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工作方案为确保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冀发〔2021〕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21〕3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做好基层疫情常态化防控为主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标准化建设和疫情防控设施设备配备,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预警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二、年度目标按照省级下发文件要求,全县90%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继续推进所有乡镇卫生院同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核酸采样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疫情防控“哨点”预警作用。加强医共体建设,推进县医院和县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对口支援所有乡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三、重点任务(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版)《XX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冀卫办基层〔2019〕5号),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要求,完成人员收回占编、空编补齐工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配齐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疗、内、外、妇、儿、中医、急诊等基本医疗服务,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药品、院感防控等核心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责任单位:卫健局、各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二)所有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规定和人员、工资、财务、药械、业务、管理、准入退出、培训教育、绩效考核、奖惩“十统一”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构建“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格局。加强人员劳动合同、准入退出、工资发放、药械配备、绩效考核等重点环节管理。(责任单位:卫健局、各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三)强化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方式,开展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应急演练等业务培训,加强对村卫生室“十须知”和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患者的报告、留观、采样、检测、转运等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发病、传播、流行特点和防护知识熟悉程度;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重点开展核酸采样实践操作,推动核酸采样“关口前移”。(责任单位:卫健局、县医院、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对口支援基层。加强医共体建设,县医院、中医院要建立选派中级及以上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每批次时间为1年,确保所有乡镇卫生院覆盖。支援医师要通过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微信、QQ等多种形式,与牵头医院其他专业科室建立便捷的会诊通道和带教指导帮扶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卫健局、中医院、县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四、工作要求重点针对乡村医生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等环节,完成乡村一体化管理“回头看”工作,确保政策规定落地落实;持续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熟练掌握报告、留观、采样、检测、转运等疫情防控知识。并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自评,查漏补缺,总结提升,确保质量。10月底前完成。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推进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乡镇长任成员。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二)落实资金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20项民生工程和“三基”建设年活动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购置、科室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等资金投入力度,推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三)加强督导考核。县卫健局结合相关部门加强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的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卫生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