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空心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空心村”治理,有效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着力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市“空心村”治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改善优化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人口有效集聚、城乡融合发展、改善群众生活为目标,以政策推动、产业带动、市场牵动为手段,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把“空心村”治理与山区综合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旅游、美丽乡村旅游度假区和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乡村振兴,为开创新时代矿区转型发展新局面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根据市确定我区“空心村”治理村庄数量、治理方式及分两年完成治理任务的要求,我区将于2019年底完成18个村“空心村”就地治理工作,到2020年完成剩余12个村“空心村”就地治理工作。(二)基本原则——因村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地域特点,结合全域旅游,因村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坚持先易后难,力求集中连片,注重细节,高效推进。——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城乡一体,统筹推进。鼓励城中村、城区周边村和有条件的村,结合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全域旅游、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通过建设新型社区,发展新产业,健全新机制,争作新农民,享受新生活。三、时间安排(一)前期准备(2018年12月底前)1.组建工作机构。区乡村分别完成工作机构组建,并根据本乡镇、村实际,分乡镇制定“空心村”就地治理详细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年度治理任务,明确工作节点,实化工作措施,压实部门和人员责任。2.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要组织所辖各村进一步核实户、人、房、地和群众意愿等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完整保存文字、影音等资料;测算村庄占地、节地及资金需求,谋划资金筹措渠道。3.加强工作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和住建、自然资源、发改等主要部门与乡镇密切配合,结合有关政策,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帮助乡镇切实做好治理方案制定工作。鼓励有意愿且具备条件村实施原村新建、成片新建、连村并建,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对接服务,加强监管力度,做好开发建设单位资质审核把关,严格审批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支持政策顺利落地。(二)治理建设(2019年1月—2020年12月)根据我区“空心村”实际情况,市批准我区“空心村”治理方式为就地治理方式。区住建局依据就地治理要求,指导各村依法对村庄内的残垣断壁、废弃宅基地、“空心户”等进行拆除,并指导各地做好闲置房屋改造和利用。在操作过程中,按照“区级工作统筹、乡级综合协调、村级实施主体”原则,坚持能拆尽拆、易用则用,要与全域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已经坍塌破损或濒临坍塌无法修复的农宅,要通过小范围的拆旧、新建、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容貌。对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品质较好的闲置农宅,要聘请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高标准设计包装,通过发展休闲农家乐、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调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美丽办。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各乡镇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二)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要通过统筹融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等各方面涉农资金,用于“空心村”治理。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相关村。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腾退宅基地。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础、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对实施原村新建、成片新建、连村并建,建设新型社区,发展新产业的乡镇、村,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等部门要积极制定或争取相应政策予以支持。(三)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定期开展督查问效,以督查促落实。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乡镇、村进行考核排队,将考核结果与后续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对组织实施好、效果明显的村,加大后续项目资金;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做好发动群众工作,引导群众投资、投工、投劳,积极参与“空心村”治理,鼓励他们自己动手治理,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要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