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为有效巩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夏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做好冬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从XX年11月10日至XX年5月10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为重点,以“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为主线,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得不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漏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设施监管;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管理,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三、治理主要内容(一)政府层面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的通知》(〔XX〕23号)要求,进一步理清、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监管到位。2.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2017〕3号)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梳理工作任务,查缺补漏,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同时,各地及时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综合治理情况。3.建立重点监管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度。按照《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问题精准化排查治理的通知》(吉应急危化〔XX〕232号)要求,建立直接监管企业“重点监管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实行“一企业一清单”,按照清单实施重点监管、精准监管。4.加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化工园区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严格落实A、B类化工园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管控要求。5.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罚问责;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严格采取关闭取缔等措施。6.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隐患易发多发重点单位,深入研判本地区安全风险,超前排查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消除重大安全风险。7.持续深化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突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规范合理设置临时零售网点,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二)企业层面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进一步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台账,针对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立即整改,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完善提高,确保40条刚性要求落到实处。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同时,还要对夏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3.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冬季安全生产方案,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滑、防泄漏、防静电、防低温、防暴雪等安全措施,确保冬季生产安全。4.加强非常规作业管控。各企业要建立非常规作业清单,落实每项非常规作业管控措施,特别是要强化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使用)、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等管控,强化非常规作业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确保非常规作业安全。5.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10月份广西玉林化工等3起危化品较大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同时,要利用应急管理部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等载体,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6.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重大危险管控工作,要把重大危险源管控作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工作来抓,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接入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适时更新数据,确保联得上、看得见。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修正)规定,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登记建档、应急演练等。经重新辨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履行核销程序,对新增的重大危险源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7.深化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环节管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六严禁”规定,严格落实防静电、防火灾、防干燥等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储存环节安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规定,禁止在零售点附近燃放、试放等。四、时间步骤(一)部署启动阶段(XX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1.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2.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安全整治专项治理。3.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将省、市党委、政府的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相关企业。(二)检查整改阶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4月20日)。1.各地、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内部公布,建立清单,登记造册。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2.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全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3.安全整治期间,市应急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不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并将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三)总结完善阶段(XX年4月21日至XX年5月10日)。1.各县(市、区)安监局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2.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在各地宣传、推广。3.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五、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全市冬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放松标准和搞形式、走过场。要与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二)加强舆论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主流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和参与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切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地要统筹安排检查指导范围、频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依法惩处违法违规问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要及时报送情况和信息。各地要在11月29日前,报备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查整改阶段”阶段每月24日报送一次进展实施情况,XX年5月6日前报送全面情况总结。