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批而未供以及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指导意见》《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存量建设用地处置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闲置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按照“严控总量、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尽快盘活利用低效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土地资源综合效益,为加快建设沿海强县、美丽XX提供有力用地保障。二、工作目标由县资源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全面清理2009年以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项目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通过采取指标调剂、调整项目、二次招商、实行供地率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等措施,大幅度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释放建设用地空间规模。全年全县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00亩以上,确保2009-2015年已批建设用地供地率达85%以上,2016年以后批准建设用地供地率达60%以上,用地审批后搁置未用时间明显缩短。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处置任务。三、工作任务及安排(一)全面清查批而未供土地。县资源规划局依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区分2009-2015年以及2016年至今批而未供情况,将各类批而未供土地标注在城乡总体规划图上,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逐宗梳理、分析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加快供地、认定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用地批准文件等方式,分类提出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完成时限:2019年2月底。(二)加快推进土地供应。对批而未供土地能够实施供地的,由县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以及各园区采取调整项目、二次招商等措施进行盘活,并加快征地拆迁、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项目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及时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项目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雨水污水排放管线、公共休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可直接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核发给建设单位;对于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用地以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地的,可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县政府相关部门。供地信息要及时录入监测监管系统。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三)妥善认定批准文件失效。省政府依法批准土地转用征收超过两年,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认真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近期不具备实施征拆、供地条件的,可认定批准文件失效。县资源规划局要会同各乡镇和园区充分研究、用足用好政策,作为主要处置方式和提高供地率的主要手段,彻底解决一批难以征拆、难以落实的批而未供土地问题。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四)依法撤回用地批准文件。省政府依法批准土地转用征收,已部分或全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不具备供地条件,经县资源规划局以及各乡镇和园区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批准前一致,能够妥善处理已支付的征地补偿费用,与村集体签订退地退款协议的,可将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向省政府申请撤回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地核实,并查验退地退款协议后,符合撤回条件的,报请省政府撤回用地批准文件。认定失效和撤回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由省自然资源厅汇总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相关用地不再纳入批而未供土地统计。在收到认定失效和撤回批准文件的通知后,县资源规划局以及各乡镇和园区应向征地村和农户进行公告,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用地批准前地类。相应的土地利用计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相关税费,由县资源规划局搞好核算,建立单独台账,统一管理。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五)及时处置闲置土地。县资源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更新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对构成闲置土地的,及时调查、准确认定、及早处置。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满一年未动工的,要足额征缴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动工的,坚决依法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采取限期开发、调整利用、置换盘活、协议收回等方式及时处置利用。闲置工业用地,除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应收回的情形外,鼓励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后,可按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处置。完成时限:持续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是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督办的重点工作,是中央巡视整改的重点政治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整改落实。为按期完成批而未供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资源规划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逐宗土地、逐个项目分析原因,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期完成处置工作。(二)加强监测监管问责。县资源规划局以及各乡镇和园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地招商、项目安排等环节,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一地一策,研究解决措施办法,强力推进。要以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为核心,加快项目审批和手续办理,为尽快解决创造条件。县资源规划局将利用自然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处置情况进行监测监管,对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面积较大、处置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县政府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