十条交接班制度。交班事项要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每个工作日上午上班前10分钟召开交班会。第十一条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落实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或接收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第十二条通报制度。上一级人民政府要不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给予及时通报。必要时,采取“面对面”约谈的方式,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十三条考核制度。按照逐级考核的形式,每年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工作进行考核。工作保障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值班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从事值班工作,不得配备或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要不断改善值班人员的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建立值班人员轮岗机制。第十五条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保守秘密,工作认真,服务周到。第十六条政府值班室至少要配置电话机、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必需设备。条件允许的,可按有关规定配备800兆数字集群电话、卫星电话等通信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第十七条充分依托应急平台体系,不断提高政府值班室信息化水平,增强获取、研判、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能力。及时更新电话资料等相关数据,提高值守效率。工作奖惩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是政府值班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值班工作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要加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未设立值班工作机构,未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制度不健全的。(二)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三)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四)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的。(五)接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未及时、认真对信息进行研判,或研判出现重大失误的。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3篇: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一)值班记录制度。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