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省纪委监督组长20XX年在省纪委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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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省纪委监督组长2022年在省纪委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刚才各分管领导同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发言总体上比较客观,总结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对问题也没有刻意回避、遮丑护短。各部门可以相互比较和借鉴一下,取长补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守土尽责、有所作为。下面,我结合前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对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情况根据委主要领导批准,我组在7月份采取不打招呼直查的方式,对6个监督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发放调查问卷267份,个别谈话34人次。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省委省纪委一系列大力度的专项治理,各部门单位管党治党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状况有明显改观,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各部门单位面上的问题,有的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今天主要是把面上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我组将择期单独反馈。(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年初各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主体责任清单。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等问题,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内容不全面、过于虚化,按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迟缓,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够等。(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检查发现,各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制定方案、开个大会、签签责任状等形式上的内容,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剖析整改问题不够,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完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存有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不到位。在这方面,省某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较好,台帐记录的履责方式和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会后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一下。(三)选人用人方面。上半年各部门提拔和调整干部35人,总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情况总体比较好,通过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未发现各部门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个别部门问卷调查有党员干部对部门选人用人给予“一般”评价。(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方面。各部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总体较好,公车使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以及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部分部门在公车使用、出差以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执行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单据不完整等问题;在作风改进方面,省某某局围绕“十种不良表现”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2022年度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其它部门均没有对2021年作风大改进活动作出持续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五)部门职能融合、落实“三重”和民生实事等任务方面。省某某局、省某某局、省某某局三个部门分别承担有省委省政府“三重”和民生实事任务。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坚决,推进落实情况较好。除个别部门非部门原因导致个项工作推进迟缓外,其它均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完成和按计划落实。机构改革部门,主要涉及省某某局和省某某局,两部门在去年12月份之前均按照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完成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调整,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岗位人员进行了融合,从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后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以上是前期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的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尤其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够、工作中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二、“三重一大”监督发现的问题今天主要讲一下我组参加部门党组会议,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上的一些问题。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告。按规定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三天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派驻机构。但从各部门单位报告的情况看,明天研究今天报、下午研究上午报甚至临时通知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三重一大”会议召开的临时性、突然性比较强,缺少计划性。二是报告事项过于简单化。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分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有的部门单位为开会而开会,为决策而决策,事前报告蜻蜓点水、轻描淡写,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碎片化,我组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有关重大事项情况下被动参会,导致无法提出针对性地监督意见或建议。三是会议存在走过场倾向。有部门把“三重一大”会议当成例行公事,最后要决策了,才通知派驻组参会,走个形式,走一下过场,而形成决策前的研究过程不报告也不通知我组人员参与,造成监督盲点和空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一不可,所有重大事项形成决策前的各类评估、评审和可行性研究等会议过程,都应通知我们派驻组参会监督。三、几点监督意见和重点监督工作安排结合以上监督情况,我组提以下几点监督意见:(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协助部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帮助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我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以及某某省委和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以问答形式整理汇编了16个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问题,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回去后各部门单位可印发给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供大家在履责中学习参考。(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是部门单位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也是我们派驻组监督督促的重点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力戒形式主义,清单内容不能过于虚化,更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偏差和不足,之后检查如再发现上述问题,我组将做为问题线索采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予以处置。(三)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大家不要有模糊认识,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做好履责记录,不能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责变化而出现履责空档和消极履责等情况。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目前没有台账记录本的,请抓紧联系我组综合科领取。(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建议各部门单位回去后,给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一下,找机会在班子会议或班子集体学习时再重温一下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某某发[2021]17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拟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时按程序全过程报告,并通知我组参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没有留存17号文的,会后联系综合科收取该文件。(五)关于建立3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客观讲,我组自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以来,并没有硬性地要求大家报这报那,要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处处留痕。我们不唯痕迹化,但在一些重点工作上,总要有体现我们工作情况的载体或者是文字记录,不然怎么反映部门工作情况。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下,为全面及时了解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从2月份开始,建立实施以下三项工作报告制度:一是部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情况,每月25日前报我组;三是“三重一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的格式模板已经发给大家,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我组综合科联系对接。关于今年年底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任务、民生实事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等;二是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等事项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四是部门作风纪律建设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我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查方式,组织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也是部门班子和班成员主体责任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不要有认识上的误区,不要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纪委是派驻组的事,派驻组作为监督的专责机构,更多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对部门落实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自己负责,为干部尽责。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守责任担当,共同打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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