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023年荒地承包合同协议【通用8篇】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分享的“2023年荒地承包合同协议【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荒地承包合同协议【第一篇】甲方:乙方: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2/19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荒地承包合同协议【第二篇】甲方:杨进华电话:乙方:电话:负责人: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小组代表会议通过,甲方将集体所3/19有的小红岩荒坡地一块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范围甲方将位于小哨村的小红岩一块荒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用地的实际面积以乙方所打外围墙的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由双方以附图形式说明,(面积为亩)。二、使用期限(承包期限)1、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44年10月31日止。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经甲方同意后,重新协商签订合同。三、荒坡地付款方式1、承包费按10%每五年递增一次,即第一个五年为每亩每年8000.00元,第二个五年为每亩每年8800.00元,第三个五年为每亩每年9680.00元;以此类推。该地每年度承包费支付为人民币。2、承包费采取每年一次的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用地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在三十日内,向甲方缴纳当年的承包费,逾期视为违约,逾期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其他费用1、乙方在此地块上的经营用电,由甲方协助乙方向相关4/19部门申请办理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缴纳;乙方使用甲方本村村民用水,水管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按企业用水交费标准执行,如遇水费调整则相应调整。2、在该地块使用期间,与该地上经营项目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支付。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l、甲方有权按期向乙方收取用地承包费,、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自愿将小红岩荒坡地承包给乙方使用。2、甲方应按期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3、本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地块权属无纠纷,不受村、村干部及村民的干涉。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对所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对该地的合法利用。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路畅两通,电源由乙方向供电部门申请解决,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必要时协助乙方办理。6、如乙方经营办理有关手续涉及土地使用的相关的事宜,甲方必须协助办理。7、如乙方已经支付当年承包费,中途因不可抗因素而造5/19成该地块停止使用的,甲方不退还中途未使用期间的承包费用。8、甲方保证不因甲方换届和负责人变更而变更合同。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l、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使用该地块,在该地块上建筑临时及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2、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收益权。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4、合同期满,乙方提出继续承包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期缴纳承包费。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等费用。3、乙方如因经营需要等原因,与他人合作经营,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地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5、乙方应优先使用本村村民的用工。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变更本合同的,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合同。2、除因甲、乙双方约定解除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外,还因如下条件而使本合同解除。6/19在该地块使用期间,若因城市、总体规划建设或因国家征用该地块等情况,使甲方事实上无法继续提供该用地的,或者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其中有关该地块的土地补尝由甲方享有;乙方的机械设备及其它设施等的补尝归乙方所有。3、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方各自承担权益内的损失,并协商解决相关事项)。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行为,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l0万元外,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在该地块使用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偿收回该地块,甲方不给乙方做任何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1)、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活动的;(2)、拖欠用地承包费三个月以上的,拖欠水、电费用逾期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在用地使用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预付承包费不退还。4、如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干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7/19失。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不受换届及甲方负责人变更的影响。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杨进华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协议【第三篇】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甲方将自已拥有产权和使用权的荒地出租给乙方经营林地开发,现就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一、租期及租地费用的给付。(1)乙方租用荒地的面积为租期自日起至年月日止。租地费按一亩元一年,每年共计元(¥元)。(2)乙方在每年月日前按时续订合同并将地租费用按时付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注:国家中小河流项目近期没有8/19实施,荒地可一直由乙方承包,如中途项目开工实施,乙方无条件服从让出荒地,甲方不担任何经济补偿。)(3)、承包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地费以外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要求增加地租费。二、甲方因保障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良好的环境,有责任协调处理相邻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如发生矛盾和冲突,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相关调解工作。三、乙方种植的意杨树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项种植项目不拥有产权和管理权在内的任何权利。甲乙双方在维护荒地现状前提下,甲方拥有监督权。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将承租地转租他人或转租、变卖他人,乙方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在事前征求甲方意见,不违背前三项前提下,甲方不得干预,并协助好乙方的相应工作。五、乙方经营荒地种植树木、如能享有国家相关政策和补贴、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享有任何权利。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约。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协议【第四篇】发包方(甲方):9/19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承包方(乙方):为加快我团发展壮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职工群众,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九连现已开发的荒地,承包期为6年。2、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团六年的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团一定六年不变。(不含连队每年收取的连管费)3、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4、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生产资料和服务,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5、甲方有权按照团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要求,督促、检查、指导、管理乙方的各项生产活动。6、合同到期后,甲方将对该土地从新发包,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必须按甲方经营管理办法和规定,足额向甲方交纳生产自理金,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46团经营管理办法,与甲方10/19签定当年的生产经营承包合同,农产品订单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签定相关合同,甲方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土地的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该土地的承包权。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将该承包的土地进行买卖,流转。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进行买卖、流转必须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权。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种植作物。乙方需改变承包土地的种植作物,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审定同意方可。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的承包权,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无故将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则甲方将无偿收回承包的土地。6、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46团和连队的各项管理制度。7、乙方在承包期内子女上学,享受团职工子女同等待遇。三、甲、乙双方商议的土地承包期:年月日-年月日。四、乙方承包甲方连,地号亩。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主栽作物为棉花,没有团领导批示不得改种其他作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六、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途径: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调11/19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甲方:乙方(承包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荒地承包合同协议【第五篇】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方就有关土地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村小组荒山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坐落在贵溪市的荒山林地面积约亩,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二、租赁期限为年,荒山林地自20xx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三、租金及租金缴交方式:年租金共计万元。(大写),租金每伍年交纳一次租金,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待甲方把山上12/19的树木及村民种植物清理完毕后(不具经济价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个伍年租金万元(大写元整),以后以次类推,收款后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四、甲方责任:1、签合同时甲方必须出具山权证,在本合同成立后,甲方会同乙方看察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