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收益确定和利润分配本章导读本章主要介绍费用、收入的确认和利润的形成过程,会计利润与应税收益的差别,利润净额的计算方法。利润分配的去向和利润分配过程中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一、费用的含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费用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是企业在获取收入过程中,对企业所掌握或控制资源的耗费,包括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第一节费用二、费用的特征第一,费用最终将导致企业资产的耗费。这包括企业须立即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费用在本质上是企业现实的或预期的经济资源的牺牲。第二,费用最终将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即对净资产的要求权)。费用一般表现为企业的支出。但是,支出不等价于费用,因为有些支出不符合上述费用的定义,或不能同时具备以上两项特征。企业费用分类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其它费用制造费用应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费用——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不应计入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费用——期间费用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三、费用的分类•生产费用按照用途所作的分类就是产品成本项目。•产品生产费用还可根据其与所生产具体产品的相关程度进行分类–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生产特定产品而发生的、可以直接确认为该产品成本的费用,称为直接费用,包括为生产特定产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和其它直接费用为生产多种产品而发生的、在发生时不能直接确认为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则称为间接费用。四、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费用确认就是确定一项费用的发生及其归属期间。确认费用的三种标准:按费用与营业收入的直接联系(或称因果关系)加以确认;按系统而合理的分摊方式加以确认;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凡是在当期支付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量费用;由于使用以前取得资产而形成的费用,以该资产的取得成本为基础进行合理分配来计量费用。第二节收入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日常活动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经济利益指现金或最终能转化为非现金资产。收益、收入和利得的关系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收入——源于日常活动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利得——源于偶发活动收益原来是这样!二、收入的特征•(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性交易或事项中产生。•(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3)收入本身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并不代表从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益仍然导致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三、收入的分类1.收入按性质分类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2.收入按经营业务主次分类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商业企业批发零售建筑行业承建工程主营业务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收入•收入的确认是指将某个项目作为收入要素入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确认收入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与收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四、收入的确认•1.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收入确认的不同情况(1)商品销售一般在销售时确认收入。(2)长期工程(包括劳务)合同一般根据完工程度确认收入。(3)提供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而应收取的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营业收入的实现。(4)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时,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根据收入来源性质分别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五、收入的会计处理确认方法确认标志销售法商品已经销售收款法商品已经销售且货款已经收到生产法生产完工程度、相关收入和费用能够合理估计第三节利润利利润是企业在一定生产经营期间内由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经营成果,它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同为取得这些收入而发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后的差额,如果收入小于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则其差额为亏损。利润确定必须遵循配比原则!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组成部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的组成•一、所得税的性质•所得税是一项费用,是企业为了取得税后净利润而必须承担的一项费用,而不属于利润分配的范畴。•所得税是企业为了取得一定的收益而导致的资产流出,是国家依据税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课征的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等特征。•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第四节所得税的确定二、所得税的计算•1.会计利润与应税收益–会计利润,是指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之前的利润总额,因而会计利润也称为税前账面收益。–应税收益也称为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作为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收益额。–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目标、原则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差异,会计利润和应税收益往往存在差别。2.应税收益的计算•应税收益是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税法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应税收益的确定方法与财务会计有所不同。•财务报告按照权责发生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财务信息。永久性差异,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例如:股权投资收益、罚没款支出等。时间性差异,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例如: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费用差异。•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按其产生原因分为两类:3.所得税费用的确定和会计处理由由于会计利润和应税收益之间通常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需要先按税法的规定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税收益,然后再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例:A公司年末实现利润总额(税前)为682,980元,其中含股权投资收益70,000元,接受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与A公司相同。另有已列为营业外支出的罚款支出42,000元,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22,000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应税收益=682980-70000+42000+22000=676980元应交所得税=676,980*33%=223,403元第五节利润分配一、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2.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抵补期限按规定用税后利润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税后利润弥补亏损)的一定比例提取。4.按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的5%—10%提取公益金。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进行分配。•1.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2.企业必须按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二、对利润分配的限制条件3.在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4.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设置“利润分配”账户,反映利润分配的去向和结果。•为了正确划分各个年度的利润和利润分配的界限,在每年年末,必须对“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账户的各明细账户的期末余额进行结转。结转后,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留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借方)。三、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各项收入各项利得各项费用各项损失本年实现利润提取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分配利润年末结转本年实现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各项收入各项利得各项费用各项损失本年发生亏损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年末结转本年发生亏损盈余公积补亏未弥补亏损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