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关于在全市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滋生蔓延,按照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结合开展平安某某建设,在全市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抓早打小、综合施策,打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群管群防的工作体系,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以需促建、以用促建的思路,全市金融服务站的推广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2021年10月底前全市选取100家金融机构集中地所属社区开展试点,年底前选拔培训第一批正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入社区金融服务站开展工作(详细任务分工见附件).第二阶段(2022年—2023年):实现全市主要城区全覆盖,实现提供专业服务日常化.第三阶段(2024年—2026年):力争达到服务站覆盖城区、宣传队定期下乡村的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规范的咨询服务。三、建设内容(一)人员构成。金融服务站建在社区,由社区书记或主任兼任站长(1人),人员包括联络员(平安建设网格员1人)、社区警务工作站民警(1人)、正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3人)。(二)服务方式。1.通过集中宣讲向社区居民宣传普及法律、金融、防非和反诈骗知识及案例,每年不少于4次。2.通过定期座谈交流、调查问卷收集社区居民需求和举报线索,每季度不少于1次。3.通过设置“投资者教育专区”,向社区居民展示和投放宣传教育素材。4.通过书面、口头、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日常咨询答疑服务。5.参与配合社区组织的各项相关宣传活动。初期主要提供上述服务,后期可推荐经监管部门审核的、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三)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签订“一份协议”、明确“两个资质”、实现“三个融合”、提供“四项服务”、落实“五方监督”工作机制。签订“一份协议,即第三方机构与社区签订金融服务站挂钩合作协议。明确“两个资质”,即明确正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和公示社区金融服务站人员。实现“三个融合”,即社区警务工作站和金融服务站的融合;第三方机构和社区的融合;正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居民群众融合。提供“四项服务”,即集中宣讲、咨询答疑、座谈交流、调查问卷。落实“五方监督”工作机制,即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社区、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共同监督。具体监督内容为: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行业规范、金融知识提供等方面的监督与指导工作;金融机构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监督;社区负责做好授课人员、授课时间及参加居民的登记备案工作,填写社区金融服务站活动日志,收集社区居民日常反映的基础金融和防范非法集资方面的需求,加强与服务人员的沟通,做好答疑、咨询安排:服务活动全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方机构负贵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服务内容、时间、形式的监督指导工作。通过融合多方监督,依法合规开展活动,避免滋生新的非法集资风险。四、职责分工1.市金融局:负贵整体组织协调,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及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各区、具(市)制定开展社区俞融服务站实施力案,组织阶段性验收;对社区金融服务站宜讲内容严格把关。2.市委宜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贵组织媒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进行宜传;配合相关部门,对网上涉及非法集资的信息进行甄别和管控。3.市委政法委:负贵将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工作纳入我市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区、县(市)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开展宣传防范工作。4.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公安机关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站与社区金融服务站对接,选派公安干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5.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各区、县(市)司法局,做好律师走进社区活动,用好社区金融服务站平台开展普法教育;配合做好相关金融理财产品合同审核、法律援助和公证,并给予法律合规方面意见;引导鼓励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共同做好普法防非宣传工作。6.市市场监管局:负贵组织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测。经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及时依法查处相关广告。7.各区、县(市)金融局:负责辖内建设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8.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协会、各金融机构对接;吸纳有意愿的正规金融机构成为第三方机构的会员,并与之签订社区金融服务站服务人员风险管理协议;与各区、县(市)做好与社区的对接,对进社区服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监督工作开展。9.社区和警务工作站:社区书记或主任兼任金融服务站站长,明确1名工作人员(平安建设网格员)为联络员,负责具体对接工作;在开展活动时做好人员、时间和场地安排;以活动日志形式做好授课人员、时间、内容及参加居民的登记备案;收集社区居民金融知识方面的需求。警务工作站选派公安千警配合做好法律宣传、咨询笞疑、风险甄别等工作。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各区、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金融服务站推广建设工作对于减少发案数量、降低发案危害的重要意义,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使非法集资蔓延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二)明确目标,保障投入。各区、县(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加大投入和指导力度,为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提供有力保障。所需经费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列入本级预算”规定。(三)稳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稳”字当头,精心选择试点社区、选取工作人员,积极稳妥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于进社区开展工作人员要严把入口关,必须来自正规金融机构,具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并获得进社区开展工作资质。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五方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四)建立机制,定期评估。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平安建设考评工作,定期对方案实施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推广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