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实施方案为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XX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XX县天然林保护,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尊重自然、科学利用,生态为民、保障民生,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快构建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责权明确的天然林保护制度体系,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成“四心一区”现代化新XX奠定良好生态基础。二、重要意义天然林是结构最复杂、群落最稳定、生物量最大、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功能最强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在维护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重要指示精神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恢复森林资源、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的有效措施,对于绿色湖南建设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三、实施原则1、自愿申请原则。各乡镇(街道)天然商品林权属所有单位和个人根据各自意愿自愿申请。2、事实求实原则。XX县自2016年开始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试点,试点面积为18.92万亩。2020年,国家发现全国天然林数据存在错误,开展了全国性天然林补充调查,XX县的补充调查成果资料于2021年4月上报省林业局。此次项目实施以补充调查数据为依据,实事求是。3、主体不变原则。此次项目实施在与补充调查数据库不冲突的情况下,实行2016年以来18.92万亩原实施主体不变的原则。4、相对集中原则。此次项目实施以天然商品林面积相对集中区域为重点,零散面积不予考虑。5、责权互重原则。凡是享受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的权属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享受面积范围的天然商品林保护工作。四、实施规模:20万亩。五、实施范围:全县天然林区划范围内,但公益林、竹林、杉木林和马尾松林不纳入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实施范围。六、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7月15日-7月31日):做好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宣传,印发相关宣传资料,深入全县各村组开展宣传,发动天然商品权属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实施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召开一次全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街道)。2、现场勘界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对自愿申请的天然商品林进行现场勘界,并建立登记台账,8月15日前将登记台账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报告报县林业局。3、资料收集阶段(2021年9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根据现场勘界登记台账,与相对应的天然商品林权属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并收集权属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包括林权证(承包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农户代码和一卡通账号等资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天然商品权属单位和个人信息表。9月30日前将收集的资料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县林业局。4、整理建档阶段(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县林业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相关资料整理,建立全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档案资料。5、补助发放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根据现场勘界和资料收集情况抄发补助表,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全县补助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后,按程序审批,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七、责任分工1、林业局。负责制定县级工作方案;提供全县天然林补充调查数据;提供申请、合同、其它各种表格模板;负责全县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县资料归档、数据库建立工作;负责全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管护补助统计、审批、录入工作;负责全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日常管理工作。以上工作统称为内业。2、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组织天然商品林权属单位和个人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现场勘界工作;负责辖区内天然商品林权属单位和个人合同签订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辖区内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内天然商品林项目补助抄表工作。以上工作统称为外业。3、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八、保障措施1、组织保障。成立XX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日常管理工作。2、资金保障。一是规范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国家、省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按程序将管护补助发放到户,集体部分发放到乡镇代管账户、个人部分通过一卡通发放。二是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经费。此次实施的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计划面积为20万亩。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2021年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其中外业按1元/亩预算,内业按1元/亩预算,外业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内业由林业局负责。整个工作经费由林业局负责筹集,在天然商品林相关项目资金中支出,用于各单位该专项工作的租车、误餐、村组人员误工、聘用专业队伍、建立数据库等相关费用。3、质量保障。成立XX县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质量检查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天然商品林保护项目的现场勘界、合同签订、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整个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