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持续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简称“三包一挂”)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建筑法》和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各级住建部门监管责任,有效整治“三包一挂”行为,强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维护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整治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2019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线索。三、整治重点(一)违法发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建设工程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2.建设单位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3.建设单位是否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4.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违反合同约定制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二)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2.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3.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三)转包。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或主要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情况,或派驻项目经理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3.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工程总承包单位;4.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四)挂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四、整治步骤(一)自查自纠(9月27日-10月15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要求成立行动专班,组织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10月15日前,将《“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二)督导检查(10月16日-10月26日)。市住建局工作专班将对全市开展“三包一挂”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巩固成果(10月27日-11月10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围绕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查处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立制度机制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包一挂”的危害性和对工程质量安全影响的严重性,强化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迅速部署、迅速启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市住建局成立XX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局建管科牵头统筹协调督办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对不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二)畅通投诉通道。市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为:xxx,邮寄地址:XX市xx区体育路3号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电子邮箱:xxx@qq.com,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对投诉举报事项重点检查,建立台账,投诉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影响大,反应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曝光。(三)确保整治实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清出机制,将存在“三包一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清出建筑市场。充分利用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等信息化载体,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监督检查、评优评奖等环节应用,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责任主体实行联合惩戒,构建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