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扎实完成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任务,结合全市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围绕“完善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消除脏乱差现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等整治工作内容,形成高效务实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工作责任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落实规范、考核评价标准,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和公路通行秩序安全、便捷、有序的工作目标,营造“畅安舒美、高效绿色”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二、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XX市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运管处长成员:市公路管理所所长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科科长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科科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所,XX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XX,办公室成员为XX,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整治范围及目标整治对象为全市农村公路(县、乡、村道)。(一)路域环境整治。范围包括农村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可视范围。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地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二)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在我市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客货运车辆(重点是3轴及3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大型客车),通过加大对客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超速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绕行低等级公路,逃避治超站点检查的行为,营造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公路交通环境。四、整治内容(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1、公路路基各级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隧道、桥梁,路面、路基、边坡、通道、管涵、排水、防护、标志标牌等设施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建立相应台账,落实相关管理部门和整改期限,确保农村公路各项设施完好。(1)县、乡道路基应稳定坚实,无缺口、冲沟,排水系统完善,排水设施齐全、完好。(2)县、乡道路肩无病害,边坡稳定。(3)挡土墙等附属设施良好。(4)穿城区与村镇路段边沟宜改造为暗埋式或盖板式边沟。(5)县道全线路堤稳定、无侧滑、无沉陷和不均匀沉降,与桥涵连接处无明显“跳车”。对高边坡应进行有效防护,并保障排水顺畅,存在滑塌隐患的应及时进行加固。路堑边坡的坡面平整、无冲沟,无落石、崩塌,边坡整体稳定,无滑坡,防护工程完善。(6)涵洞应与路基同宽,对已出现变形、沉陷等严重病害的,应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2、公路路面公路路面应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积水,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并处治路面病害,及时清理路面障碍。3、桥梁、隧道(1)桥梁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平整、排水顺畅,伸缩缝完好、清洁。(2)桥梁基础无冲刷、淘空,支座无断裂、错位,墩台无滑动、倾斜或下沉,台背填土无沉降、隆起,锥坡、翼墙应保持良好,无开裂、沉陷。隧道洞口边坡无落石、积水、积雪等。(3)隧道洞门结构无开裂、倾斜、沉陷、错台等病害,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路面平整,排水系统良好,标志标线清晰。按照现行规范要求,隧道内应完善通风、照明、监控等机电设施,并保证机电设施功能良好、运转正常。(4)五类危桥一律封闭交通;四类危桥限载通行,并对桥梁病害进行监控,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现病害变化发展,应立即封闭交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中桥以上设置桥梁信息牌。(二)公路路面环境整治1、加大对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公路环境治理力度,对摆摊设点、占道为市、乱搭乱建、打谷晒粮、路边停车加水等涉路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取缔。对路面行驶车辆抛、撒、滴、漏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查处。2、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对农村公路沿路可视范围内环境进行整治,做到干净、整洁。3、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4、全面拆除农村公路沿线各类违规广告设施,包括横跨公路龙门架、立柱式、悬挂布幔、条幅广告等。对损毁、破旧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路标志、标牌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同时增设必要的展示行业形象、宣传安全业务与路政执法的标志、标牌。5、严格规范公益类广告许可审批手续,对转变性质、别于他用、版面更换的非公路标志,坚决予以拆除。6、对超车视距内路肩上种植的高大乔木应更换为灌木、花草等,对其他遮挡视线的树木应及时进行修剪。标志、标线、轮廓标等应采用反光材料,保证标志的夜间可视性。7、特别注意对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养护(施工)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实施。(三)交叉路口整治1、平交道口要保证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交叉口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加铺转角满足县乡村道上各类车辆的转弯半径,最大程度上保证其一次性驶入主线。2、必须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根据需要可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灯、指路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四)公路绿化景观整治1、公路绿化要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合理布局公路两侧行道树,显露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展示多样化的自然风光。2、公路绿化要坚持“栽、管、护”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乔、灌、花、草等多种植物绿化和防护。土路肩和内边坡上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及时对公路两侧树木进行修剪、防虫、除虫等。(五)过乡镇村庄路段整治1、公路过乡镇、过村庄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2、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和美化。对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要尽量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做好遮挡、清洁、粉刷工作。3、统一规划镇村段的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过乡镇、村庄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镇村外自然排水体系。(六)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1、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村公路桥梁上、下游,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规定的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行为进行整治。2、对已倾倒的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对因挖砂、采石、取土形成的可能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河床、山体进行全面整治;对因私挖乱建已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路桥隧安全的个人和单位。坚决杜绝在上述范围内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桥隧安全的活动。3、桥下地面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法地面构筑物依法全面予以拆除。(七)公路通行秩序整治加强农村公路通行秩序管理,有效遏制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采取常态化管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三超一疲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做好工程渣土运输管理,严查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四、时间安排本次整治工作从XX年11月开始至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11月-12月)。各地、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法设立的非公路标志以及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环境的各类设施登记造册,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定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奖惩机制。(二)集中治理阶段(XX年1月-XX年11月)。各地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前期摸底、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全面启动整治工作,采取多部门联动等方式,集中治理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合法合规,因地制宜,注重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总结提高阶段(XX年12月)。各地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提炼有效措施和办法,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及通行秩序整治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公路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五、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农村公路路域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管事、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合理安排治理内容、工作进度。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对整治工作给予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护路爱路意识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路网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告公路桥梁限载标准,引导大重货车行驶高等级公路。(四)加强监督考核。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工作效率、治理效果、政策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强化督查结果应用,将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与交通项目建设养护计划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对治理工作组织实施不到位、岗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