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2023年,按照省市局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餐饮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这条主线,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监管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守护全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明确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制定下发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科室全面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二)加强业务培训考核力度。充分利用“山餐安”网上培训系统,持续组织全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利用“山餐安”系统实施网上业务培训考核,2023年底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持续推广“山东食链”应用。根据省、市局要求,按照分类分步实施原则,配合完善“山餐安”系统应用,提高我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应用“山东食链”的活跃度,强化食品追溯管理。二、突出监管重点,推进监管与执法联动机制(一)开展餐饮服务“5+N”重点业态治理。积极联合执法大队开展餐饮服务“5+N”重点业态治理(即:“5个高风险业态”(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守护,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提升,大型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随机抽查);“N个专项整治”(网红餐厅、网络订餐以及突发舆情事件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法规行为,规范提升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一是开展学校(幼儿园)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严格落实四查制度(季度检查、月度自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3月份、11月份,开展一次飞行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二是开展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围绕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是否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冷、热链运输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是否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分别在4月份、10月份,开展两次“专项检查”行动。三是开展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随机抽查行动。针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接待重大活动以及婚宴、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围绕旅游季节、节假日等时间节点,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突击抽查行动。分别在“两会”、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期间,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突击抽查行动。四是开展网络餐饮、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食流〔2017〕1号)关于网络餐饮的规定,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检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根据“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和小餐饮“六项标准”(“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要求,对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重点检查,采取线上检查和线下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开展规范提升行动。(二)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工程。按照市局的要求,做好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迁移工作,同时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做好现场检查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相结合,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线上巡查工作,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三)持续开展“清洁厨房”行动。为全面督促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软硬件水平,实现场所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2023年在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院食堂打造“清洁厨房”行动,实施率达到10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打造“清洁厨房”率达到80%以上,带动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三、加强规范指导,抓好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一)加强餐饮风险防控。根据“5+N”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梳理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积极组织开展风险会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化解餐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二)强化重大活动保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组织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人员培训,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高标准完成各项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三)积极应对突发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依职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到现场、24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