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教育系统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全市校园交通安全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省教育厅《全市教育系统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安委会《全市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决定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开展以校车、学校(幼儿园)接送班车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春季综合整治,持续推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全市校园交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校园交通安全事故。二、主要任务(一)开展校车安全整治1.开展校车基本情况核查。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所有校车基本情况再次进行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实现“一车一档”,建立电子台帐。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2.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审核。校车必须证照齐全,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校车标牌;新购置的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驾驶员除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外,还必须持有校车驾驶员合格证。3.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完善校车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管理、日常维护、随车照管人员跟车、收车验车等各项监管制度;要针对季节特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4.持续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校车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凡未按相关要求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对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无许可从事校车活动的,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决打击。(二)开展学校(幼儿园)接送班车安全整治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辖区民办中小学接送班车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学校自有班车和租用班车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协调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民办学校接送班车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对符合要求的班车和运营企业要纳入监管范围,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3.督促使用接送班车的学校(幼儿园)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接送任务,并与企业签订合同,明确相关要求和责任、义务。要合理确定班车费用收取,并向学生家长公示,在自愿情况下组织实施。4.使用班车的民办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班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办法,确保班车运营安全。5.对于学校自备用于职工通勤的车辆,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通勤车和通勤车驾驶员的管理,保证车辆技术性能安全。对于需租用车辆从事通勤的,要在有包车(旅游)许可的企业进行租赁,并明确租用方和提供方的管理责任,提供方必须提供手续齐全、车况安全的车辆。(三)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1.对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设施等交通状况开展核查。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通报。2.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学校集体出游等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3.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内推广应用校园门禁控制系统,严格校园车辆出入管理。在校内合理施划停车场地,实行人车分流,教工车辆与学生上下学错时通行,减少校内交通安全风险。4.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科学规划设置校门及周边路段交通标识、标线、缓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适当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监控设施,对行经校园周边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在学生(幼儿园儿童)上学(入园)、放学(离园)等重点时段及校园周边重点道路,增加交通巡逻和疏导力量。三、时间安排(一)组织发动(3月底前)各地教育局、校车安全管理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相关要求。要在当地交安委的领导下,主动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工作。(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1.自查自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自查自改档案。2.督查检查。各地教育局要单独或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大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督查检查。3.巩固成果。各地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校园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研究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三)总结考核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地教育局对春季校园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市教育局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结果作为年底校园安全考评的重要指标。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春季是交通事故高发多发,重大事故集中发生的重要时段,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清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教育实际,全力抓好春季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涉校涉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照“五化”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学校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校车服务提供者、班车运输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视,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地要针对任务目标,制定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方案,对春季道路校园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全过程追踪督导,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收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推广交流,促进校园交通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请各地各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活动开展之日起,每15天上报一次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报工作总结,涉及需要专题报送的,按时限单独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