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政局20XX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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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民政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XX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全县民政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坚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优化简化救助程序,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1)完成低保提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机制,我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平民发〔2021〕17号),2021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595元/人/月提高到6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5040元/人/年提高到5400元/人/年,并于2021年5月将提标资金补发到位。截至目前,我县城市低保为536户889人,全县农村低保为9567户1597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170万元。(2)完成特困人员救助提标。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XX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684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7020元/人/年,乡镇敬老院9600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标准三档。分散供养对象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100元/人/月、200元/人/月、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对象全自理标准、半自理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152元/人/月、380元/人/月、760元/人/月。依据文件要求,于2021年4月对第一、二季度特困人员共提标补发69.4万元。全年为全县3048户3082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共计3039.3万元。二、特殊群体生活得到保障。建立健全民政兜底保障制度,已纳入保障的重度残疾人4442人(发放资金463.19万元)、困难残疾人4079人(发放资金330.12万元)、困难高龄老人2103人次(发放资金31.55万元)、困难失能老人2690人次(发放资金80.40万元)、百岁老人20人(发放资金8.07万元)、孤儿28人(发放资金34.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3人(发放资金173.61万元),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因病因灾等临时救助1551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200.56万元。三、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1)县级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XX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在朱坑乡六合村,距离县城25公里。现正在加紧办理前期手续,目前已基本完成土地高程测绘、项目设计招标、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可研、选址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立项、建设项目用地与各类保护地重叠及土壤污染情况的核查、选址报告等手续。环评、选址意见书、地质勘察已完成,施工设计已接近尾声,利用今冬明春完成建设招标、具备开工条件。(2)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项目进展。我县13个乡镇已拟定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地点,因朱坑乡为我县殡仪馆、骨灰堂项目建设地点,本着节约用地原则朱坑乡公墓与县级公益性骨灰堂整合利用。目前我局以就各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地点、坐标、用地类型等事宜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协商,并将各乡镇拟建设地点坐标报送县国土空间规划部门。我局将继续对接县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加快办理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初制定的建设计划。四、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11月25日,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部结束,标志着我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圆满成功。我县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深化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累计选拔致富能手、外出务工能人、退役军人等本土人才925人进班子,163名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休公职人员被选为“两委”干部,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60人,除下派村外,“一肩挑”占比达89.9%,“两委”成员平均年龄44岁,比上届下降8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60.9%,为基层干部队伍注入源头活水。五、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今年4月,通过公开考试共招录了59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党务岗29名,一般岗30名),充实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为社区注入了新鲜血液。并按照《XX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考核制度,鼓励报考社会工作者证,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持续深化基层治理。全县各村(社区)全部制定完善全县村(居)规民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深入开展“3.25”“7.25”村务公开督导检查,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七、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改造工程。组织参加老年护理、消防安全培训,不断加强消防和食品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县运行的5个乡镇敬老院已利用市级拨付的302.31万元补助资金,实施了敬老院房屋门窗陈旧损坏、室内墙面地面破损、电线老化、外墙脱落、污水管网排水不畅、设施设备不完善等提质升级改造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并完成验收;东泉镇、段村镇敬老院利用市级拨付84万元用于乡镇敬老院设备购置,目前完成了招标采购手续并已购置了部分设施设备,剩余的正在通过财政电子卖场购置。八、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积极培育扶持,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58个,劝散非法社会组织活动1起,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6个,规范社会组织15个。社区组织自律性、诚信度和服务社会功能得到明显提高。九、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夯实。积极推进绿色殡葬,对符合要求的7名对象,发放殡葬补助7330元;依法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办理结婚2631对,接受离婚申请1021对,办理离婚450对)、收养咨询登记、流浪乞讨救助(救助301人次)等常规社会事务;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33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职责,登记成立XX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十、优化调整行政区划。坚持适应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乡村振兴需要,以空间合理布局、资源要素整合、产业发展集聚为目的,有序推进并顺利完成东泉镇、孟山乡合并和洪善镇尹村调整到古陶镇东城村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由原来的14个乡镇调整为13个乡镇,行政村212个合并为211个。下一步,我局将准确把握“全方位推动”这个关键和“高质量发展”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国际旅游城市目标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聚焦孤老残幼特殊群体,把中央省市县在民政领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地见效,推进我县民政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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